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决定日期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决定文书号 |
案由 |
蚌埠市华诚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3日 |
2024年12月21日9时36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关敏杰、徐翔,执法证号:12040017412、12040017263,在埇桥区宿永路与236乡道路口发现蚌埠市华诚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皖C22841/皖C3826挂解放牌/华宇达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关敏杰、徐翔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吨,实际总重为69.10吨,超限20.10吨,超限率41.02%,运输物为玉米,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2024年12月2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马术龙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蚌埠市华诚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蚌埠市华诚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壹份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壹份营运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壹份营运证查询证明、叁份照片、视频、贰份身份证复印件、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59号 |
蚌埠市华诚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C22841) |
灵璧县元斌运输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3日 |
2024年12月17日15时3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勇、朱刚,执法证号:12040017314、12040017405,在S306与大店村交叉口处发现朱二喜驾驶的车牌号为黄皖LF0477三一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
张勇、朱刚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吨,实际总重为:57.56吨,超限26.56吨,超限率85.67%。该车运载物为水稳料,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2024年12月2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朱二喜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黄皖LF0477重型自卸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灵璧县元斌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超限检测单、贰份照片、贰份身份证复印件、贰份营运证、行驶证复印件、壹份驾驶证、资格证复印件、壹份委托书、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61号 |
灵璧县元斌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F0477) |
宿州市润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3日 |
2024年12月23日9时15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亮、胡彦龙,执法证号:12040017207、12040017430,在处理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移交的黄皖LC5163斯达-斯太尔牌货车所属宿州市润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交通公安联合执法行政案件超限案件中,发现宿州市润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经逾期被注销。后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并与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服务中心联系协查后发现:宿州市润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止期至2021年7月11日。2023年7月6日因该公司无营运车辆,省局数据清理,许可注销。宿州市润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失效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该违法行为有询问笔录三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一张,协查函一张,失效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一张,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一张等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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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宿埇交简罚〔2024〕1000658号 |
宿州市润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失效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案(车船号:黄皖LC5163) |
安徽古越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4日 |
2024年12月20日16时0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谷宗峰、张宏彬(执法证号:12040017340,12040017361)依法对埇桥区符离镇横口矿山修复项目的安徽古越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货场进行检查,现场向安徽古越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被委托人刘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在安徽古越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货场的磅房检查该公司出货记录。经检查发现一张编号为:2776981和两张编号分别为:2704218;2704219的出货过磅单。现场对刘强进行询问,刘强称这三张过磅单都是在该公司的货场装载货物时出场以后的过磅单,所装载的货物是石头,可以解体,以上三台货车均为六轴货运车辆,限重49吨。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2月2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安徽古越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被委托人刘强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刘强对安徽古越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货运源头单位超限超载装载货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车辆过磅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安徽古越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货运源头单位超限超载装载货物。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照片、壹份过磅单复印件、贰份身份证复印件、贰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贰份电话查询记录及违章查询记录、壹份车辆检测单复印件、贰份营运证及行驶证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60号 |
安徽古越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货运源头单位超限超载装载货物案 |
