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108/202308-00024 | 信息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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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21 | 发布时间: | 2023-08-21 10:3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92号提案的答复 | ||
审核人: | 初审:徐豹     复审:李翔宇    终审: 何姗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192号提案的答复
李胜男委员: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遗留问题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老旧小区是指安徽省城市和县城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已经建成使用的,近五年未列入旧城改造和棚户区(危旧房)及城中村改造,确因小区内设施破损严重、使用功能不全、环境较差的居住小区或组团。
2016年,“城市老旧小区整治”项目列入全省33项民生工程,埇桥区住建局从2016年开始对全区范围内的小区进行试点改造,截至2022年底已累计改造小区260个,惠及居民34680户,改造建筑面积334.1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6.315亿元。通过改造,老旧小区“面子”新了、“里子”实了,实现了从硬件到软件的全面升级,广大居民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切实提高了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针对您提出的三点建议,埇桥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多方谋划、尊重民意。老旧小区改造前,邀请第三方机构对老旧小区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论证,对该项目实施的可能性、有效性、技术方案及技术政策进行具体、深入、细致的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为确保项目成功实施提供理论保障。街道、社区入户走访,发放《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居民需求调查表》、《老旧小区、单体住宅现状一览表》征求民意,通过现场调研、居民议事会等多种方式倾听民声,同时组织设计师进社区,形成初步方案后召开设计征求意见会,并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公开,将居民的需求贯穿在小区改造的全过程。改造中,组建局项目组、质监站、街道项目组、社区网格包保人员、小区居民义务监督员五方监管体系,全程参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同时每个施工现场均设置了留有住建部门改造投诉电话的公示牌,确保工程质量。
二、梳理问题,排查隐患。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埇桥区住建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目标任务,攻坚克难,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有居民反映漏水、下水不畅、化粪池满溢等问题,为巩固改造成果,我局组织属地街道、社区对2018-2021年完成改造的247个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排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维修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认真核查,在保修范围内的予以整改完善,经监理单位和属地街道联合验收并签字盖章,确保质量安全。目前,除个别小区因非改造或人为原因造成的问题暂难以处理,其余已整改完成。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受理群众的各类投诉和意见建议,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妥善解决,确保群众满意。
三、多方验收,严把质量。老旧小区改造后,组织区住建局项目组、街道项目专员、社区网格包保人员、小区居民代表、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参与竣工初验,并对住户进行随访,对初验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督促施工方及时整改到位,待整改完成后组织正式验收。发挥群众在改造中的主人翁地位,各方唱响改造“大合唱”,做到群众不满意,验收不合格。
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做到改造前有民意征求、施工中有居民代表全程监督、竣工时有代表参与验收,充分保障居民群众参与权、监督权,打造让群众满意放心的民生工程。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3692388
2023年8月18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