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执法公示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1885/202503-00020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内容分类: 其他,工业、交通,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5-03-17  发布时间: 2025-03-17 09:32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三月行政处罚办理结果(3月10日—3月14日)
人: 初审:黄峰     复审:李磊    终审: 荣方方

埇桥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三月行政处罚办理结果(3月10日—3月14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发表时间:2025-03-17 09:32 责任编辑: 埇桥交通运输局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埇桥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三月行政处罚办理结果(3月10日—3月14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决定日期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决定文书号 案由
涡阳县顺鸿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0日 2025年2月27日16时5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韦虎、胡红光,执法证号: 12040017431、12040017328,在埇桥区宿永路西二铺乡医院路口依法对黄皖F53358/皖S5W29挂陕汽牌/统岳牌半挂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韦虎、胡红光向该车驾驶员何晓雷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经现场拍照测量检查发现黄皖F53358/皖S5W29挂陕汽牌/统岳牌半挂货车实际外廓尺寸高度与当场出示的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外廓尺寸高度不符。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10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何晓雷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车主涡阳县顺鸿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涡阳县顺鸿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叁张照片、贰张身份证复印件、贰张行驶证 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壹张驾驶证 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壹张勘验笔录、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097号 涡阳县顺鸿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皖F53358)
江苏诚灏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0日 2025年1月18日16时28分50秒,车号为黄苏CQF671徐工牌重型货车行驶在宿州市G206曹村治超卡点处时,经动态称重仪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重为46.47吨。车货总限重为36.00吨,超限10.47吨,超限率29.10%。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到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处理。2025年03月7日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陈军12040017277、张霄祥12040017400通过安徽省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查询核实,确定该车为江苏诚灏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属,2025年3月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代理人孟乐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江苏诚灏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的苏CQF671徐工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询问笔录》、《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江苏诚灏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陆张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壹份询问笔录、壹张行驶证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营运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资格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壹张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壹张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090号 江苏诚灏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苏CQF671)
江苏诚灏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0日 2025年1月01日12时01分31秒,车号为黄苏CSE188徐工牌重型货车行驶在宿州市G206曹村治超卡点处时,经动态称重仪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重为48.49吨。车货总限重为36.00吨,超限12.49吨,超限率34.70%。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到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处理。2025年03月7日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陈军12040017277、张霄祥12040017400通过安徽省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查询核实,确定该车为江苏诚灏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属,2025年3月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代理人孟乐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江苏诚灏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的苏CSE188徐工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询问笔录》、《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江苏诚灏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询问笔录、陆张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壹张行驶证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营运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驾驶证及资格证复印件、壹张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壹张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092号 江苏诚灏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苏CSE188)
江苏诚意智腾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0日 2025年02月10日08时59分34秒,车号为黄苏CRD125徐工牌重型货车行驶在宿州市G206曹村治超卡点处时,经动态称重仪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重为51.15吨。车货总限重为36.00吨,超限15.15吨,超限率42.10%。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到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处理。2025年03月10日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陈军12040017277、张霄祥12040017400通过安徽省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查询核实,确定该车为江苏诚意智腾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属,2025年3月10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代理人孟乐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江苏诚意智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的苏CRD125徐工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询问笔录》、《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江苏诚意智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陆张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壹份询问笔录、壹张行驶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营运证复印件、壹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资格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壹张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壹张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095号 江苏诚意智腾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苏CRD125)
