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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108/202310-00004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1-05  发布时间: 2023-01-05 10:35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部门参与】部门征集:关于提请对《宿州市埇桥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函
人: 初审:陈亚东     复审:武志伟    终审: 何姗

【部门参与】部门征集:关于提请对《宿州市埇桥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函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表时间:2023-01-05 10:35 责任编辑: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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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参与】部门征集:关于提请对《宿州市埇桥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函

区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3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宿政办秘202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宿州市埇桥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宿州市埇桥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已进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拟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现就《宿州市埇桥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提请合法性审查,请函复。

附件:1.《宿州市埇桥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

2.起草依据和依据对照表(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利益的需提供逐条对照表)

3.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及相关反馈意见文本(包括征求公众意见材料)

4.单位法制机构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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