商丘平达物流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4日 |
2024年12月21日3时5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关敏杰、徐翔,执法证号:12040017412、12040017263,在埇桥区南三环路陈家村路段发现商丘平达物流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豫NT1688/豫NJC26挂陕汽牌/华骏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关敏杰、徐翔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吨,实际总重为67.34吨,超限18.34吨,超限率37.42%,运输物为玉米,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2月2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余方彬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商丘平达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商丘平达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贰份行驶证、营运证复印件、壹份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复印件、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贰份身份证复印件、叁份照片、视频、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64号 |
商丘平达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豫NT1688) |
宿州市博森运输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4日 |
2024年12月23日10时11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霄祥、李海涛,执法证号:12040017400,12040017395,依法对宿州市博森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发现宿州市博森运输有限公司无法提供2024年11月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未对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如实记录,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2月23日执法人员对公司法人孟乐进行询问(详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对其宿州市博森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全会议记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博森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张照片、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贰张公司安全会议记录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66号 |
宿州市博森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
宿州市扬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4日 |
2024年12月4日11时0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杰、胡红光,执法证号:12040017330、12040017328,在埇桥区宿永路十里村路口发现宿州市扬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黄皖LF9366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张杰、胡红光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00吨,实际总重为52.28吨,超限21.28吨,超限率68.64%,运输物为混凝土,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2月2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张涛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黄皖LF9366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扬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照片、贰份超限检测单、壹份行驶证
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壹份身份证复印件、壹份驾驶证 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65号 |
宿州市扬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F9366) |
安庆维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5日 |
2024年12月21日03时55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周永、卜祥功,执法证号:12040017172、12040017380,在宿州市埇桥区南三环垃圾发电厂门口依法对黄皖N15530/皖H6962挂江淮牌/雨阳牌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周永、卜祥功向该车驾驶员管家智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取证检查发现皖H6962挂雨阳牌货车实际车型与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照片的车型不符。皖H6962挂雨阳牌货车进行实际勘验测量,经实际勘验皖H6962挂雨阳牌货车的实际车型是重型厢式自卸半挂车,货厢外部尺寸为:长9600mm、宽2550mm、高3750mm。皖H6962挂雨阳牌货车办理道路运输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时核定的车型是重型罐式自卸半挂车,现该车在重型罐式自卸半挂车的罐体顶部全部开槽,尾部切割将原车型核准的封闭门改装焊接成双开门,改变了车辆结构,变成了重型厢式自卸半挂车。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2月2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管家智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车主安庆维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安庆维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肆张照片、贰份行驶证、营运证复印件、叁份身份证、驾驶证及资格证复印件、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62号 |
安庆维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皖N15530) |
安庆维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5日 |
2024年12月21日03时4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周永、卜祥功,执法证号:12040017172、12040017380,在宿州市埇桥区南三环垃圾发电厂门口依法对黄皖N50715/皖H5582挂东风牌/雨阳牌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周永、卜祥功向该车驾驶员王孝林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取证检查发现皖H5582挂雨阳牌货车实际车型与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照片的车型不符。皖H5582挂雨阳牌货车进行实际勘验测量,经实际勘验皖H5582挂雨阳牌货车的实际车型是重型厢式自卸半挂车,货厢外部尺寸为:长9600mm、宽2550mm、高3750mm。皖H5582挂雨阳牌货车办理道路运输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时核定的车型是重型罐式自卸半挂车,现该车在重型罐式自卸半挂车的罐体顶部全部开槽,尾部切割将原车型核准的封闭门改装焊接成双开门,改变了车辆结构,变成了重型厢式自卸半挂车。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2月2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王孝林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车主安庆维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安庆维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肆张照片、贰份行驶证、营运证复印件、叁份身份证、驾驶证及资格证复印件、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63号 |
