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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885/202412-00025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内容分类: 其他,工业、交通,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4-12-23  发布时间: 2024-12-23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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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埇桥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行政处罚公示(12月16日—12月22日)
人: 初审:黄峰     复审:李磊    终审: 荣方方

埇桥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行政处罚公示(12月16日—12月22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发表时间:2024-12-23 15:50 责任编辑: 埇桥交通运输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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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行政处罚公示(12月16日—12月22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决定日期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决定文书号 案由
郭咪咪 2024年12月16日 2024年12月13日19时31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飞、王峰,执法证号:12040017230、12040017414,在埇桥区二徐路与044乡道交汇处北100米发现史成亚驾驶的车牌号为黄皖LH9530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王飞、王峰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吨,实际总重为52.38吨, 超限21.38吨,超限率68.96%,运输货物为土,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2月1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史成亚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郭咪咪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郭咪咪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壹份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壹份行驶证、营运证复印件、壹份驾驶证、资格证复印件、壹份超限检测单、复检检测单、贰份照片、壹份授权委托书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41号 郭咪咪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H9530)
孙文刚 2024年12月16日 2024年12月2日14时55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飞、潘笑园,执法证号:12040017230、12040017236,在埇桥区褚兰镇S229省道与004乡道交叉口发现孙文刚驾驶的车牌号为黄皖LB5160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王飞、潘笑园,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吨,实际总重为57.62吨, 超限26.62吨,超限率85.87%,运输货物为碎石,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2月1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车主孙文刚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孙文刚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孙文刚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驾驶证、资格证复印件、壹份身份证复印件、壹份行驶证、营运证复印件、壹份超限检测单、壹份复检检测单、壹份现场照片、壹份卸载照片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42号 孙文刚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B5160)
蚌埠市亿发运输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2024年12月12日18时27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雪雷、谢猛,执法证号:12040017344、12040017368,在埇桥区206国道与北三环路交叉路口东200米处发现蚌埠市亿发运输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黄皖C25182/皖L3B87挂半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陈雪雷、谢猛依法检查车辆,并引导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00吨,实际车货总重为66.28吨,超限17.28吨,超限率35.26%,运输物为玉米,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2024年12月1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王记清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蚌埠市亿发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蚌埠市亿发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张超限检测单、壹张行驶证复印件、壹张营运证复印件、壹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贰张身份证明复印件、贰份照片、视频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43号 蚌埠市亿发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C25182)
王冉冉 2024年12月17日 2024年12月16日13时0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赵国庆,张杰。执法证号:12040017377、12040017330,在埇桥区宿永路十里村路口发现王冉冉的车牌号为黄皖LE0368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赵国庆 张杰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00吨,实际总重为44.62吨,超限13.62吨,超限率43.93%,运输物为混凝土,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2024年12月1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许涛涛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黄皖LE0368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王冉冉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照片、贰份超限检测单、贰份身份证复印件、壹份行驶证 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壹份驾驶证 资格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47号 王冉冉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E0368)
灵璧县元斌运输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2024年12月13日10时4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晓龙、秦耕,执法证号:12040017394、12040017228,在宿州市埇桥区043县道双盛村委会门口发现灵璧县元斌运输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皖LF0628三一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李晓龙、秦耕依法检查车辆,并引导该车辆在埇桥公路稽查站站进行称重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4轴货车,车货总限重为31吨,实际总重为59.32吨,超限28.32吨,超限率91.35%,运输物为水稳,可以解体。2024年12月1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许威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黄皖LF0628三一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灵璧县元斌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超限检测单、复检单、壹份授权委托书、贰张现场照片、驳载照片、叁份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叁份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贰份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壹份电话记录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50号 灵璧县元斌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F0628)
倪健 2024年12月18日  2024年12月17日10时1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军,刘深圳,执法证号12040017227,12040017231,接到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办的倪健所属黄皖LF8381陕汽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的证据料显示:2024年11月14日21时39分,黄皖LF8381陕汽牌货车行驶在宿州市S305宿蒙路治超卡点时,经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动态称重检测仪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限重36.00吨,实际检测称重车货总重49.932吨,超限13.932吨,超限率38.70%。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接受处理。综合上述证据材料,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核实倪健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询问笔录、伍张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壹张行驶证复印件、壹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营运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49号 倪健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F8381)
