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2108/202603-00004 | 信息分类: | 意见征集 |
|---|---|---|---|
| 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3-02 | 发布时间: | 2026-03-02 10:54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三八街道大观园贤林苑小区) | ||
| 审核人: | 初审:栾环宇     复审:李静    终审: 高方松 | ||
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大观园贤林苑小区15栋卫生环境差、楼道内堆放杂物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大观园贤林苑小区15栋卫生环境差,楼道内堆放杂物。
三八街道办事处。
督促小区物业公司立即开展专项整改,对楼道内杂物进行全面搬离清理,对楼栋公共区域进行集中卫生打扫。
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常态化楼道环境巡查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引导居民规范摆放物品,杜绝杂物乱堆乱放。
解决小区楼栋卫生环境差、楼道杂物堆放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建立长效楼道环境管理机制,保障居民出行安全与居住舒适度。
2026年6月底前
目前已整改完成,大观园贤林苑小区15栋楼道内杂物及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楼栋公共区域卫生已完成集中清扫,楼道环境整洁有序,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3693464
电子邮箱:yq369346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