安庆维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皖N50715) |
宿州市徽运运输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5日 |
2024年12月24日10时25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军,刘深圳,执法证号12040017227,12040017231,接到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办的宿州市徽运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黄皖LG1867/皖L5A67挂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的证据料显示:2024年07月13日02时27分,黄皖LG1867/皖L5A67挂牌货车行驶在G310
K226+050(徐州秦洪桥北)上行驶时,经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动态称重检测仪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49.00吨,实际检测称重车货总重56.45吨,超限7.45吨,超限率15.2%。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接受处理。综合上述证据材料,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核实:宿州市徽运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询问笔录、贰张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肆张检定证书复印件、壹张行驶证复印件、壹张营运证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69号 |
宿州市徽运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G1867) |
宿州市文泽运输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5日 |
2024年11月25日14时25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年玉、梁敏东,执法证号:12040017300、12040017197,依法对宿州市文泽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宿州市文泽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皖LG0191货车(VIN码:LZZ1BAEBXPE989906)罐检报告有效期至2024年9月6日,宿州市文泽运输有限公司法人杨庆永当场提供了皖LG0191货车(VIN码:LZZ1BAEBXPE989906)新罐检报告,新罐检报告检验日期为2024年11月14日,经调取危险品货物电子运单信息发现,皖LG0191货车自2024年9月7日至11月13日共执行营运任务56趟次。宿州市文泽运输有限公司危险货物承运人使用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2月1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法人杨庆永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宿州市文泽运输有限危险货物承运人使用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电子运单查询信息》、《罐体检验报告》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文泽运输有限危险货物承运人使用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肆份出厂检验证书、危货电子运单信息、贰份第三方问题清单、叁份营业执照、建经营许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叁份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营运证查询信息复印件、贰份23年罐体合格证、24年罐体检验合格证、壹份驾驶员身份证、资格证、行驶证复印件、贰份安全员证复印件、现场照片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70号 |
宿州市文泽运输有限公司危险货物承运人使用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案(车船号:黄皖LG0191) |
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6日 |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综合中队接到宿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调查车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函》,文件内容显示通过网上(安徽卫星定位系统重点营运车辆信息网)巡查,发现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车辆皖L08888在:2024年10月5日至10月8日运营过程中,途径宿州、无锡、南通、宿迁等地,涉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包车牌号NN1025798,起点宿州,讫点天津。)。在2024年12月09日09时54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江磊、晋明忠,执法证号12040017206、12040017310,依法前往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检查,检查中调取了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所属的皖L08888客车2024年10月05日至10月08日的包车线路牌和轨迹图。经比对该车2024年10月05日至10月08日包车线路牌与该车2024年10月05日至10月08日轨迹图发现该车核定起点宿州,讫点天津,途径地石家庄市,邯郸市,邢台市,保定市,衡水市,菏泽市。实际行驶途径地为无锡、南通、宿迁、徐州、廊坊等地,通过询问代理人曹晓,代理人曹晓表示该车存在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2024年12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曹晓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包车客运标志牌》及黄皖L08888客车2024年10月05日至10月08日行驶的轨迹图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
皖宿埇交简罚〔2024〕1000680号 |
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案(车船号:黄皖L08888) |
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6日 |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综合中队接到宿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调查车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函》,文件内容显示通过网上(安徽卫星定位系统重点营运车辆信息网)巡查,发现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车辆皖LA9898在:2024年10月4日至10月9日运营过程中,起讫点不在车籍地,涉嫌异地营运(包车牌号NN1025788,起点张家口,讫点太原等地。)。在2024年12月09日09时54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江磊、晋明忠,执法证号12040017206、12040017310,依法前往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检查,检查中调取了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所属的皖LA9898客车2024年10月4日至10月18日的包车线路牌和轨迹图。经比对该车2024年10月4日至10月18日包车线路牌与该车2024年10月4日至10月18日轨迹图发现该车核定的乘车起点是宿州市辖区,乘车终点都兰县,途径地为:石家庄市,张家口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商丘市,周口市,驻马店市,成都市,雅安市,西昌市,西安市,榆林市,商洛市,兰州市,玉门市,格尔木市,中卫市,该车2024年10月4日至10月18日实际行驶的线路是,起点张家口,讫点成都市,途径地西安、南京、杭州等地。通过询问代理人曹晓,代理人曹晓表示该车存在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2024年12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曹晓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包车客运标志牌》及黄皖LA9898客车2024年10月4日至10月18日行驶的轨迹图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
