索引号: | 003192108/202309-00004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21 | 发布时间: | 2023-09-21 09:5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市人大代表17号意见建议的回复 | ||
审核人: | 初审:徐豹     复审:武志伟    终审: 何姗 |
吴广云代表: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您的提案,感谢您对埇桥区人居环境质量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对您提出的“加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进行答复如下:
自2017年以来,全区共配置240L垃圾桶11.4万个,启用垃圾中转站14个,地埋桶454个,大、中型转运车辆335辆,保洁员2403人,惠及28个镇(街道)146.8万群众。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机制全面建立,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023年督促两家公司购置240升垃圾桶11566个、三轮保洁车214辆、4.5方侧挂车20辆、修复损坏的地埋桶35套,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持续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行动,活动期间,共督查巡查60余人次,下发整改督办单75件,共清理生活垃圾约485吨,截至8月底转运农村生活垃圾144010吨,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截止目前,拨付区级财政衔接资金6294.91万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为提高居民环保意识,落实《宿州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多措并举宣贯《条例》,通过设立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印发法律法规条文手册、召开座谈会或经验交流会、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引导居民生活垃圾不乱丢、乱倒,累计发放宣传材料3.4万份,悬挂宣传条幅400余幅,印发《条例》800本,充分调动了群众自觉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营造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良好氛围。
办复类别:A 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57-393003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