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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885/202504-00007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内容分类: 其他,工业、交通,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5-04-07  发布时间: 2025-04-07 10:54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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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埇桥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四月行政处罚办理结果(3月31日—4月4日)
人: 初审:黄峰     复审:李磊    终审: 荣方方

埇桥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四月行政处罚办理结果(3月31日—4月4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发表时间:2025-04-07 10:54 责任编辑: 埇桥交通运输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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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四月行政处罚办理结果(3月31日—4月4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决定日期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决定文书号 案由
安徽新视野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2025年03月05日10时02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梁敏东、王继峰,执法证号12040017197、12040017270,前往安徽新视野客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动态监控专职管理人员未履行监管职责,公司所属车辆在2025年1月份有29辆车疲劳驾驶,1辆车超速提醒,该公司均未及时提醒驾驶员。2025年3月3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焦晓红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安徽新视野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责令整改通知书》《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4年1月份全省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监管情况的通报》文件及情况说明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安徽新视野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壹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情况说明、壹份授权委托书、壹份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4年1月份全省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监管情况的通报文件、壹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壹份情况说明等证实。 皖宿埇交简罚〔2025〕1000200号 安徽新视野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案
张奎 2025年03月31日 2025年3月30日09时10分,宿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孙承利、封波,执法证号:12040017099、12040017087,巡查至宿州市高铁东站站前27路公交站时,发现车牌号为绿皖LDG1715比亚迪牌出租车停靠路边,执法人员孙承利、封波依法检查绿皖LDG1715比亚迪牌出租车,现场检查发现车内乘坐4名乘车人,执法人员示证后现场询问得知,其中3人为预约订单,一名乘客是该车巡游至宿州市高铁东站站前27路公交站时,驾驶员张奎在宿州市高铁东站站前27路公交站招揽乘客前往宿州市国购广场,双方约定此次乘车费用为20元,乘客已支付乘车费用。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3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皖LDG1715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张奎进行询问。询问中张奎对其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火车站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违规行为供认不讳,该违规行为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个人陈述》等予以证实。 皖宿埇交简罚〔2025〕1000197号 张奎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案(车船号:绿皖LDG1715)
蚌埠市豪顺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1日 2025年3月27日22时08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关敏杰、徐翔,执法证号:12040017412、12040017263,在埇桥区306省道与建材路交叉口东40米发现蚌埠市豪顺物流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皖CF9607/皖CA625挂解放牌/骏华兴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关敏杰、徐翔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吨,实际总重为72.34吨,超限23.34吨,超限率47.63%,运输物为小麦,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3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崔伯涛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蚌埠市豪顺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蚌埠市豪顺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

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叁份照片、视频、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贰份身份证复印件、壹份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壹份行驶证复印件、壹份营运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201号 蚌埠市豪顺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CF9607)
蚌埠市顺源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1日 2025年2月19日09时0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赵国庆、闫武,执法证号: 12040017377、12040017319,在埇桥区西外环与宿涡路交叉口依法对黄皖CC7841/皖CDA58挂半汕德卡牌/欧乐虎牌挂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赵国庆、闫武向该车驾驶员季武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经现场拍照测量检查发现皖CDA58挂欧乐虎牌半挂货车实际外廓尺寸长度与当场出示的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外廓尺寸长度不符。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4月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季伍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车主蚌埠市顺源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蚌埠市顺源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 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叁张照片、壹张勘验笔录、贰张行驶证 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驾驶证 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203号 蚌埠市顺源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皖CDA58挂)
怀远县中润汽贸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1日 2025年3月27日22时09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关敏杰、徐翔,执法证号:12040017412、12040017263,在埇桥区306省道与建材路交叉口东40米发现怀远县中润汽贸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皖CA3153/皖CK341挂解放牌/皖骏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关敏杰、徐翔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吨,实际总重为76.22吨,超限27.22吨,超限率55.55%,运输物为小麦,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4月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刘彪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怀远县中润汽贸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的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怀远县中润汽贸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的货运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壹份行驶证复印件、壹份营运证复印件、壹份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贰份身份证复印件、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叁份照片、视频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204号 怀远县中润汽贸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的货运车辆案(车船号:黄皖CA3153)
金绍顺 2025年04月01日 2025年4月1日10时43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晓龙、秦耕,执法证号:12040017394、12040017228,巡查至宿州市高铁东站项王路(出租车通道外)时,发现车牌号为蓝皖LT1120大众牌出租车停靠路边,执法人员李晓龙、秦耕依法检查蓝皖LT1120大众牌出租车,现场检查发现车内乘坐2名乘车人,执法人员示证后现场询问得知,这两名乘客是驾驶员金绍顺在宿州市高铁东站出站口招揽的乘客,带到宿州市高铁东站项王路(出租车通道外)上车,双方约定此次行程的目的地是淮北,乘车费用为150元,到目的地支付本次行程费用。进