皖宿埇交简罚〔2024〕1000677号 |
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案(车船号:黄皖LA9898) |
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6日 |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综合中队接到宿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调查车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函》,文件内容显示通过网上(安徽卫星定位系统重点营运车辆信息网)巡查,发现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车辆皖LF4960在:2024年10月4日至10月9日运营过程中,起讫点不在车籍地,涉嫌异地营运(包车牌号NN1025784,起点滁州,讫点扬州等地。)。在2024年12月09日09时54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江磊、晋明忠,执法证号12040017206、12040017310,依法前往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检查,检查中调取了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所属的皖LF4960客车2024年10月4日至10月17日的包车线路牌和轨迹图。经比对该车2024年10月4日至10月17日包车线路牌与该车2024年10月4日至10月17日轨迹图发现该车核定的乘车起点是宿州市辖区,乘车终点上海市,途径地为: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扬州市,泰州市,杭州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丽水市,黄山市,滁州市,该车2024年10月4日至10月17日实际行驶的线路是,起点滁州,讫点滁州,途径地南京、扬州等地,通过询问代理人曹晓,代理人曹晓表示该车存在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2024年12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曹晓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包车客运标志牌》及黄皖LF4960客车2024年10月4日至10月17日行驶的轨迹图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
皖宿埇交简罚〔2024〕1000681号 |
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案(车船号:黄皖LF4960) |
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6日 |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综合中队接到宿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调查车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函》,文件内容显示通过网上(安徽卫星定位系统重点营运车辆信息网)巡查,发现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车辆皖LG4919在:2024年10月1日至10月4日运营过程中,起讫点不在车籍地,涉嫌异地营运(包车牌号NN1025755,起点丰县,讫点丰县。)。在2024年12月09日09时54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江磊、晋明忠,执法证号12040017206、12040017310,依法前往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检查,检查中调取了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所属的皖LG4919客车2024年10月1日至10月4日的包车线路牌和轨迹图。经比对该车2024年10月1日至10月4日包车线路牌与该车2024年10月1日至10月4日轨迹图发现该车核定的乘车起点是宿州市辖区,乘车终点徐州市,途径地为:丰县,该车2024年10月1日至10月4日实际行驶的线路是,起点丰县,讫点丰县,途径地徐州、砀山县等地,通过询问代理人曹晓,代理人曹晓表示该车存在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2024年12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曹晓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包车客运标志牌》及黄皖LG4919客车2024年10月1日至10月4日行驶的轨迹图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
皖宿埇交简罚〔2024〕1000682号 |
安徽运通旅游巴士有限公司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案(车船号:黄皖LG4919) |
阜南县凯旋大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6日 |
2024年12月24日20时31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徐冬、肖像,执法证号:12040017211、12040017345,在宿州市埇桥区北三环与二徐路交叉口发现阜南县凯旋大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黄皖KQ3630/皖KTN78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
杨徐冬、肖像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吨,实际总重为60.40吨,超限11.40吨,超限率23.26%。该车运载物为木头,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2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孙长江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阜南县凯旋大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
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阜南县凯旋大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使。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照片、贰份身份证复印件、贰份超限检测单、贰份营运证及行驶证复印件、壹份驾驶证及资格证复印件、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贰份电话查询记录及授权委托书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68号 |
阜南县凯旋大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KQ3630) |
阜南县鑫泰物流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6日 |
2024年12月24日20时31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徐冬、肖像,执法证号:12040017211、12040017345,在宿州市埇桥区北三环与二徐路交叉口发现阜南县鑫泰物流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黄皖K6C850/皖KRM10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
杨徐冬、肖像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吨,实际总重为64.20吨,超限15.20吨,超限率31.02%。该车运载物为木头,可以解体.