宿州市明天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3月10日 2024年12月6日14时5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卜祥功、周永,执法证号:12040017380、12040017172,依法对宿州市明天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提供的2024年11月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会议记录无人员签到,会议记录不完善,未对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如实记录。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核实,宿州市明天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皖宿埇交简罚〔2025〕1000102号 宿州市明天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宿州市铭燕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0日  2024年12月6日14时05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卜祥功、周永,执法证号:12040017380、12040017172,依法对宿州市铭燕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现在有运输车辆112台,从业人员共计117人。2024年11月份该公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完成58人还有59人未完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未做到全覆盖,没有对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如实记录。。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的车辆台账及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证实了该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有执法视频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壹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壹份、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壹份等证实。 皖宿埇交简罚〔2025〕1000099号 宿州市铭燕物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张成武 2025年03月10日 2025年3月7日12时21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凡球、张红星,执法证号:12040017243、12040017320,在宿州市埇桥区东三环路与S306省道交叉口北100米处依法对黄苏CSW655牌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张凡球、张红星向该车驾驶员张成武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测量,检查发现黄苏CSW655牌重型自卸货车车辆实际外廓尺寸高度及车辆类型与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外廓尺寸高度和车辆类型不符。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张成武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他本人对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张成武货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勘验笔录、叁张现场照片、勘验照片、改正照片、贰份营运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贰份驾驶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贰份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壹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壹份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094号 张成武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苏CSW655)
安徽中通氢电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1日    2025年3月9日19时37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雪雷、苏超,执法证号:12040017344、12040017259,在埇桥区北三环路与206国道交叉口依法对黄绿皖A26567D/皖A19U3挂贵州牌/鑫泰源牌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陈雪雷、苏超向该车驾驶员徐兵兵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取证检查发现黄皖A19U3挂鑫泰源牌集装箱半挂货车实际车辆类型与核定的车辆类型不相符合,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10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徐兵兵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车主安徽中通氢电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安徽中通氢电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伍张法人身份证、电话记录、委托书、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叁张驾驶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复印件、叁张道路运输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叁张照片、壹份视频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00号 安徽中通氢电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绿皖A26567D)
陈可理 2025年03月11日 2025年03月11日00时54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宏彬、张丙坤,执法证号: 13040017174、13040017361,在埇桥区符离镇303省道与符离大道交叉口发现陈可理的车牌号为蓝鄂HU8T18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 张宏彬、张丙坤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 为2轴车,车货总限重为18吨,实际总重为:29.46吨,超限11.46吨,超限率63.66%。该车运载物为砖头,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1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余宏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蓝鄂HU8T18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 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陈可理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照片、贰份身份证复印件、壹份授权委托书、壹份电话查询记录、壹份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贰份检测单、壹份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04号 陈可理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蓝鄂HU8T18)
江苏诚意智腾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1日 2025年01月22日00时27分06秒,车号为黄苏CRD125徐工牌重型货车行驶在宿州市G206曹村治超卡点处时,经动态称重仪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重为51.01吨。车货总限重为36.00吨,超限15.01吨,超限率41.70%。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到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处理。2025年03月10日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陈军12040017277、张霄祥12040017400通过安徽省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查询核实,确定该车为江苏诚意智腾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属,2025年3月10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代理人孟乐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江苏诚意智腾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的苏CRD125徐工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询问笔录》、《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江苏诚意智腾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陆张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壹份询问笔录、壹张行驶证复印件、壹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营运证复印件、壹张资格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壹张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096号 江苏诚意智腾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苏CRD125)
宿州市傲辰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1日 2025年3月11日09时2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杨杨、赵国庆,执法证号:12040017366、12040017377,在埇桥区宿永路十里村路口发现宿州市傲辰运输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黄皖LF1810/皖LZ373挂半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陈杨杨、赵国庆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00吨,实际总重为72.18吨,超限23.18吨,超限率47.30%,运输物为石粉,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1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周益建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黄皖LF1810/皖LZ373挂半挂货车涉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傲辰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张照片、贰张行驶证 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驾驶证 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05号 宿州市傲辰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F1810)
