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85/202503-00022 | 信息分类: | 行政执法公示 |
---|---|---|---|
内容分类: | 其他,工业、交通,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 发布时间: | 2025-03-31 09:3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三月行政处罚办理结果(3月24日—3月28日) | ||
审核人: | 初审:黄峰     复审:李磊    终审: 荣方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决定日期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决定文书号 | 案由 |
梁山好车货运服务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4日 | 2025年3月18日13时18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胡彦龙、赵永峰,执法证号:12040017430、12040017190,在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S229省道中石油加油站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黄鲁H602Y3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胡彦龙、赵永峰依法检查车辆,并将该车引导至埇桥大队七中队进行称重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四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吨,实际总重为39.04吨,超限8.04吨,超限率25.93%,运输物为混凝土,可以解体。检测过程中,该车驾驶员经猛猛一直在场并对检测结果予以签字确认。2025年3月24日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黄鲁H602Y3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梁山好车货运服务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超限检测单、贰份照片、壹份行驶证复印件、壹份身份证复印件、陆份视频、壹份营运证复印件、壹份资格证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61号 | 梁山好车货运服务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鲁H602Y3) |
石龙飞 | 2025年03月24日 | 2025年3月18日08时01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胡彦龙、赵永峰,执法证号:12040017430、12040017190,在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S229栏杆大桥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黄皖LD5687红岩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胡彦龙、赵永峰依法检查车辆,并将车辆引导至埇桥大队七中队进行称重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四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吨,实际总重为43.38吨,超限12.38吨,超限率39.93%,运输物为砖渣,可以解体。检测过程中,该车驾驶员张小响一直在场并对检测结果予以签字确认。执法人员告知了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法律救济途径。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2025年3月1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张小响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石龙飞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 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石龙飞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张超限检测单、壹张卸载检测单、壹张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壹张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壹张行驶证复印件、壹张驾驶证资格证复印件、壹张授权委托书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32号 | 石龙飞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D5687) |
宿州市成杰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4日 | 2025年3月7日16时36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杰、韦虎,执法证号:12040017330、12040017431,在埇桥区西外环与万里红交叉口发现宿州市成杰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黄皖LD8658/皖LX998挂半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张杰、韦虎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00吨,实际总重为71.66吨,超限22.66吨,超限率46.24%,运输物为玉米,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2025年3月2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张学付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黄皖LD8658/皖LX998挂半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成杰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以下空白)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张超限检测单、贰张照片、贰张行驶证 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驾驶证 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62号 | 宿州市成杰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D8658) |
宿州市广金运输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4日 | 2025年03月06日15时08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梁敏东、晋明忠,执法证号12040017197、12040017310,依法对宿州市广金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无法提供的2025年1月份、2月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会议记录,也无法提供2025年1月份、2月份其他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材料。2025年3月2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周五军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宿州市广金运输有限公司存在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广金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壹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授权委托书、壹份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简罚〔2025〕1000164号 | 宿州市广金运输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
翁敬波 | 2025年03月24日 | 2025年03月8日13时4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秦耕、宿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海涛,执法证号:12040017228、12040017039,在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停车场移交的车牌号为黄皖LH1875陕汽牌货车一辆,该车超限行驶。执法人员秦耕、李海涛将该车引导至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永安交管站称重检测,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吨,实际总重为57.66吨,超限26.66吨,超限率86.00%,该车运载物为水稳,可以解体。2025年03月2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翁敬波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他本人对所驾驶的黄皖LH1875陕汽放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翁敬波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叁份超限检测单、复检单、案件移送通知书、贰张照片、贰份车辆营运证、行驶证、驾驶员身份证、贰份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公司营业执照、壹份执法人员身份信息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63号 | 翁敬波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H1875) |
