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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108/202308-00013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8-02  发布时间: 2023-08-02 08:55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人: 初审:徐豹     复审:武志伟    终审: 何姗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表时间:2023-08-02 08:55 责任编辑: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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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一次会议

106号建议的答复

 

赵杰代表: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您的提案,感谢您对埇桥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对您提出的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和房地产中介的管理的建议进行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和房地产中介行业主管部门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但因区住建局无房地产管理职能,区住建局将积极与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对接,反馈问题,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和房地产中介的管理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57-3958961

  

2023731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人选工委、区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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