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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885/202207-0001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其他,工业、交通,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2-07-12  发布时间: 2022-07-13 10:17
号: 区交字[2022]13 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印发《埇桥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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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埇桥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发表时间:2022-07-13 10:17 责任编辑: 埇桥交通运输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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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埇桥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埇桥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2日

    

 

 

 

埇桥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

大排查、大整专项行动方案

 有效排查和消除全交通运输行业事故隐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前后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工作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真正把问题解决在未发之时、成灾之前。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全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行业所有领域、所有相关人员全覆盖,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坚决维护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排除整改重点

 (一)强化共性问题排查整改

   1.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专款专用;是否按许可资质生产经营、是否无资质生产经营等。

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及时修订完 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在各生产经营单元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等。

3.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 重预防体系,是否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是否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否实用管用等。

4.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 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从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 持证上岗,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

5.组织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针对行 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是否开展全员查隐患行动,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建立台账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等。

6.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 场处置方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等。

7.历史问题整改情况。要全面排查年以来各级安全生产督导、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问题隐患进行认真核查,确保整改到位。

(二)突出做好行业重点领域排查整治

1.道路运输领域。重点围绕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岗前和日常教育培训情况车辆维护、检测、使用、审验、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情况,客运包车持有效标志牌及按照载明事项运行、超许可事项经营情况,客运场(站)和客运车辆落实疫情防控制度和措施情况,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情况,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适时实时监控及警报信息处置情况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改

2.渡口渡运领域。重点围绕渡口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镇政府对渡口渡船日常监管情况,海事部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内河客渡船改建、渡船超载、违章冒险航行、消防设备和救生设备的配备、渡船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注船舶乘客定额标牌、船舶、船员能否适航和适任等开展排查整改。

3.公路管理领域。重点围绕公路管养及隐患情况,标志标线情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情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防护设施及警示标示情况,公路施工现场管理情况,超限超载治理情况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改

4.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重点围绕公路水运工程高空作业、开挖深基坑防坍塌、高处堆积物防高空坠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支架模板搭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偷工减料偷工减序、复杂地质条件勘探、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高空作业防护、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改。

5.人员密集场所及办公、出租场所重点围绕用电、燃气、消防、电梯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改

三、组织机构

局成立以曹鹏程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单位、机关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时间安排

712日开始至年底,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18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做到方案措施详细,任务清楚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二)排查整阶段(719日至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各单位、各企业要开展全方位、全要素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监管职责。

(三)整治提高阶段(党的二十大结束后至年底)。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行动,特别是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研究制定落实安全责任的对策和措施,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楚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自觉和思想站位。要把专项行动与其它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推进。动员企业职工全员参与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忠实履行职责,敢抓敢管,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全程跟踪,严密监控,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三)加强督导,强化监管。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规范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专项行动期间,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活动开展不得力、整措施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安全生产约谈并给予通报批评。对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单位于 719日前报送第一阶段工作小结,以后实行报制(每周五之前)党的二十大结束后两日内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局综合运输股

联系人:李可、王欢,电话:3926791

邮箱:yqjtjzhk@163.com。

附件:埇桥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埇桥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曹鹏程

   副组长:刘永、张凯、沙丙德、荣方方

  员:韩文方、倪清伟、晋怀中、张亭、吕小青、李磊

李可、苏庆、杨苗、吉伟玮、黄纳新、王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股,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统筹和协调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712  

                                         (共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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