宿州市腾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1日     2025年2月26日23时07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关敏杰、卜祥功,执法证号:12040017412、12040017380,联合宿州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二中队开展联合治超执法行动,在埇桥区南三环北杨寨大张家路口发现宿州市腾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皖LD5506/皖L9J72挂东风牌/集润通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关敏杰、卜祥功依法检查车辆,但驾驶员曹海权锁上车门随后离开现场,在宿州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二中队的见证下,联系开锁公司把皖LD5506/皖L9J72挂货车车门打开,将车辆引导至埇桥公路稽查站对车辆进行检测,后经联系驾驶员曹海权到埇桥公路稽查站对称重结果进行确认。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吨,实际总重为76.68吨,超限27.68吨,超限率56.48%,运输物为玉米,可以解体。关于货运经营者宿州市腾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的货运车辆的行为,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1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吴谈谈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宿州市腾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的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腾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的货运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叁份行驶证、营运证复印件、营运证查询证明、叁份驾驶证、行驶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贰份身份证复印件、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贰份照片、壹份视频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03号 宿州市腾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的货运车辆案(车船号:黄皖L9J72挂)
魏奎 2025年03月11日 2025年3月10日13时2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红星、陈军,执法证号:12040017320、12040017261,在G206国道宿州市埇桥区东三环路874Km处依法对黄皖LH7406牌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张红星、陈军向该车驾驶员魏奎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测量,检查发现黄皖LH7406牌重型自卸货车车辆实际外廓尺寸高度及车辆类型与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外廓尺寸高度和车辆类型不符。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10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魏奎进行询问,在询问笔录中车主魏奎对其本人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魏奎货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勘验笔录、叁张现场照片、勘验照片、改正照片、贰份营运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贰份资格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壹份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壹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01号 魏奎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皖LH7406)
宿州市腾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2日 2025年2月24日23时21分35秒,车号为黄皖LF3163/皖L0L91挂牌重型货车行驶在宿州市S306朱仙庄卡点处时,经动态称重仪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为61.56吨。车货总限重为49.00吨,超限12.56吨,超限率25.63%。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到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处理。2025年03月12日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陈军12040017277、张霄祥12040017400通过安徽省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查询核实,确定该车为宿州市腾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属,2025年3月12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代理人陈家树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宿州市腾宇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皖LF3163/皖L0L91挂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询问笔录》、《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腾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该违法行为有壹份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壹份询问笔录、壹张行驶证复印件、贰张营运证复印件、壹张驾驶证及资格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壹张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08号 宿州市腾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F3163)
宿州市星辉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2日 2025年3月12日09时54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赵国庆、陈杨杨,执法证号: 12040017377、12040017366,在埇桥区宿永路九里村路口依法对黄皖LF3148红岩牌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赵国庆、陈杨杨向该车驾驶员路军辉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经现场拍照测量检查发现黄皖LF3148红岩牌货车实际货厢高度与当场出示的道路运输证上的车辆货厢外形不符。后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2025年3月12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路军辉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车主宿州市星辉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星辉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 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叁张照片、壹张勘验笔录、壹张行驶证 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驾驶证 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07号 宿州市星辉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皖LF3148)
宿州市正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2日 2025年03月04日09时0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敬强,朱敬云,执法证号:12040017321、12040017342,接到“固镇县交通运输局违法信息抄告函”发现《皖蚌固交罚【2025】1000004号》案件违法事实:2025年01月12日13时32分在固镇县S418线下行0K+300M处发现宿州市正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黄皖LC8534货车牵引黄皖LP089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吨,实际车货总重为94.02吨,超限45.02吨,超限率91.87%。该违法行为已被固镇县交通运输局给予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2025年03月0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屠立媛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代理人屠立媛对车主宿州市正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的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抄告函》、《行政处罚决定书》、《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车主宿州市正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的货运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张抄告函复印件、壹份询问笔录、壹张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壹张行驶证复印件、壹本营运证原件、壹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贰张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授权书原件、壹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067号 宿州市正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的货运车辆案(车船号:黄皖LC8534)