陈磊 | 2025年03月25日 | 2025年3月12日04时22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关敏杰、徐翔,执法证号:12040017412、12040017263,在埇桥区汴河东路与埇桥路路口对驾驶员陈磊驾驶的黄皖LE4360红岩牌实施路查,驾驶员陈磊不能当场提供货运从业资格证,通过现场拍照取证及询问驾驶员陈磊,陈磊称办理过从业资格证但是没及时换证被注销了。后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在安徽省部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查询到陈磊于2003年7月24日发放的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至2020年9月11日,证件为注销状态,驾驶员陈磊未取得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陈磊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该违法行为有询问笔录三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一张 ,现场照片一张,查询结果截图一张证实。 | 皖宿埇交简罚〔2025〕1000167号 | 陈磊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运车辆案(车船号:黄皖LE4360) |
陈维 | 2025年03月25日 | 2025年03月24日05时5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宏彬、张丙坤,执法证号:
13040017174、13040017361,在埇桥区符离镇303省道与符离大道交叉口南800米处发现陈维的车牌号为蓝粤LT783N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
张宏彬、张丙坤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2轴车,车货总限重为18吨,实际总重为:27.5吨,超限9.50吨,超限率52.77%。该车运载物为砖头,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驾驶员刘道安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
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蓝粤LT783N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陈维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 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照片、贰份身份证复印件、壹份驾驶证及行驶证复印件、贰份检测单、壹份授权委托书、壹份电话查询记录、壹份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70号 | 陈维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蓝粤LT783N) |
宿州恒宝利运输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5日 | 2025年3月24日17时1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雪雷、苏超,执法证号:12040017344、12040017259,在埇桥区S229与S303交叉口依法对黄苏CTA960/皖L1G51挂解放牌/集润通牌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陈雪雷、苏超向该车驾驶员郭晶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取证检查发现黄皖L1G51挂集润通牌货车实际车型与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外廓尺寸不符。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郭晶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他本人对宿州恒宝利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恒宝利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伍张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委托书、电话记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陆张驾驶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贰张照片、壹张恢复改正照片、壹张执法人员证件、壹份视频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69号 | 宿州恒宝利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皖L1G51挂) |
宿州市安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5日 | 2025年3月24日9时1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军,张霄祥,执法证号12040017227,12040017400,接到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办的宿州市安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黄皖LB4662/皖LY871挂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的证据料显示:2024年08月5日13时29分09秒,黄皖LB4662/皖LY871挂牌货车行驶在宿州市S303时村超限超载动态监测监控卡点时,经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动态称重检测仪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49.00吨,实际检测称重车货总重53.910吨,超限4.910吨,超限率10.02%。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接受处理,2025年3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代理人孟乐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宿州市安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皖LB4662/皖LY871挂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询问笔录》、《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安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询问笔录、壹份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壹张行驶证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营运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壹张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壹张检定合格证书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68号 | 宿州市安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B4662) |
宿州市昆仑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5日 | 2025年03月19日10时02分,宿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孙承利、封波,执法证号:12040017099、12040017087,在宿州市宿马园区天门大道与圣泉山路交叉口发现宿州市昆仑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车牌号为黄皖LG7574重型自卸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执法人员孙承利、封波依法检查车辆,并将该车引导至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永安交管站称重检测,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吨,实际总重为46.84吨,超限15.84吨,超限率51.09%。该车运载物为煤炭,可以解体。2025年03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马成文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黄皖LG7574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昆仑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叁份超限检测单、复检单、授权委托书、贰份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贰份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贰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贰张照片、叁份电话记录、执法人员身份信息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71号 | 宿州市昆仑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G7574) |
宿州市中旭物流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5日 | 2025年02月27日11时11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梁敏东、晋明忠,执法证号12040017197、12040017310,依法对宿州市中旭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无法提供的2025年1月份、2月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会议记录,也无法提供2025年1月份、2月份有召开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痕迹,如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记录。2025年3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法人石荣香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宿州市中旭物流有限公司存在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视频》、《情况说明》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中旭物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壹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情况说明等证实。 | 皖宿埇交简罚〔2025〕1000172号 | 宿州市中旭物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
