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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885/202003-00039  信息分类: 专项工作
 内容分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0-03-05  发布时间: 2020-03-05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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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埇桥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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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发表时间:2020-03-05 16:18 责任编辑: 埇桥交通运输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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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埇桥区交通运输局编制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电话:0557-3926637,电子邮箱:yqjtjb@163.com

一、概述

 (一)201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我局强化责任,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我局按照政务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负责人蒋勇任组长,分管领导郭志溪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作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为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我局按照《规定》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区政府部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800余条其中领导活动信息64条、政策法信息14条、解读发布类信息63条、 规划计划类信息51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 行政处罚许可类信息64条;精准扶贫信息5条、回应关切类信息21条、决策部署落实 类信息32条、 建议提案办理10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5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无因政务信息公开而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收费与减免情况。

     (五)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 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政府信息公文公开源头认定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 档制度,同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动态调整。

      (六)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快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充分运用和管理好政务新媒体,对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做出回应,确保社会公众对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件件有回音,事事能落实。通过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功能,多形式、多举措、多途径及时公开交通运输信息,进步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更好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七)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措施,加强督查指导,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我局明确了由办公室牵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内容上传、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对涉及交通系统业务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严格遵循政务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为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我局每季度组织一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并对各基层单位进行考核,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推进和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5

 15

 15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

 减少18

 4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00

 减少427

 127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关于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对政策的出台背景及依据解读过于简单,对政策中重点内容的解读存在简单地重复或简化文件内容的现象,欠缺对政策的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等实质性内容的详细解读。

二、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工作的具体安排落实情况不够理想,未能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

三、意见征集与意见反馈不能做到基本对应

四、主动回应中对大众关心得热点话题,没有很好的回应。

五、相关人员对政务公开认识不到位,缺乏系统性培训。

我局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按照区政务公开办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加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完善工作制度措施,加强督查指导,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对政务平台的宣传,扩大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特别是对站办所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工作按时按质开展。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更好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把政务公开工作做的更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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