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85/202205-00024 | 信息分类: | 意见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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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工业、交通,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16 | 发布时间: | 2022-05-16 10:2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部门征集】关于征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埇桥行》活动方案意见建议的函 | ||
审核人: | 初审:黄峰     复审:李磊    终审: 荣方方 |
局属各单位:
为组织开展好2022年6月份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埇桥行”各项活动,聚焦“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我局结合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埇桥行》活动方案。请合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5月29日前将具体修改意见、部门联系人名单书面盖章扫描反馈至区交通局办公室邮箱。
联系人:黄峰;电话:3907819
邮 箱:yqjtjb@163.com
埇桥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埇桥行”活动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2022年6月份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埇桥行”各项活动,聚焦“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宿州市埇桥区“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埇桥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埇安办〔2022〕1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目标,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等重要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开展专题学习。各单位、各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进重要论述入脑入心,并转化为具体的思路举措和工作成效。要教育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扛起安全生产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红线。
2.组织观看专题片。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向交通运输基层一线和企事业单位延伸,通过专题座谈研讨、心得交流、主题访谈等形式,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
3.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各单位要深刻学习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要以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人员互动讲安全以及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活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推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入脑入心。
4.组织专题宣传。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以及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105条工作举措,在报刊、广播、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专版。持续报道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举措及取得的成效。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广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
1.企业层面,要抓好“五件事”:一是以主动接受采访、直播访谈、撰写文章等形式,开展“第一责任人”谈责任活动;二是各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第一次安全生产专题职代会议,向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三是扎实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自查自改清单;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五是积极组织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作出履职承诺。
2.部门层面,抓好“四件事”:一是加强职责宣传。通过制作视频动画、宣传片、宣传册等形式,加强对“第一责任人”7项职责宣传,推动全区交通运输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知责明责。二是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宣传阐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特别是交通运输企业员工积极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抓好举报受理和督办落实。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四是开展隐患身边查。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推动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治共享
1.加强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举措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强化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和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等,充分运用新闻网、电视、报纸、官网、官微、官方公众号等媒体资源,宣传报道本单位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曝光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组织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以及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安全管理经验总结和推广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交通运输安全的良好氛围。
2.深入排查整治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广泛发动企业员工排查身边的隐患,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突出源头治理和精准施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开展 “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在6月16日组织开展“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积极配合区安委会综合采用 “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主播讲安全”话题征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集中宣传交通运输安全法规、安全知识、事故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增强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
2.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结合行业实际,深入落实安全宣传“五进”,切实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LED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在线宣教,充分利用公路桥梁、车船、场站、渡口码头等交通设施和场所广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活动。督促客运站、客货运企业、渡运码头经营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和自救逃生知识,强化乘客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各单位、各部门和企业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村(居)民、学校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应急救护培训等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锤炼队伍,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自救互救能力及应急救援能力。
4.制作系列线上宣传作品。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制作一批原创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形式,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抖音账号、户外 LED 电子屏、楼宇电梯广告屏等进行在线宣教,开展应急科普和公益宣传。
(五)开展“安全生产埇桥行”活动
“安全生产埇桥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2年12月底结束。
1.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加强行业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
2.开展警示教育。采取观看交通运输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专题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交通运输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高企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开展典型案例报送曝光。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对道路运输非法营运、普通货运超限超载运输、内河渡口非车渡渡车、公路水运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集中治理,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有关典型案例每月20日前报送至局综合运输股。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安委会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安委办具体承担日常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宣传合力,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跟踪指导。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跟踪、督促与指导,切实把各项活动与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及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等专项工作相结合,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同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科学制定和调整工作方案,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三)务求取得实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埇桥行”活动要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埇桥行”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着力解决当前行业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企业安全水平和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各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活动期间的工作联络与信息报送,于5月30日前将联络员登记表(附件2)与实施方案一并报送至局安委会办公室,并于6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与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活动期间,每周四上午下班前将本周典型做法、特色项目以及有关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等发送至指定邮箱,重要活动随时报送。
局安委办联系人:李可、王欢,3926791,邮箱:yqjtjzhk@163.com。
附件:1.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附件1
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活动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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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
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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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
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 |
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 )场,参与( )人次; 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人次; 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 )个; 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发现问题( )项; “查找身边的隐患”,查找隐患(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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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埇桥行”活动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埇桥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报道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在区级主流媒体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 |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 )场,参与( )人次; 报道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 )条; 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项;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个; 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典型案例(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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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推动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 |
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 )场,参与( )人次; “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 )条,参与( )人次; “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 )条/份,宣传受众( ) 人次; 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 )次,受众( )人次; 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 )场,参与( )人次; 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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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色活动 |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
组织( )场/次,参与( )人次,宣传受众(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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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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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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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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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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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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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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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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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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