倪健 2024年12月18日  2024年12月17日10时1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军,刘深圳,执法证号12040017227,12040017231,接到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办倪健所属的黄皖LF8381陕汽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的证据料显示:2024年12月10日22时55分,黄皖LF8381陕汽牌货车行驶在宿州市S305宿蒙路治超卡点时,经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动态称重检测仪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限重36.00吨,实际检测称重车货总重58.48吨,超限22.48吨,超限率62.45%。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接受处理。综合上述证据材料,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核实倪健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询问笔录、伍张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壹张行驶证复印件、壹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营运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51号 倪健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F8381)
宿州市漢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2024年12月17日9时1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军,刘深圳,执法证号12040017227,12040017231,接到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办的宿州市漢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黄皖LD4027/皖L7S37挂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的证据料显示:2024年06月4日00时13分,黄皖LD4027/皖L7S37挂牌货车行驶在宿州市省道S101符离卡点时,经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动态称重检测仪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49.00吨,实际检测称重车货总重59.508吨,超限10.508吨,超限率21.44%。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接受处理。综合上述证据材料,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核实宿州市漢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询问笔录、叁张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壹张行驶证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营运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48号 宿州市漢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D4027)
宿州市运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2024年12月16日09时59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霄祥、郑浩,执法 证号:12040017400,12040017258,依法对宿州市运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发现宿州市运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无法提供2024年11月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未对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内 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如实记录。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2月17日执法人员对公司代理人吕允意进行询问(详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对其宿州市运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全会议记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运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张照片、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肆张公司安全会议记录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44号 宿州市运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王刚 2024年12月18日    2024年12月17日07时13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雪雷、苏超,执法证号: 12040017344、12040017259,在埇桥区省道S229与省道S303交叉口依法对黄苏CMA878/苏CT9G2挂解放牌/鲁际通牌重型栏板半挂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陈雪雷、苏超向该车驾驶员王刚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测量检查发现黄苏CT9G2挂鲁际通牌重型栏板半挂车车辆实际外廓尺寸长度与当场出示的电子版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外廓尺寸长度不符。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实:2024年12月1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车主王刚进行询(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他本人对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王刚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叁张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叁张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叁张照片、壹张改装示意图、壹份视频材料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45号 王刚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苏CMA878)
杨浩 2024年12月18日     2024年12月14日12时35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凡球,陈军执法证号:12040017243、12040017261,在宿州市宿马工业园区宿州东站站前路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绿皖LD70372风神牌小型轿车并依法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车内乘坐2名乘车人,执法人员示证后现场询问得知,这2名乘客与驾驶员杨浩互不相识,是通过T3出行打车软件发布从宿州市宿州东站前往宿州市顺河镇甜啦啦鲜果茶店,驾驶员杨浩接单后驾车前往宿州市宿州东站接到这2名乘车人,此行程单是按照实时里程计费,到达目的地后乘车人根据T3出行打车软件所显示实时金额线上支付运费。当事人杨浩不能当场提供该车的道路运输证件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1月1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杨浩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他本人对其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查询证明》、个人陈述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杨浩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贰份询问笔录、壹张照片、贰张乘客证明、贰份乘客询问笔录、壹张电话记录、壹张行车证复印件、肆张车主身份证,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壹张营运证查询记录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46号 杨浩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车船号:绿皖LD70372)
