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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108/202309-00004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9-21  发布时间: 2023-09-21 09:57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市人大代表17号意见建议的回复
人: 初审:徐豹     复审:武志伟    终审: 何姗

关于“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市人大代表17号意见建议的回复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表时间:2023-09-21 09:57 责任编辑: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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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市人大代表17号意见建议的回复

吴广云代表: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您的提案,感谢您对埇桥区人居环境质量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对您提出的加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进行答复如下:

2017年以来,全区共配置240L垃圾桶11.4万个,启用垃圾中转站14个,地埋桶454个,大、中型转运车辆335辆,保洁员2403人,惠及28个镇街道146.8万群众。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机制全面建立,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2023督促两家公司购置240升垃圾桶11566个、三轮保洁车214辆、4.5方侧挂车20辆、修复损坏的地埋桶35套,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持续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行动活动期间,共督查巡查60余人次,下发整改督办单75件,共清理生活垃圾约485截至8月底转运农村生活垃圾144010吨,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截止目前,拨付区级财政衔接资金6294.91万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提高居民环保意识落实《宿州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多措并举宣贯《条例》,通过设立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印发法律法规条文手册、召开座谈会或经验交流会、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引导居民生活垃圾不乱丢、乱倒,累计发放宣传材料3.4万份,悬挂宣传条幅400余幅,印发《条例》800本,充分调动了群众自觉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营造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良好氛围。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57-39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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