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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108/202405-0000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通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5-24  发布时间: 2024-05-24 15:27
号: 区住建字〔2024〕22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2024年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 初审:李宝     复审:赵德枫    终审: 高方松

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2024年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表时间:2024-05-24 15:27 责任编辑: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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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2024年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住建字202422

 

区有关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现将《宿州市埇桥区2024年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524                                

 

 

 

 

 

 

 

 

宿州市埇桥区2024年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

更新改造实施方案

 

为有效推进宿州市埇桥区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作,切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建城函〔2022811号)《宿州市2024年度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宿建〔202461,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造范围

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对象应为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具体范围包括:

(一)燃气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

1.市政管道与庭院管道。全部灰口铸铁管道;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球墨铸铁管道;运行年限满20年,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钢质管道、聚乙烯(PE管道;运行年限不足20年,存在安全隐患,经评估无法通过落实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钢质管道、聚乙烯(PE管道;存在被建构筑物占压等风险的管道。

2.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运行年限满20年,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管;运行年限不足20年,存在安全隐患,经评估无法通过落实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立管。

3.厂站和设施。存在超设计运行年限、安全间距不足、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等问题,经评估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厂站和设施。

4.用户设施。居民用户的橡胶软管、需加装的安全装置等;工商业等用户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和设施。

(二)其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

1.供水管道和设施。水泥管道、石棉管道、无防腐内衬的灰口铸铁管道;运行年限满30年,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管道;存在安全隐患的二次供水设施。

2.排水管道。平口混凝土、无钢筋的素混凝土管道,存在混错接等问题的管道,运行年限满50年的其他管道。

3.供热管道。运行年限满20年的管道,存在泄漏隐患、热损失大等问题的其他管道。

二、工作安排

实施宿州市主城区城镇燃气管网及场站设施更新改造等4个重点项目,项目总投资约9.5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3亿元。(重点项目清单见附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健全政府统筹、专业经营单位实施、有关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街道、社区的积极作用,共同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要明确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的责任分工,加强管理和监督,定期评估,适时通报调度,确保有序组织实施。要明确不同权属类型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实施主体,督促专业经营单位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有序实施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作。加强专业经营运维养护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检测、维护,依法组织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应急抢险机制,提升迅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三)完善配套政策。

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资金由政府、经营单位、用户合理分担机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地方财政资金可给予适当补助,引导和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加大对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统筹做好道路开挖修复、园林绿地补偿等收费事项。同步推进城市管网信息化建设,将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信息纳入城市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并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技术标准支撑,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强化市场治理和监管,促进市场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发展。

(四)规范项目实施。

精简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涉及的审批事项和环节,建立健全快速审批机制。抓紧组织项目实施,有序安排施工区域、时序、工期,做好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汛期排涝等工作的衔接,系统性推动城市地下管网等分片区统筹改造,避免出现改造工程碎片化、重复开挖、马路拉链、多次扰民等情况。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和技术规范,按规定做好改造通气、通水等关键环节安全监控,强化施工安全事故和质量安全隐患防范,做好工程验收移交和档案管理。依法实施燃气压力管道施工告知和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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