宿州依诺客运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2日 2025年02月19日14时5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江磊、晋明忠,执法证号12040017206、12040017310,接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4年12月份全省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监管情况的通报》文件,文件显示你公司有涉嫌异地经营车辆15台等情况,随依法前往宿州依诺客运有限公司检查,检查中调取了宿州依诺客运有限公司所属的皖LH7554客车2024年12月08日至12月22日的包车线路牌和轨迹图。经比对该车2024年12月08日至12月22日包车线路牌与该车轨迹图,发现该车核定的乘车起点是宿州市辖区,乘车终点张家港市,途径地为:南京市,江阴市,苏州市,蚌埠市,蒙城县,该车2024年12月08日至12月22日实际行驶的线路是,起点江苏省无锡市,乘车终点亳州市,途径地蚌埠市、南京市、扬州市等地。2025年3月12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曹欢欢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代理人曹欢欢对宿州依诺客运有限公司存在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包车客运标志牌》、《情况说明》及皖LH7554客车2024年12月08日至12月22日行驶的轨迹图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依诺客运有限公司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皖宿埇交简罚〔2025〕1000110号 宿州依诺客运有限公司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案(车船号:黄皖LH7554)
宿州正禧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2日 2025年03月04日09时3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敬强,朱敬云,执法证号:12040017321、12040017342,接到“固镇县交通运输局违法信息抄告函”发现《皖蚌固交罚【2025】1000002号》案件违法事实:2025年01月12日17时20分在固镇县S418线下行0K+300M处发现宿州正禧物流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黄皖LF5620货车牵引黄皖LC858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吨,实际车货总重为91.76吨,超限42.76吨,超限率87.26%。该违法行为已被固镇县交通运输局给予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2025年03月0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屠立媛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代理人屠立媛对车主宿州正禧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的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抄告函》、《行政处罚决定书》、《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车主宿州正禧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的货运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张抄告函复印件、壹份询问笔录、壹张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壹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壹张行驶证复印件、壹本营运证原件、贰张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授权书、壹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066号 宿州正禧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的货运车辆案(车船号:黄皖LF5620)
萧县飞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2日 2024年06月01日12时54分28秒,车号为黄皖L67787/皖LX567挂解放牌/锣响牌半挂货车行驶在宿州市山闵路下行卡点处时,经动态称重仪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为66.78吨。车货总限重为49.00吨,超限17.78吨,超限率36.29%。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到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处理。2025年03月10日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十二中队执法人员杨亮执法证号:12040017207、胡彦龙执法证号:12040017430通过安徽省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查询核实,确定该车为萧县飞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所属,2025年3月1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代理人陈家树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萧县飞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黄皖L67787/皖LX567挂解放牌/锣响牌半挂货车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询问笔录》、《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萧县飞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壹份询问笔录、壹张营运证复印件、壹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行驶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驾驶证复印件、壹张资格证复印件、壹张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098号 萧县飞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67787)
安徽省众城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3月13日 2025年03月10日16时26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郑浩、李海涛,执法证号:12040017258、12040017395,在埇桥区汴河路与闵贤路交叉路口北100米发现安徽省众城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车牌号为黄皖LD5688陕汽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郑浩、李海涛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4 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00吨,实际总重为57.18吨,超限26.18吨,超限率84.45%。该车运载物为水稳,可以解体.2025年03月1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赵传龙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黄皖LD5688陕汽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安徽省众城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

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张超限检测单、贰张照片、壹张行驶证及营运证复印件、壹张驾驶证及资格证复印件、壹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13号 安徽省众城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D5688)
嘉祥建大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3日 2025年3月12日23时36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雪雷、谢猛,执法证号: 12040017344、12040017368,在埇桥区北三环路与206国道交叉口依法对黄皖SD8888/鲁HU05Q挂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陈雪雷、谢猛向该车驾驶员刘怀亮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取证检查发现鲁HU05Q挂货车实际车辆类型与道路运输证核定的车辆类型不相符合,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 实:2025年3月1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刘怀亮进行询问(详情见询问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车主嘉祥建大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嘉祥建大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叁份照片、叁份营运证及行驶证复印件、壹份驾驶证及资格证复印件、贰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贰份电话查询记录及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贰份车辆改型示意图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贰份身份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17号 嘉祥建大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鲁HU05Q挂)
