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108/202308-00019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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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01 | 发布时间: | 2023-08-01 10:2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 ||
审核人: | 初审:徐豹     复审:李翔宇    终审: 何姗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陈萍代表: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您的提案,感谢您对埇桥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对您提出的“保持文明城市加强小区物业费用收取”的建议进行答复如下:
一、针对你提出政府考虑出台相应办法制约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的建议,区住建局将进一步增强物业服务透明度,保障业主知情权,促进物业服务公开公示规范化,在全区开展市场化物管小区物业费收缴、使用公开公示工作。通过开展“物业服务明白消费”活动,规范企业收费信息公示公开行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强化监管措施,力促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二、法院是否考虑受理拖欠物业费案件,区住建局将积极对接区法院,协调区法院虑受理拖欠物业费诉讼问题。
办复类别:B 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57-3958961
2023年7月31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人选工委、区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