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 本级政策解读 > 其他解读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1885/202207-00013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工业、交通,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2-07-04  发布时间: 2022-07-04 15:52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媒体解读】人民网:安徽用“金融活水”推动交通强省建设
人: 初审:黄峰     复审:李磊    终审: 荣方方

【媒体解读】人民网:安徽用“金融活水”推动交通强省建设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发表时间:2022-07-04 15:52 责任编辑: 埇桥交通运输局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媒体解读】人民网:安徽用“金融活水”推动交通强省建设

人民网合肥6月28日电(杨赛君)交通是中国现代化的开路先锋,为提高交通运输建设融资的市场化和可持续性,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支持交通运输建设,推动安徽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安徽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用“金融活水”支持安徽交通强省建设。

聚焦重点  市场化融资瞄准重大交通项目

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是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坚强有力保障。做好对交通运输建设的金融支持,合理满足交通运输重大项目和企业融资需求,是金融支持交通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能够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运行、应对疫情影响提供有力支撑。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下,进一步拓展、创新产品和业务,支持交通运输建设融资。安徽各市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和交通投融资企业要积极发挥作用,主动对接银行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交通运输建设融资。

意见要求,对交通运输发展的市场化融资支持要聚焦交通运输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服务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公路方面以打造“4轴5廊6通道”的安徽省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为重点,支持对接长三角和中部地区通道项目建设,支持国家高速公路待贯通路段、交通繁忙路段扩容改造及具有国家高速公路分流作用的省级高速公路建设,支持普通国省道提质改造和“四好农村路”建设;水运方面以加快“一纵两横五干二十线”干线航道网建设、“两枢纽一中心”港口建设为重点,提升水运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建设“航道上的长三角”,重点支持全省干线航道网、重要公用港口码头、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打造黄金水道上的硬核强港;民航方面支持通用机场和运输机场建设。加强政银企合作,将交通运输重大项目纳入银行重大(重点)项目清单管理,加大市场化融资支持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强化风险管控,为加快建设交通强省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业务创新 支持保险公司参与交通运输建设

在业务创新方面,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交通运输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助力交通运输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资产证券化(ABS)、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有效盘活交通运输存量资产,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提供投资、托管等相关服务。

此外,支持保险公司参与交通运输建设。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稳定性高的优势,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资产支持计划和私募基金等形式,参与重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新型交通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不同类型项目特点,推出合适的交通运输项目灾毁保险产品和服务,积极参与安徽省农村公路灾毁保险项目,支持灾毁应急保障机制建设。鼓励保险资金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购买地方政府债券、AAA企业债券等方式依法合规参与交通运输发展。

安徽将建立完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不断完善高速公路“省市共建、社会资本参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省市共建、以市为主”、农村公路“省市补助、以县为主”的建设体制机制,积极支持各市县(区)政府、省属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项目建设;淮河干线航道由省政府及省属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投资建设,长江、淮河以外的省干线航道项目采用“省市共建、分工合作”模式,非干线航道建设由航道所在地市、县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投资建设。支持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交通运输项目建设。以涡河为试点按系统观念推进航道、船闸、港口一体化建设,探索“交通+”投融资模式,通过交通基础设施与沿线土地、资源、产业一体化开发,不断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