吴辉 | 2025年03月25日 | 2025年3月24日15时1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苏朝阳、颜士杰(执法证号12040017247、12040017373),在宿州市埇桥区206国道与032县道交叉口处发现吴辉驾驶的车牌号为黄皖LG1235江淮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苏朝阳、颜士杰依法检查车辆,并将车辆引导至国道206埇桥超限超载监测站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3轴车,车货总限重为25吨,实际总重32.82吨,超限7.82吨,超限率31.28%,该车运输物为玉米,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吴辉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本人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吴辉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张现场照片、驳载照片、贰份超限检测单、复检单、贰份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叁份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壹份业户经营许可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65号 | 吴辉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G1235) |
商丘市天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6日 |
2025年3月25日13时52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凡球、张红星,执法证号:12040017243、12040017320,在宿州市埇桥区206国道与北三环路交叉口西100米处依法对黄豫NN6402/豫NWF31挂陕汽/坤博牌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张凡球、张红星向该车驾驶员王刚良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勘验检查发现黄豫NWF31挂坤博牌重型自卸半挂车,车辆的实际车型与检查时提供的车辆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型不符,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王刚良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车主商丘市天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商丘市天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叁张营业执照,委托书,机动车登记证书、肆张公司法人身份证,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资格证复印件、肆张改装示意图及照片、壹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贰张营运证,行车证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73号 | 商丘市天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豫NN6402) |
宿州恒宝利运输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6日 | 2024年11月23日18时17分08秒,车号为黄皖LD9572/皖L5B80挂牌重型货车行驶在宿州市S302山闵路动态检测监控卡点处时,经动态称重仪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为61.11吨。车货总限重为49.00吨,超限12.11吨,超限率24.71%。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到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处理。2025年03月25日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陈军12040017277、张霄祥12040017400通过安徽省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查询核实,确定该车为宿州恒宝利运输有限公司所属,2025年3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代理人王丙月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宿州恒宝利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皖LD9572/皖L5B80挂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询问笔录》、《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恒宝利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询问笔录、壹份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壹张行驶证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驾驶证及资格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壹张检定合格证书复印件、贰张营运证查询证明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74号 | 宿州恒宝利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D9572) |
宿州市远航运输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6日 | 2025年3月25日9时1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军,张霄祥,执法证号12040017227,12040017400,接到宿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办的宿州市远航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黄皖LC7669/皖LY132挂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的证据料显示:2024年09月22日12时35分12秒,黄皖LC7669/皖LY132挂牌货车行驶在宿州市S303时村超限超载动态检测监控卡点时,经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动态称重检测仪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49.00吨,实际检测称重车货总重54.675吨,超限5.675吨,超限率11.58%。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接受处理。综合上述证据材料,2025年3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代理人孟乐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宿州市远航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皖LC7669/皖LY132挂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询问笔录》、《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远航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询问笔录、壹份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壹张行驶证复印件、壹张营运证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资格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壹张检定合格证书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75号 | 宿州市远航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C7669) |
安徽琛远物流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7日 | 2025年03月08日12时59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飞、潘笑园,执法证号: 12040017230、12040017236,在宿州市埇桥区408省道与二徐路交叉口东100米处发现杜伟驾驶的车牌号为黄皖AC2632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 王飞、潘笑园依法检查车辆,并引导车辆至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大队七中队进行称重检测,在车辆行驶至七中队院内时发动机发生故障,未能进行称重检测,车辆停放在七中队院内。2025年03月25日09时4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飞、潘笑园,执法证号: 12040017230、12040017236对车辆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吨,实际总重为:40.54吨,超限9.54吨,超限率30.77%。该车运载物为石头,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2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杜伟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安徽琛远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安徽琛远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超限检测单、壹份复检检测单、贰份法人、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壹份驾驶证、资格证复印件、壹份营运证、行驶证复印件、贰份照片、壹份授权委托书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81号 | 安徽琛远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AC2632) |