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2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张应虎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阜南县鑫泰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
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阜南县鑫泰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使。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照片、贰份营运证及行驶证复印件、壹份驾驶证及资格证复印件、壹份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贰份授权委托书及电话查询记录、贰份身份证复印件、贰份检测单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67号 |
阜南县鑫泰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K6C850) |
韩君猛 |
2024年12月26日 |
2024年12月21日23时28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苏朝阳、张文斌(执法证号12040017247、12040017411),在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032县道与229乡道交叉口处发现王朋亮驾驶的车牌号为黄皖LG1604陕汽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苏朝阳、张文斌依法检查车辆,并将车辆引导至国道206埇桥超限超载监测站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吨,实际总重57.50吨,超限26.50吨,超限85.48%,该车运输物为土,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2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王朋亮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韩君猛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韩君猛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张现场照片
驳载照片、贰份超限检测单 复检单、贰份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 驾驶证复印件 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贰份行驶证复印件 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贰份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壹份电话记录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72号 |
韩君猛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G1604) |
宿州市德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6日 |
2024年12月25日9时25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军,刘深圳,执法证号12040017227,12040017231,接到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办的宿州市德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所属黄皖LB5561/皖LZ758挂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的证据料显示:2024年10月16日04时26分,黄皖LB5561/皖LZ758挂牌货车行驶在G310
K226+050(徐州秦洪桥北)治超卡点时,经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动态称重检测仪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49.00吨,实际检测称重车货总重58.05吨,超限9.05吨,超限率18.47%。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接受处理。综合上述证据材料,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核实:宿州市德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询问笔录、贰张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肆张检定证书复印件、壹张行驶证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营运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73号 |
宿州市德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B5561) |
宿州市途安运输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6日 |
2024年11月26日16时01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年玉、梁敏东,执法证号:12040017300、12040017197,依法对宿州市途安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过程中宿州市途安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2024年9月安全教育培训报告显示参训人员4人,完成2人,完成率50%,未参加培训的人员未参加线下补学,经询问该公司代理人付明,付明当场承认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宿州市途安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2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付明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宿州市途安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途安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委托人身份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复印件、叁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贰份省厅《第三方评估宿州市道路危货运输企业问题清单》、壹份安全教育培训报告复印件、壹份现场照片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71号 |
宿州市途安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案 |
宿州市万路达运输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6日 |
2024年12月9日14时4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勇、朱刚,执法证号:12040017314、12040017405,在宿州市埇桥区S306与朱仙庄村交叉口依法对黄皖K9E955/皖LL423挂欧曼牌/中基华烁牌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张勇、朱刚向该车驾驶员刘军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取证检查发现黄皖LL423挂中基华烁牌货车实际车辆类型与核定的车辆类型不相符合。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2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刘军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车主宿州市万路达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
条,足以认定宿州市万路达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叁份照片、叁份行驶证、营运证复印件、贰份身份证复印件、贰份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驾驶证、资格证复印件、壹份车辆改装示意图、壹份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74号 |
宿州市万路达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皖LL423挂) |
济宁市功赶运输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6日18时44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雪雷、苏超,执法证号:
12040017344、12040017259,在埇桥区S229与S303交叉口依法对黄鲁H208E7巨运牌重型车辆运输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陈雪雷、苏超向该车驾驶员杨天宽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测量检查发现黄鲁H208E7巨运牌重型车辆运输车实际外廓尺寸长度与当场出示的电子版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外廓尺寸长度不符。后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2024年12月2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杨天宽进行询(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车主济宁功赶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
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济宁功赶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勘验笔录、肆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电话记录、叁张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叁张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贰张照片、壹份视频材料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83号 |
济宁市功赶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鲁H208E7) |
娄旭康 |
2024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6日11时02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亮、胡彦龙(执法证号:
12040017207、12040017430),接到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机动中队移交的娄旭康所属黄皖LH5501重型自卸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材料显示:2024年11月30日16时20分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机动中队在宿州市埇桥区S229省道3公里处发现运输石头的黄皖LH5501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限运输,2024年11月30日18时31分经检测该车为四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吨,车货实际总重为:64.26吨,超限33.26吨,超限率107.29%。该车运载物为石头,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2024年12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车主娄旭康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他本人对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黄皖LH5501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案件移送书》、《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娄旭康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案件移送书、壹份询问笔录、贰份超限检测单、贰份照片、壹份身份证复印件、叁份视频、壹份营运证复印件、壹份资格证复印件、壹份驾驶证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76号 |
娄旭康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案(车船号:黄皖LH5501) |
娄旭康 |
2024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6日11时02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亮、胡彦龙(执法证号:
