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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108/202308-00024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8-21  发布时间: 2023-08-21 10:39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92号提案的答复
人: 初审:徐豹     复审:李翔宇    终审: 何姗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92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表时间:2023-08-21 10:39 责任编辑: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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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9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一次会议

192号提案的答复

李胜男委员: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遗留问题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老旧小区是指安徽省城市和县城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已经建成使用的,近五年未列入旧城改造和棚户区(危旧房)及城中村改造,确因小区内设施破损严重、使用功能不全、环境较差的居住小区或组团。

2016年,城市老旧小区整治项目列入全省33项民生工程,埇桥区住建局从2016年开始对全区范围内的小区进行试点改造,截至2022年底已累计改造小区260个,惠及居民34680户,改造建筑面积334.1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6.315亿元。通过改造,老旧小区面子新了、里子实了,实现了从硬件到软件的全面升级,广大居民从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切实提高了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针对您提出的三点建议,埇桥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多方谋划、尊重民意。老旧小区改造前,邀请第三方机构对老旧小区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论证,对该项目实施的可能性、有效性、技术方案及技术政策进行具体、深入、细致的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为确保项目成功实施提供理论保障。街道、社区入户走访,发放《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居民需求调查表》、《老旧小区、单体住宅现状一览表》征求民意,通过现场调研、居民议事会等多种方式倾听民声,同时组织设计师进社区,形成初步方案后召开设计征求意见会,并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公开,将居民的需求贯穿在小区改造的全过程。改造中,组建局项目组、质监站、街道项目组、社区网格包保人员、小区居民义务监督员五方监管体系,全程参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同时每个施工现场均设置了留有住建部门改造投诉电话的公示牌,确保工程质量。

二、梳理问题,排查隐患。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埇桥区住建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目标任务,攻坚克难,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有居民反映漏水、下水不畅、化粪池满溢等问题,为巩固改造成果,我局组织属地街道、社区对2018-2021年完成改造的247个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排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维修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认真核查,在保修范围内的予以整改完善,经监理单位和属地街道联合验收并签字盖章,确保质量安全。目前,除个别小区因非改造或人为原因造成的问题暂难以处理,其余已整改完成。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受理群众的各类投诉和意见建议,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妥善解决,确保群众满意。

三、多方验收,严把质量。老旧小区改造后,组织区住建局项目组、街道项目专员、社区网格包保人员、小区居民代表、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参与竣工初验,并对住户进行随访,对初验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督促施工方及时整改到位,待整改完成后组织正式验收。发挥群众在改造中的主人翁地位,各方唱响改造大合唱,做到群众不满意,验收不合格。

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做到改造前有民意征求、施工中有居民代表全程监督、竣工时有代表参与验收,充分保障居民群众参与权、监督权,打造让群众满意放心的民生工程。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3692388

   

2023818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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