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85/202501-00013 |
信息分类: |
行政执法公示 |
内容分类: |
其他,工业、交通,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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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5-01-22 09:5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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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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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埇桥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行政处罚公示(1月15日—1月21日) |
审核人: |
初审:黄峰     复审:李磊    终审: 荣方方 |
埇桥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行政处罚公示(1月15日—1月21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发表时间:2025-01-22 09:52
责任编辑: 埇桥交通运输局浏览量:
埇桥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行政处罚公示(1月15日—1月21日)
行政决定日期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决定文书号 |
案由 |
2025年01月15日 |
2025年1月15日09时41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江磊、晋明忠,执法证号:12040017206、12040017310,依法对宿州市顺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过程中未见宿州市顺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新入职押运员梅腾岗前教育和培训考核记录,宿州市顺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代理人杨丽娜称没有对押运员梅腾岗前教育和培训考核,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2025年1月1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杨丽娜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宿州市顺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顺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叁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贰份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壹份梅腾入职材料、贰份省厅《第三方评估宿州市道路危货运输企业问题清单》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011号 |
宿州市顺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案 |
2025年01月16日 |
2025年1月15日12时3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凡球、陈军,执法证号:12040017243、12040017261,在宿州市埇桥区国道206东三环884KM+100M处依法对黄皖M00516/皖MN161挂柳特神力/财富牌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该车驾驶员郑保全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取证检查发现黄皖MN161挂财富牌货车实际车辆外廓长度与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外廓长度不符,经进一步调查,对黄皖MN161挂财富牌货车进行勘验测量,该挂车实际车辆外廓尺寸长是:19000MM,宽是:2550MM,高是:3800MM。驾驶员郑保全当场提供的车辆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该车外廓尺寸是长:13750MM,宽:2550MM,
高
:3800MM。黄皖MN161挂财富牌货车货箱外廓尺寸长度加长5250MM。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1月15日,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郑保全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滁州铭滢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滁州铭滢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张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叁张公司法人身份证,驾驶证,资格证复印件、肆张照片及改装示意图、贰张营运证,行车证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012号 |
滁州铭滢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皖M00516) |
2025年01月17日 |
2025年1月10日6时08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宏彬、张丙坤,
执法证号:12040017361、12040017174在埇桥区北十里治超站院内,接到来自宿州市公安局符离派出所移交的黄赣C3J332货车壹辆,该车辆超限运输,经在北十里稽查站称重检测,
检查结果:黄赣C3J332货车车货实际总重83.36吨,该车辆为4轴货 车,总限重
31.00吨,超限52.36吨,超限率168.90%,该车运载货物为石头,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1月1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武强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江西瑞州汽运集团昌安汽运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证明江西瑞州汽运集团昌安汽运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营运证及行驶证复印件、壹份驾驶证复印件及资格证查询影印件、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贰份身份证复印件、壹份照片、贰份检测单、贰份授权委托书及电话查询记录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014号 |
江西瑞州汽运集团昌安汽运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赣C3J332) |
2025年01月17日 |
2025年1月15日14时56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032县道与232乡道交叉口张志青驾驶培训场地检查时,发现学员陈鑫在使用教练员张志青提供的蓝鲁DZ8V75大众牌教练车,进行科目二教学练习,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苏朝阳、张文斌(执法证号12040017247丶12040017411),当场向其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并拍照取证,同时现场进行询问,教练员张志青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备案相关的手续。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1月1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张志青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他本人对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查询证明》、《学员收费截图》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张志青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叁张照片、贰份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学员缴费记录、贰份当事人身份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壹份责令整改通知书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013号 |
张志青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案(车船号:蓝鲁DZ8V75) |
2025年01月20日 |
2025年1月17日10时5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军、张霄祥,执法证号:12040017227、12040017400,接朱仙庄派出所移交案件,随即对乘客进行询问,经询问得知,2025年1月17日09时08分,驾驶员张乐意驾驶蓝牌皖LSC052网约车从灵璧县汴河苑小区拉载乘客到埇桥区磬云大市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收取40元车费,该次行程是没有经过网络平台派单拉载乘客,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在2025年1月17日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年玉、梁敏东,执法证号:12040017300、12040017197,依法对当事人张乐意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当事人张乐意在询问笔录中他本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乘客询问笔录》、《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张乐意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该违法行为有壹份接处警情况登记表、壹份询问笔录、壹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复印件、壹份驾驶证复印件、壹份身份证复印件、壹份行驶证复印件、贰份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复印件、安徽省部省共建系统查询信息、壹份执法证复印件、贰份乘客询问笔录、乘客身份证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015号 |
张乐意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案(车船号:蓝皖LSC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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