宿州市耿耿物流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2024年11月25日15时25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年玉、梁敏东,执法证号:12040017300、12040017197,依法对宿州市耿耿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过程中宿州市耿耿物流有限公司提供了2024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检查发现宿州市耿耿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的2024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并未记录2024年11月省厅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宿州市道路危货运输企业进行评估发现的隐患问题同时2024年全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内容都是无,经询问该公司安全主要负责人尹传玺,尹传玺承认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宿州市耿耿物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者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2月19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法人宋诚轲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宿州市耿耿物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者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隐患排查台账》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双泽运输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叁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贰份危险品公司转发关于省厅《第三方评估宿州市道路危货运输企业问题清单》的通知、陆份隐患排查月报表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53号 宿州市耿耿物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者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案
宝鸡隆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2024年12月17日15时0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勇、吕明智,执法证号:12040017314、12040017378,在宿州市埇桥区东三环与付湖村交叉口依法对黄宁CE2978/陕C6762挂东风牌/儒源牌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张勇,吕明智向该车驾驶员何涛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取证检查发现黄陕C6762挂儒源牌货车实际车辆类型与核定的车辆类型不相符合。后经执法人员在五中队院内依法对黄陕C6762挂货车进行勘验测量,经实际勘验测量黄陕C6762挂货车的实际车型是儒源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外廓尺寸为:长17500mm,宽3000mm,高1700mm。黄陕C6762挂货车的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外廓尺寸为:长16000mm,宽3000mm,高1700mm。 结论:黄陕C6762挂货车的平板在原有外廓尺寸的基础上加长了1500mm。2024年12月19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何涛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黄宁CE2978/陕C6762挂货车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宝鸡隆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叁份照片、贰份驾驶证、资格证复印件、贰份身份证复印件、贰份营业执照复印件、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贰份营运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贰份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车辆改装示意图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54号 宝鸡隆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陕C6762挂)
宁波三贤物流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2024年12月17日10时25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霄祥、郑浩、执法证号:12040017400、12040017258,在宿州市埇桥区南三环大张家路口东二百米处发现浙A90H11/浙B981V挂货车自南向北行驶,执法人员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执法人员张霄祥、郑浩当场向该车驾驶员饶俊鑫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检查驾驶员出示的黄浙B981V挂重型低平板半挂车的《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照片,对比后发现黄浙B981V挂重型低平板半挂车的《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上的照片与实际车型明显不符,该车车颈部位两侧分别加宽,与后车厢板同宽,形成一个整体和低平板同宽的高低平板,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2月20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公司代理人饶俊鑫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他本人对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宁波三贤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勘验笔录、肆张照片、叁张行驶证及营运证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驾驶证及资格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56号 宁波三贤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浙A90H11)
宿州市中胜运输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2024年12月20日9时55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建、徐翔,执法证号:12040017312、12040017263。依法对宿州市中胜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调查前执法人员首先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后开展调查工作。调查中发现:该公司现在有运输车辆26台,驾驶员26人,管理人员2人,共有从业人员28人。2024年11月份该公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完成8人还有20人未完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未做到全覆盖。没有对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如实记录。执法人员现场核对该公司的车辆台账及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证实了该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有执法视频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壹份、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壹份等证实。 皖宿埇交简罚〔2024〕1000657号 宿州市中胜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五河县诚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2024年12月19日15时1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凡球、陈军,执法证号:12040017243、12040017261,在宿州市埇桥区206国道东三环路871Km+100m处依法对黄皖CD9133/皖CGP50挂欧曼/宝军牌重型半挂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张凡球、陈军向该车驾驶员李帮永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测量检查发现黄皖CGP50挂宝军牌重型半挂车车辆实际外廓尺寸长度与当场出示的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外廓尺寸长度不符,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实:2024年12月20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李帮永进行询(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车主五河县诚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五河县诚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叁张营业执照,委托书,登记证书、肆张公司法人身份证,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资格证、肆张照片及改装示意图、贰张营运证,行车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55号 五河县诚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皖CD9133)
郑春玲 2024年12月20日 2024年12月18日20时56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胡彦龙、赵永峰,执法证号:12040017430、12040017190,在宿州市埇桥区S408杨庄乡房上村路段依法对黄皖LB6271/黄皖LQ091挂陕汽牌/华骏牌半挂货车牌进行检查,执法人员赵永峰、胡彦龙向该车驾驶员孟庆喜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取证,检查发现黄皖LQ091挂/华骏牌半挂货车车辆实际外廓尺寸高度与挂车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外廓尺寸高度不符。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2月19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车主郑春玲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她本人对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郑春玲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现场照片、壹份勘验笔录、壹份勘验照片、壹份询问笔录、壹张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壹张营运证复印件、壹张行驶证复印件、壹张车主身份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52号 郑春玲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皖LB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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