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业户名称 |
地址 |
车号 |
身份证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依据 |
办理结果 |
2022/1/4 |
宿州轩辕大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皖宿州市开发区金海大道 |
皖LD7810 |
34220119700802xxxx |
道路运输证审验 |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风二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实施定期审验制度,审验工作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每年审验一次,具体审验时间由各省自行确定。 |
已办理 |
2022/1/4 |
宿州联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皖宿州市埇桥区城东街道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仁和路汽配城 |
皖LF2914 |
34220119891108xxxx |
道路运输证转籍(单位) |
《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三节:1、车辆转籍、过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向原发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车辆异动情况报告,交回《道路运输证》以及有关营运标志。2、原发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核实其已交回有关证件、营运标志后,应将车辆异动情况登记在车辆原所属的业户档案中。3、车辆转籍或过户后的拟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到转入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重新办理《道路运输证》。 |
已办理 |
2022/1/5 |
宿州市路歌卡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城东街道远东汽配城 |
皖LF2280 |
34032119781015xxxx |
道路运输证新办(单位) |
《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三节: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应当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材料进行核实后,依据其有关车辆信息、经营范围等内容配发《道路运输证》。 |
已办理 |
2022/1/5 |
宿州市众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皖宿州市车桥厂 |
皖LB4017 |
34060419691017xxxx |
道路运输证审验 |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风二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实施定期审验制度,审验工作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每年审验一次,具体审验时间由各省自行确定。 |
已办理 |
2022/1/10 |
杨朋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乡前杨村二组 |
皖LF5287 |
34220119780313xxxx |
道路运输证遗失补办 |
《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三节:《道路运输证》灭失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在所在地报刊刊登遗失声明,无报刊的在运管机构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发证机关予以补办新证、重新编号,在业户档案及车辆管理档案中注销原证件号码,登记新的号码。 |
已办理 |
2022/1/10 |
安徽启航物流有限公司 |
皖宿州市埇桥区循环经济示范园远东国际汽配城 |
皖LF1456 |
34220119940501xxxx |
道路运输证新办(单位) |
《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三节: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应当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材料进行核实后,依据其有关车辆信息、经营范围等内容配发《道路运输证》。 |
已办理 |
2022/1/12 |
张军 |
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街道办事处七里村金江二路宿州兆鑫 |
皖LE6055 |
34222419781226xxxx |
道路运输证审验 |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风二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实施定期审验制度,审验工作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每年审验一次,具体审验时间由各省自行确定。 |
已办理 |
2022/1/12 |
宿州市安畅运输有限公司 |
宿州市宿泗路与龙兴路交叉口 |
皖LF7272 |
34012319820213xxxx |
道路运输证新办(单位) |
《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三节: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应当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材料进行核实后,依据其有关车辆信息、经营范围等内容配发《道路运输证》。 |
已办理 |
2022/1/14 |
宿州市鼎峰运输有限公司 |
皖宿州市埇桥区西二铺乡宿涡路 |
|
34220119700228xxxx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验(单位)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修改说明及管理使用规定交公路发【2005】524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副本用于记录经营者的基本情况、检查(考核)结果、变更结果等情况。检查(考核)记录是记载经营者违章处理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检查、考核的情况。 |
已办理 |
2022/1/14 |
刘志才 |
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南路东 |
皖LE9722 |
34062119660612xxxx |
道路运输证遗失补办 |
《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三节:《道路运输证》灭失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在所在地报刊刊登遗失声明,无报刊的在运管机构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发证机关予以补办新证、重新编号,在业户档案及车辆管理档案中注销原证件号码,登记新的号码。 |
|
2022/1/18 |
安徽省来氏大地食品有限公司 |
皖宿州市开发区金江二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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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20119660318xxxx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验(单位)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修改说明及管理使用规定交公路发【2005】524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副本用于记录经营者的基本情况、检查(考核)结果、变更结果等情况。检查(考核)记录是记载经营者违章处理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检查、考核的情况。 |
已办理 |
2022/1/18 |
宿州市明天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农机大市场南门 |
皖LB4206 |
34220119910820xxxx |
道路运输证审验 |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风二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实施定期审验制度,审验工作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每年审验一次,具体审验时间由各省自行确定。 |
已办理 |
2022/1/19 |
宿州市众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皖宿州市车桥厂 |
皖LA0066 |
34060419691017xxxx |
道路运输证遗失补办 |
《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三节:《道路运输证》灭失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在所在地报刊刊登遗失声明,无报刊的在运管机构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发证机关予以补办新证、重新编号,在业户档案及车辆管理档案中注销原证件号码,登记新的号码。 |
已办理 |
2022/1/19 |
宿州市顺驰运输有限公司 |
皖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田农机大市场南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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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20119910820xxxx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变更(单位) |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一节: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按照有关许可规定办理。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法人代表的应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相关材料;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的应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及《道路运输证》。3、减少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收回相应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
已办理 |
2022/1/24 |
陶帅 |
皖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三关村陶大庄东组 |
皖LE6287 |
34220120000218xxxx |
道路运输证审验 |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风二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实施定期审验制度,审验工作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每年审验一次,具体审验时间由各省自行确定。 |
已办理 |
2022/1/24 |
宿州市汇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江二路南侧 |
皖LF9036 |
34122419750403xxxx |
道路运输证新办(单位) |
《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三节: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应当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材料进行核实后,依据其有关车辆信息、经营范围等内容配发《道路运输证》。 |
已办理 |
2022/1/26 |
宿州市明天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农机大市场南门 |
皖LB4652 |
34220119910820xxxx |
道路运输证审验 |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风二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实施定期审验制度,审验工作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每年审验一次,具体审验时间由各省自行确定。 |
已办理 |
2022/1/26 |
宿州市亿诚运输有限公司 |
皖宿州市埇桥区东十里铺宿灵路北侧溶解乙炔气厂院内 |
皖LF4891 |
34222519930925xxxx |
道路运输证新办(单位) |
《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三节: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应当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材料进行核实后,依据其有关车辆信息、经营范围等内容配发《道路运输证》。 |
已办理 |
2022/1/28 |
宿州市永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城东街道东十里远东汽配城 |
皖LD0686 |
34220119620420xxxx |
道路运输证审验 |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风二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实施定期审验制度,审验工作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每年审验一次,具体审验时间由各省自行确定。 |
已办理 |
2022/1/28 |
宿州市大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城东街道汴河东路与闵贤路交叉口北 |
皖LF0251 |
34220119810915xxxx |
道路运输证新办(单位) |
《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三节: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应当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材料进行核实后,依据其有关车辆信息、经营范围等内容配发《道路运输证》。 |
已办理 |
2022/1/30 |
宿州市海磊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皖宿州市经济开发区金海大道 |
|
34232319490319xxxx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验(单位)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修改说明及管理使用规定交公路发【2005】524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副本用于记录经营者的基本情况、检查(考核)结果、变更结果等情况。检查(考核)记录是记载经营者违章处理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检查、考核的情况。 |
已办理 |
2022/1/30 |
宿州市恒通运输有限公司 |
皖宿州市桥区城东街道办事处东十里和谐家园 |
皖LA9463 |
34220119771123xxxx |
营运车辆报停(销户)(单位) |
《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三节:1、车辆报停的,道路运输经营者须持《道路运输证》及有关营运标志到证件配发机关办理报停手续,暂交回《道路运输证》及有关营运标志;恢复运输时,按规定到证件配发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并领回相关证件、营运标志。2、车辆报废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将《道路运输证》及有关营运标志交回原证件配发机关。3、车辆申请终止经营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交回《道路运输证》及有关营运标志,并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
已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