宿州市卫民渣土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3日     2025年2月18日13时55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关敏杰、徐翔,执法证号:12040017412、12040017263,在埇桥区206国道郑圩村路段发现宿州市卫民渣土工程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黄皖LH2548陕汽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关敏杰、徐翔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吨,实际总重为52.94吨,超限21.94吨,超限率70.77%,运输物为土,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1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王楠楠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宿州市卫民渣土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卫民渣土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壹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壹份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复印件、贰份身份证复印件、贰份照片、壹份视频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12号 宿州市卫民渣土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H2548)
濉溪县百胜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3日 2025年3月7日15时07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赵国庆、闫武,执法证号:12040017377、12040017319,在埇桥区宿涡路巨一搅拌站门口发现濉溪县百胜运输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黄皖F59592/皖FJ883挂半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赵国庆、闫武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00吨,实际总重为62.28吨,超限13.28吨,超限率27.10%,运输物为水洗砂,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1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吴清晨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黄皖F59592/皖FJ883挂半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濉溪县百胜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张超限检测单、贰张照片、贰张行驶证 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驾驶证 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15号 濉溪县百胜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F59592)
王孝民 2025年03月13日 2025年3月13日,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继峰、晋明忠,执法证号12040017270、12040017310,接到宿州市《民声呼应》第8期涉市交通运输局待初核问题线索文件。文件内容显示:埇桥区群众来电投诉在2025年3月11日8点55分左右其家孩子在宿州东站驾考中心门口等待乘坐公交车,遇到一位出租车司机,司机要其上车,但是在回家的途中该名司机在路上又遇到了另外4名乘客,司机要求其家孩子在路边下车,就把孩子扔在路上了,群众非常不认可,要求部门对司机进行惩处,出租车车牌为皖LT0165,驾驶员王孝民。随后执法人员通知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王孝民到综合中队接受调查,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王孝民在2025年3月13日11时02分到达综合中队,到达综合中队后执法人员王继峰、晋明忠首先向王孝民出示了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对其询问。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1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王孝民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中,王孝民对其驾驶巡游出租汽车途中甩客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询问笔录》、《<民声呼应>第8期涉市交通运输局待初核问题线索》、《个人陈述》等证据材料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王孝民途中甩客的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壹份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复印件、壹份身份证复印件、壹份营运证复印件、壹份驾驶证复印件、壹份个人陈述、壹份《市<民声呼应>第8期涉市交通运输局待初核问题线索》等证实。

皖宿埇交简罚〔2025〕1000114号 王孝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途中甩客案(车船号:蓝皖LT0165)
萧县飞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3日 2024年05月01日12时52分24秒,车号为黄皖L67787/皖LX567挂解放牌/锣响牌半挂货车行驶在宿州市山闵路下行卡点处时,经动态称重仪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为60.03吨。车货总限重为49.00吨,超限11.03吨,超限率22.51%。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到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处理。2025年03月10日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十二中队执法人员杨亮执法证号:12040017207、胡彦龙执法证号:12040017430通过安徽省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查询核实,确定该车为萧县飞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所属,2025年3月1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代理人陈家树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萧县飞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黄皖L67787/皖LX567挂解放牌/锣响牌半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询问笔录》、《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江萧县飞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非现场电子执法证据单、壹份询问笔录、壹张行驶证复印件、壹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授权委托书、壹张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壹张驾驶证复印件、壹张营运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06号 萧县飞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67787)
萧县龙阔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3日 2025年3月10日16时4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谷宗光、李旭东,执法证号: 12040017424、12040017409,在埇桥区曹村镇桃山村路口发现萧县龙阔物流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皖LG1605/皖L0H85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谷宗光、李旭东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 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00吨,实际总重为72.32吨,超限23.32吨,超限率47.59%,运输物为袋装水泥,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12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被委托人左壮举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黄皖LG1605/皖L0H85挂半挂货车涉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萧县龙阔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超限检测单、贰份照片、贰份行驶证、营运证复印件、叁份身份证复印件、壹份资格证复印件、壹份驾驶证复印件、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09号 萧县龙阔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G1605)
赵重庆 2025年03月13日 2025年3月11日13时4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关敏杰、徐翔,执法证号:12040017412、12040017263,在埇桥区桃园镇钱营村路段处对驾驶员赵重庆驾驶的黄皖LG9014/皖LY026挂解放牌/通泰鼎盛牌实施路查,驾驶员赵重庆不能当场提供货运从业资格证,通过现场拍照取证及询问驾驶员赵重庆,赵重庆称他本人从业资格证到期没换证被注销了。后经进一步调查取证,通过安徽省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为赵重庆从业资格证发证时间为2005年1月25日,有效期至2020年6月25日,从业资格证为注销状态。赵重庆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该违法行为有询问笔录三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驾驶证复印件一张 ,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一张、道路运输证查询证明一张、行驶证复印件二张,现场照片一张,从业资格证查询证明一张证实。 皖宿埇交简罚〔2025〕1000116号 赵重庆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运车辆案(车船号:黄皖LG9014)