亳州市旭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7日 | 2025年3月20日15时2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建、徐翔,执法证号:12040017312、12040017263,在宿州市埇桥区206国道899KM路段依法进行巡查,经检查发现马澳运驾驶皖SC0433斯达-斯太尔牌货车,车上装载货物为石头,现场检查该车行驶证上登记的所有人为亳州市旭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现场拍照及询问当事人,该车驾驶员马澳运无法当场出示皖SC0433斯达-斯太尔牌货车车辆营运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检查过程中驾驶员马澳运一直在场。后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核实亳州市旭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2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马澳运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其在询问笔录中对亳州市旭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使用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查询证明》、个人陈述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亳州市旭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使用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 | 皖宿埇交简罚〔2025〕1000182号 | 亳州市旭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案(车船号:黄皖SC0433) |
合肥泰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03月27日 | 2025年03月26日13时16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凡球、 陈军,执法证号:12040017243、12040017261,在宿州市埇桥区206国道北三环872KM+100M处依法对黄皖AD3288/皖A20C0挂中集牌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张凡球,陈军向该车驾驶员邢志刚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取证检查发现黄皖A20C0挂中集牌货车车辆实际外廓尺寸长度与驾驶员邢志刚提供的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外廓尺寸不符。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邢志刚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车主合肥泰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合肥泰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勘验笔录、贰张现场照片、勘验照片、贰份营运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贰份驾驶证复印件、资格证复印件、壹份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贰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78号 | 合肥泰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皖AD3288) |
合肥云河物流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7日 | 2025年03月26日12时42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海涛、
郑浩,执法证号:12040017395、12040017258,在宿州市埇桥区东二环与汴河东路交叉口北200米处依法对黄皖AC2805/皖A9L33挂牌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李海涛,郑浩向该车驾驶员张芝伟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取证检查发现黄皖AC2805/皖A9L33挂牌货车挂车外廓尺寸长度实际与驾驶员张芝伟提供的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外廓尺寸不符,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张芝伟进行询问(详情见询问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车主合肥云河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合肥云河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勘验笔录、询问笔录、贰张照片、壹张行驶证复印件、壹张营运证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77号 | 合肥云河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皖AC2805) |
河南大东运输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7日 | 2025年3月25日13时54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凡球、张红星,执法证号:12040017243、12040017320,在宿州市埇桥区206国道与北三环路交叉口西100米处依法对黄豫NL0067/豫NLF82挂解放/广达成牌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张凡球、张红星向该车驾驶员周兴涛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勘验检查发现黄豫NLF82挂广达成牌重型自卸半挂车,车辆的实际车型与检查时提供的车辆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型不符,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周兴涛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车主河南大东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河南大东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叁张营业执照,委托书,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壹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肆张公司法人身份证,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资格证复印件、叁张改装示意图及照片、贰张行车证,营运证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76号 | 河南大东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豫NL0067) |
蒙城县瑞田物流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7日 | 2025年3月26日23时2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肖像、杨徐冬,执法证号:12040017345、12040017211,在埇桥区北外环路与二徐路交叉口发现蒙城县润田物流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黄皖SC4653/皖C8553挂半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肖像、杨徐冬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00吨,实际总重为61.90吨,超限12.90吨,超限率26.32%,该车运输物为木材,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2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李明辉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黄皖SC4653/皖C8553挂半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蒙城县润田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超限检测单、贰份照片、贰份驾驶证及行驶证复印件、贰份身份证复印件、贰份营运证及资格证复印件、壹份授权委托书、壹份电话查询记录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83号 | 蒙城县瑞田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SC4653) |
宿州恒宝利运输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7日 | 2025年3月13日9时4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闫武、胡红光,执法证号:12040017319、12040017328,在埇桥区宿永路十里村路口发现宿州恒宝利运输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黄皖LD3755/皖L0B97挂半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闫武、胡红光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00吨,实际总重为69.06吨,超限20.06吨,超限率40.93%,运输物为石子,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2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王双强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黄皖LD3755/皖L0B97挂半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恒宝利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张超限检测单、贰张照片、贰张行驶证 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驾驶证 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80号 | 宿州恒宝利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D3755) |
