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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108/202308-00019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8-01  发布时间: 2023-08-01 10:28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人: 初审:徐豹     复审:李翔宇    终审: 何姗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表时间:2023-08-01 10:28 责任编辑: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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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一次会议

101号建议的答复

陈萍代表: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您的提案,感谢您对埇桥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对您提出的保持文明城市加强小区物业费用收取的建议进行答复如下:

一、针对你提出政府考虑出台相应办法制约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的建议,区住建局将进一步增强物业服务透明度,保障业主知情权,促进物业服务公开公示规范化,在全区开展市场化物管小区物业费收缴、使用公开公示工作。通过开展物业服务明白消费活动,规范企业收费信息公示公开行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强化监管措施,力促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二、法院是否考虑受理拖欠物业费案件,区住建局将积极对接区法院,协调区法院虑受理拖欠物业费诉讼问题。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57-3958961

  

2023731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人选工委、区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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