蚌埠市禹会区陈继红道路运输服务部 2025年03月14日 2025年2月26日15时03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凡球、陈军,执法证号:12040017243、12040017261,在宿州市埇桥区东三环路与S306省道交叉口南100米处依法对黄皖CF7826/皖CHU86挂牌重型自卸半挂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张凡球、陈军向该车代理人陈永攀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测量,检查发现黄皖CHU86挂牌重型自卸半挂车车辆实际外廓尺寸高度及车辆类型与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外廓尺寸高度和车辆类型不符。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1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陈永攀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车主蚌埠市禹会区陈继红道路运输服务部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蚌埠市禹会区陈继红道路运输服务部货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勘验笔录、叁张现场照片、勘验照片、改正照片、贰份营运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贰份驾驶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贰份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授权书复印件、壹份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叁份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22号 蚌埠市禹会区陈继红道路运输服务部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皖CHU86挂)
合肥云河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4日 2025年03月14日12时59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霄祥、 郑浩,执法证号:12040017400、12040017258,在宿州市埇桥区东二环与沱水路交叉口依法对黄皖A7T996/皖A9N38挂牌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张霄祥,郑浩向该车驾驶员孙加才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取证检查发现黄皖A7T996/皖A9N38挂牌货车挂车外廓尺寸长度实际与驾驶员孙加才提供的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外廓尺寸不符,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1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孙加才进行询问(详情见询问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车主合肥云河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合肥云河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勘验笔录、壹张行驶证复印件、壹张营运证复印件、壹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资格证及驾驶证复印件、贰张照片、壹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23号 合肥云河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皖A7T996)
宿州市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4日 2025年3月13日10时30分,宿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孙承利、封波,执法证号:12040017099、12040017087,在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与170乡道交叉口发现宿州市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皖LD4005/皖LZ128挂解放牌/易昌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孙承利、封波依法检查车辆,并引导该车辆在双庆河流动治超站进行称重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货车,车货总限重为49吨,实际总重为63.14吨,超限14.14吨,超限率28.85%,运输物为泥土,可以解体。2025年03月1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郑三朋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黄皖LD4005解放牌/皖LZ128挂易昌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超限检测单、复磅单、贰份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壹份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贰份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贰张照片、贰份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21号 宿州市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D4005)
宿州市顺驰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4日 2025年03月12日9时1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军,张霄祥,执法证号12040017227,12040017400,接到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办的宿州市顺驰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黄皖LG7497/鲁DEL91挂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的证据料显示:2024年08月25日06时07分26秒,黄皖LG7497/鲁DEL91挂牌货车行驶在宿州市省道S101符离卡点时,经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动态称重检测仪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49.00吨,实际检测称重车货总重54.108吨,超限5.108吨,超限率10.42%,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接受处理。2025年3月1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代理人陈璐瑶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宿州市顺驰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皖LG7497/鲁DEL91挂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询问笔录》、《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顺驰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壹份询问笔录、贰张行驶证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贰张营运证复印件、壹张资格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11号 宿州市顺驰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G7497)
微山县交宏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4日 2025年3月13日03时49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闫武、胡红光,执法证号:12040017319、12040017328,在埇桥区西外环路与西二铺乡交叉口发现微山县交宏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黄鲁H65L76/鲁HH8C4挂半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闫武、胡红光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00吨,实际总重为68.80吨,超限19.80吨,超限率40.40%,运输物为沙子,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1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褚伟伟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黄鲁H65L76/鲁HH8C4挂半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微山县交宏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张超限检测单、贰张照片、叁张行驶证 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贰张驾驶证 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19号 微山县交宏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鲁H65L76)
诸城市福安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4日         2025年3月13日14时3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凡球、陈军,执法证号:12040017243、12040017261,在宿州市埇桥区国道206东三环路874KM+300M处依法对黄鲁GAF392/鲁V231C挂欧曼/海鹏牌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张凡球,陈军向该车驾驶员赵坤贵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取证检查发现黄鲁V231C挂海鹏货车实际车型与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外廓尺寸不符,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1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赵坤贵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车主诸城市福安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诸城市福安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叁张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书、肆张公司法人身份证,驾驶员身份证,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叁张照片及改装示意图、壹张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叁张行车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18号 诸城市福安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鲁GAF392)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