宿州市亿之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7日 | 2025年03月03日10时49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梁敏东、晋明忠,执法证号12040017197、12040017310,依法对宿州市亿之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前执法人员告知该公司现场人员本次行政检查全过程视频记录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检查中该公司提供了2024年1月至2025年2月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会议记录,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的2024年8月份至2025年2月份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签名涉嫌造假。2025年3月2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赵丽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宿州市亿之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视频》、《安全会议记录》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亿之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备案表、壹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授权委托书、壹份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安全会议记录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简罚〔2025〕1000186号 | 宿州市亿之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
徐州雅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7日 | 2025年3月24日14时35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谷宗光、李旭东,执法证号:12040017424、12040017409,在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三中队院内,接到来自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三中队移交的苏C2620S货车壹辆,该车辆超限运输,执法人员谷宗光、李旭东立即将该车辆引导至北十里稽查站称重检测,检查结果:苏C2620S货车车货实际总重51.34吨,该车辆为4轴车,总限重31.00吨,超限 20.34吨,超限率65.61%,该车运载货物为土方,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 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张太光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徐州雅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徐州雅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超限检测单、壹份照片、贰份行驶证、营运证复印件、贰份身份证复印件、贰份资格证、驾驶证复印件、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授权委托书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79号 | 徐州雅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苏C2620S) |
蚌埠市亿发运输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8日 | 2025年2月21日04时01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关敏杰、徐翔,执法证号:12040017412、12040017263,在埇桥区城东街道小曾家淮河东路路段发现蚌埠市亿发运输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黄皖C25182/皖L3B87挂解放牌/财富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关敏杰、徐翔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吨,实际总重为64.42吨,超限15.42吨,超限率31.46%,运输物为黄豆,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2025年3月2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王记清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蚌埠市亿发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蚌埠市亿发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贰份身份证复印件、贰份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壹份营运证复印件、壹份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壹份行驶证复印件、叁份照片、视频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88号 | 蚌埠市亿发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C25182) |
何玉峰 | 2025年03月28日 | 2025年3月27日17时1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秦耕、宿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海涛,执法证号:12040017228、12040017039,巡查至宿州市高铁东站出站口时,发现车牌号为蓝皖LT1068大众牌出租车停靠路边,执法人员秦耕、李海涛依法检查皖LT1068大众牌出租车,现场检查发现车内乘坐3名乘车人,执法人员示证后现场询问得知,其中2名乘客是预约订单,另一名乘客是该车巡游至宿州市高铁东站出站口,驾驶员何玉峰在出站口招揽该乘客前往宿州市灵璧县冯庙镇,双方约定使用出租车计价器计价收费。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2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皖LT1068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何玉峰进行询问。询问中何玉峰对其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火车站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违规行为供认不讳,该违规行为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个人陈述》等予以证实。 |
皖宿埇交简罚〔2025〕1000193号 | 何玉峰涉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案(车船号:蓝皖LT1068) |
景德镇世纪物流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8日 | 2025年3月27日14时23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红星、陈军,执法证号:12040017320、12040017261,在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与港口路交叉口西300米处依法对黄赣H36251/赣HJ789挂号牌半挂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张红星、陈军向该车驾驶员韦庆磊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测量,检查发现黄赣HJ789挂号牌重型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车辆实际外廓尺寸长度与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外廓尺寸长度不符,后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2025年3月2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韦庆磊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车主景德镇世纪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景德镇世纪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肆张营业执照,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委托书、肆张公司法人身份证,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资格证复印件、叁张改装示意图及照片、叁张行车证,营运证复印件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87号 | 景德镇世纪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赣H36251) |