12040017207、12040017430),接到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机动中队移交的娄旭康所属黄皖LH5501重型自卸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材料显示:2024年11月30日16时20分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机动中队在宿州市埇桥区S229省道3公里处发现运输石头的黄皖LH5501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限运输,2024年11月30日18时31分经检测该车为四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吨,车货实际总重为:64.26吨,超限33.26吨,超限率107.29%。该车运载物为石头,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2024年12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娄旭康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属车辆黄皖LH5501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案件移送书》、《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娄旭康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案件移送书、壹份询问笔录、贰份超限检测单、壹份照片、壹份身份证复印件、叁份视频、壹份营运证复印件、壹份资格证复印件、壹份驾驶证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75号 |
娄旭康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H5501) |
宿州市翔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5日18时0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飞、潘笑园,执法证号:12040017230、12040017236,在埇桥区解集镇椿张路与056县道交叉口东100米发现付杰驾驶的车牌号为黄皖LC7439/皖L6E13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王飞、潘笑园,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吨,实际总重为66.20吨,
超限17.20吨,超限率35.10%,运输货物为小麦,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2024年12月2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付杰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宿州市翔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翔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驾驶证、资格证复印件、贰份驾驶员、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行驶证、营运证复印件、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贰份超限检测单、复检检测单、贰份照片、壹份授权委托书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78号 |
宿州市翔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C7439) |
宿州市远航运输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5日18时01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飞、潘笑园,执法证号:12040017230、12040017236,在埇桥区解集镇椿张路与056县道交叉口东100米发现段道辉驾驶的车牌号为黄皖LB5989/皖LZ083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王飞、潘笑园,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吨,实际总重为62.60吨,
超限13.60吨,超限率27.75%,运输货物为小麦,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2024年12月2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段道辉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宿州市远航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远航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驾驶员、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叁份行驶证、营运证复印件、贰份驾驶证、资格证复印件、贰份超限检测单、复检检测单、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贰份照片、壹份授权委托书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84号 |
宿州市远航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B5989) |
宿州市达尔迅运输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27日10时2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赵国庆、陈杨杨,执法证号:12040017377,12040017366,依法对宿州市达尔迅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发现宿州市达尔迅运输有限公司无法提供的2024年11月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没有对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如实记录,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核实,宿州市达尔迅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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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宿埇交简罚〔2024〕1000685号 |
宿州市达尔迅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
宿州市石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10日,宿州市石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代理人王凯前来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十四中队接受关于其公司所属车辆皖LB5583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在代理人王凯接受调查处理期间执法人员发现:2024年10月17日5时08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凡球、张红星,执法证号:12040017243、12040017320,在宿州市埇桥区G206国道北三环路段发现宿州市石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的车牌号为皖LB5583的货车,涉嫌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执法人员将该车引导至宿州市埇桥公路稽查站称重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吨,实际总重为62.8吨,超限31.8吨,超限率102.58%,运输货物为石头,可以解体。执法人员当场告知了当事人王凯该车的称重检测结果,当事人王凯并现场对称重检测结果予以签字确认。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2月1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王凯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宿州市石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石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超限检测单、贰份行驶证复印件、营运证复印件、贰份资格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壹张现场照片、贰份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委托授权书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28号 |
宿州市石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案(车船号:黄皖LB5583) |
宿州市石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30日 |
2024年10月17日05时08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凡球、张红星,执法证号:12040017243、12040017320,在宿州市埇桥区北三环路发现宿州市石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皖LB5583号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张凡球、张红星依法检查车辆,并将车辆引导至宿州市埇桥公路稽查站进行称重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四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吨,实际总重为62.8吨,超限31.8吨,超限率102.58%,运输物为石头,可以解体。检测过程中,该车驾驶员王凯一直在场并对检测结果予以签字确认。执法人员告知了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法律救济途径。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2月10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王凯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宿州市石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
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石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超限检测单、复检检测单、贰张现场照片、卸载照片、贰份营运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贰份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壹份委托授权书、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18号 |
宿州市石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B5583) |
张学成 |
2024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26日15时31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飞、潘笑园,执法证号:12040017230、12040017236,在埇桥区褚兰镇二徐路与007乡道交叉口东200米发现方梦雪驾驶的车牌号为黄皖LD5692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王飞、潘笑园,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吨,实际总重为51.50吨,
超限20.50吨,超限率66.12%,运输货物为建筑废料,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4年12月30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方梦雪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张学成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张学成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壹份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壹份驾驶证、资格证复印件、壹份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壹份授权委托书、贰份超限检测单、复检检测单、贰份照片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4〕1000687号 |
张学成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D56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