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85/202501-00019 | 信息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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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工业、交通,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30 | 发布时间: | 2025-01-30 11:0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文字解读】《安徽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 ||
审核人: | 初审:黄峰     复审:李磊    终审: 荣方方 |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优化公路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厅组织起草了《安徽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一、起草背景
2024年2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修订后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规〔2024〕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修订,对施工分包、劳务合作等内容进行了重新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行为,优化了公路建设领域营商环境。2024年5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落地实施的函》(交公便字〔2024〕229号),要求各省及时完成省级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负面清单以及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等制修订工作。为进一步细化《管理办法》各项措施,推动《管理办法》落地实施,我厅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研究起草了《实施细则》。
二、主要特点
(一)规范分包行为。厘清施工分包与劳务合作的区别,明确分包条件、违法分包、转包的情形,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和施工分包行为,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切实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交通主管部门及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分包人、劳务合作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细化了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审查程序和要求,并制定报审表及合同(框架格式),切实压实压紧各方责任。
(三)违法违规处理。《实施细则》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处理进行了补充完善,进一步明确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劳务合作违法情形的界定标准,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查处违法违规分包提供制度依据。
(四)认可分包业绩。《实施细则》明确分包人以分包业绩证明承接工程的,发包人应当予以认可。分包人以分包业绩证明申报资质的,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予以认可。有利于扶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五)新增负面清单。在交通运输部对桥梁工程和隧道工程主体和关键性工作不得进行施工分包10项负面清单的基础上,我省新增高边坡,中型及以上滑坡体处理,岩溶、采空区路基,新型结构如桩板式路基等五种情形作为负面清单,有利于压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责任,确保施工质量安全。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分为七个章节,共三十八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实施细则》出台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明确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内涵,提出相关原则性要求;第二章管理职责,明确了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管理职责。同时对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分包人及劳务合作企业承担的责任及工作流程进行说明;第三章分包条件,明确了施工分包的总体要求、分包人应具备的条件及相关禁止性条款,制定了我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第四章施工分包,对分包合同审查程序按照承包人申请、监理人审查、发包人核查进行了明确,细化了低于成本价分包的情形。对施工分包合同签订进行了规定;第五章劳务合作,对劳务合作申请、审查及合同签订、劳务合作管理进行了规定;第六章行为管理,对转包行为、违法分包行为、以劳务合作名义实行施工分包行为进行了界定。同时对分包业绩、农民工工资、进度款等内容进行细化;第七章附则,对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分包人、本单位人员等内涵进行释义,明确施行时间和解释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