刘东亚 | 2025年03月28日 | 2025年03月25日15时34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宏彬、张丙坤,执法证号: 13040017174、13040017361,在埇桥区符离镇303省道与符离大道交叉口南100米处发现刘东亚的车牌号为蓝豫D761V5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 张宏彬、张丙坤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2轴车,车货总限重为18吨,实际总重为:27.30吨,超限9.30吨,超限率51.66%。该车运载物为砖头,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2025年3月2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驾驶员汪学理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 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蓝豫D761V5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刘东亚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驾驶证及行驶证复印件、壹份授权委托书、贰份检测单、贰份照片、贰份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委托书查询电话记录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84号 | 刘东亚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蓝豫D761V5) |
任伟 | 2025年03月28日 | 2025年3月27日10时45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秦耕、宿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海涛,执法证号:12040017228、12040017039,巡查至宿州市高铁东站站前路27路公交站台时,发现车牌号为蓝皖LT1019大众牌出租车停靠路边,执法人员秦耕、李海涛依法检查皖LT1019大众牌出租车,现场检查发现车内乘坐1名乘人,执法人员示证后现场询问得知,这名乘客是该车巡游至宿州市高铁东站站前路27路公交站台,驾驶员任伟在公交站招揽该乘客前往宿州市埇桥区名宿华府小区,双方约定收取车费25元,到地方给钱。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2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皖LT1019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任伟进行询问。询问中任伟对其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火车站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违规行为供认不讳,该违规行为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个人陈述》等予以证实。 |
皖宿埇交简罚〔2025〕1000189号 | 任伟涉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案(车船号:蓝皖LT1019) |
孙永 | 2025年03月28日 | 2025年3月26日10时16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秦耕、宿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海涛,执法证号:12040017228、12040017039,巡查至宿州市高铁东站站前路27路公交站站台时,发现车牌号为蓝皖LT1375大众牌出租车停靠路边,执法人员秦耕、李海涛依法检查皖LT1375大众牌出租车,现场检查发现车内乘坐一名乘车人,执法人员示证后现场询问得知,该乘客是该车巡游至宿州市高铁东站站前路27路公交站站台时,驾驶员孙永在高铁东站站前路27路公交站站台招揽该乘客前往宿州市汇源新村,双方约定此次乘车费用为30元,送到目的地后支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2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皖LT1375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孙永进行询问。询问中孙永对其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火车站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违规行为供认不讳,该违规行为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个人陈述》等予以证实。 |
皖宿埇交简罚〔2025〕1000194号 | 孙永涉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案(车船号:蓝皖LT1375) |
王波 | 2025年03月28日 | 2025年3月26日09时3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秦耕、宿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海涛,执法证号:12040017228、12040017039,巡查至宿州市高铁东站站前路27路公交站台时,发现车牌号为蓝皖LT1057奇瑞牌出租车停靠路边,执法人员秦耕、李海涛依法检查皖LT1057奇瑞牌出租车,现场检查发现车内乘坐1名乘车人,执法人员示证后现场询问得知,这名乘客是该车巡游至宿州市高铁东站站前路27路公交站台,驾驶员王波在公交站招揽该乘客前往宿州市埇桥区花开假日酒店,双方约定收取车费30元,到地方给钱。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2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皖LT1057号奇瑞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王波进行询问。询问中王波对其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火车站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违规行为供认不讳,该违规行为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个人陈述》等予以证实。 | 皖宿埇交简罚〔2025〕1000192号 | 王波涉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案(车船号:蓝皖LT1057) |
吴伟 | 2025年03月28日 | 2025年3月27日16时19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飞、潘笑园,执法证号:12040017230、12040017236,在宿州市埇桥区曹褚路与林范路交叉口东100米处发现贺克雪驾驶的车牌号为皖LF5727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王飞、潘笑园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00吨,实际总重为41.38吨,超限10.38吨,超限率33.48%,运输物为土,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2025年3月2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车主吴伟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他本人对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吴伟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超限检测单、壹份复检检测单、贰份驾驶员、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贰份驾驶证、资格证复印件、贰份行驶证、营运证复印件、壹份现场照片、壹份卸货照片等证实。 |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90号 | 吴伟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F5727) |
袁海侠 | 2025年03月28日 | 2025年3月26日09时3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秦耕、宿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海涛,执法证号:12040017228、12040017039,巡查至宿州市高铁东站站前路枢纽站时,发现车牌号为蓝皖LT1373起亚牌出租车停靠路边,执法人员秦耕、李海涛依法检查皖LT1373起亚牌出租车,现场检查发现车内乘坐三名乘车人,执法人员示证后现场询问得知,其中两名乘客是该车巡游至宿州市高铁东站站前路枢纽站时,驾驶员袁海侠在宿州市高铁东站站前路枢纽站招揽乘客前往宿州市国购广场,双方约定此次乘车费用为50元,送到目的地后支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2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皖LT1373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袁海侠进行询问。询问中袁海侠对其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火车站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违规行为供认不讳,该违规行为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个人陈述》等予以证实。 | 皖宿埇交简罚〔2025〕1000195号 | 袁海侠涉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案(车船号:蓝皖LT1373) |
赵勇敢 | 2025年03月28日 | 2025年3月26日11时,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秦耕、宿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海涛,执法证号:12040017228、12040017039,巡查至宿州市高铁东站站前27路公交站时,发现车牌号为蓝皖LT0106奇瑞牌出租车停靠路边,执法人员秦耕、李海涛依法检查皖LT0106奇瑞牌出租车,现场检查发现车内乘坐一名乘车人,执法人员示证后现场询问得知,该乘客是该车巡游至宿州市高铁东站站前27路公交站时,驾驶员赵勇敢在宿州市高铁东站站前27路公交站招揽乘客前往宿州市国购广场,双方约定此次乘车费用为20元,送到目的地后支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2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皖LT0106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赵勇敢进行询问。询问中赵勇敢对其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火车站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违规行为供认不讳,该违规行为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个人陈述》等予以证实。 | 皖宿埇交简罚〔2025〕1000196号 | 赵勇敢涉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案(车船号:蓝皖LT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