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4月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皖LT1120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金绍顺进行询问。询问中金绍顺对其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火车站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违规行为供认不讳,该违规行为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个人陈述》等予以证实。
皖宿埇交简罚〔2025〕1000206号 金绍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案(车船号:蓝皖LT1120)
商丘市南方货运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2025年04月01日     2025年03月27日00时11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雪雷、苏超,执法证号:12040017344、12040017259,在埇桥区S229与S303交叉口依法检查王礼稳驾驶的黄豫NC6012/皖S9920挂解放牌/胜狮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陈雪雷、苏超依法检查车辆,并引导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6.00吨,实际车货总重为65.96吨,超限19.96吨,超限率43.39%,运输物为小麦,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3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王礼稳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商丘市南方货运有限公司三分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商丘市南方货运有限公司三分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肆张电话记录、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伍张驾驶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贰张检测单、贰张照片、壹张执法人员证件复印件、壹份视频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98号 商丘市南方货运有限公司三分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豫NC6012)
宿州聚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1日 2025年3月31日10时12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货运源头单位宿州聚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依法检查,执法人员牛斌、谷宗峰,执法证号: 12040017369、12040017340,向宿州聚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李坤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在宿州聚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销售科磅房检查该公司出货记录,经检查发现两张编号分别为:20250326-SZJXSZGC-01-0009和20250326-SZJXSZGC-01-0002的《宿州聚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出库单》的出货榜单,是2025年3月26日该公司分别为蓝豫PUT116、蓝皖CCE585货车装载沥青后的称重记录,经对公司的代理人李坤进行现场询问, 李坤称蓝豫PUT116、蓝皖CCE585货车都为2轴货车,车货总限重为18吨,《宿州聚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出库单》显示两车毛重分别为 33.00、32.74吨,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核实:2025年3月3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的代理人李坤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 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宿州聚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货运源头单位超限超载装载货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宿州聚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出库单》、《询问笔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聚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货运源头单位超限超载装载货物。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照片、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贰份身份证复印件、贰份驾驶证及行驶证复印件、壹份出货单复印件、壹份电话查询记录、壹份授权委托书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202号 宿州聚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货运源头单位超限超载装载货物案(车船号:蓝豫PUT116)
宿州市龙龙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1日 2025年03月26日00时05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霄祥、郑浩,执法证号:12040017400,12040017258,在埇桥区时村镇东303省道邵玉芹加油站门口发现宿州市龙龙运输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黄皖LC0288/皖L3A02挂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张霄祥、郑浩当场向驾驶员马力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并身份,随后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 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吨,实际总重为61.18吨,超限12.18吨,超限率24.85%。该车运载物为黄沙,可以解体.2025年04月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马力量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驾驶员马力量对所驾驶的黄皖LC0288/皖L3A02挂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龙龙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张照片、壹张行驶证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营运证复印件、壹张资格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205号 宿州市龙龙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C0288)
郑州华业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1日   2025年03月28日08时51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苏朝阳、张文斌(执法证号12040017247、12040017411),在宿州市埇桥区206国道与214乡道交叉口处发现于友水驾驶的车牌号为蓝豫A1YU96东风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 苏朝阳、张文斌依法检查车辆,并将车辆引导至国道206埇桥超限超载监测站对车辆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该车为2轴车,车货总限重为18吨,实际总重28.16吨,超限10.16吨, 超限率56.44%。该车运载物为砖头,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3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于友水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郑州华业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郑州华业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张现场照片、驳载照片、贰份超限检测单、复检单、贰份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壹份行驶证复印件、叁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壹份电话记录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99号 郑州华业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蓝豫A1YU96)
德州市安速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2日 2025年4月1日23时25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赵国庆、闫武,执法证号: 12040017377、12040017319,在埇桥区西外环与万里红交叉口依法对黄冀J7J98/鲁N744M挂陕汽牌/鲁襄牌半挂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赵国庆、闫武光向该车驾驶员郭亮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经现场拍照测量检查发现鲁N744M挂鲁襄牌半挂货车实际外廓尺寸长度与当场出示的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外廓尺寸长度不符。后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2025年4月2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郭亮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车主德州市安速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德州市安速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 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叁张照片、叁张行驶证 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驾驶证 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壹张改装示意图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210号 德州市安速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鲁N744M挂)
宿州鹏塘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2日 2025年3月24日16时2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宏彬、张丙坤,执法证号:12040017361、12040017174,在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114乡道周寨村委会路口发现宿州鹏塘物流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黄皖LG7074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张宏彬、张丙坤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00吨,实际总重为47.52吨,超限16.52吨,超限率53.29%,该车运输物为石头,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2025年4月2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王爱心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黄皖LG7074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鹏塘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以下空白)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贰份身份证复印件、贰份营运证、资格证复印件、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贰份授权委托书、电话查询记录、贰张现场照片、驳载照片、贰张超限检测单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207号 宿州鹏塘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G7074)
濉溪县泽恒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2日 2025年4月1日19时5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雪雷、苏超,执法证号:12040017344、12040017259,在埇桥区S229与S303交叉口依法检查种华玲驾驶的黄皖F38550/皖FK279挂解放牌/卡友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陈雪雷、苏超依法检查车辆,并引导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00吨,实际车货总重为59.12吨,超限10.12吨,超限率20.65%,运输物为玉米,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2025年4月2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种华玲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濉溪县泽恒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濉溪县泽恒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张检测单、肆张电话记录、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叁张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贰张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贰张照片、壹张执法人员证件、壹份视频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211号 濉溪县泽恒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F38550)
滁州时昇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3日 2025年4月2日19时42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宏彬、张丙坤,执法证号: 12040017361、12040017174,在埇桥区北三环路与206国道交叉口西100米依法对滁州时昇物流有限公司所属的黄皖M15253/皖MA373挂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张宏彬,张丙坤向该车驾驶员刘全喜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取证检查发现黄皖MA373挂货车实际车型与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外廓尺寸不符,2025年4月2日20时17分执法人员再次在北十里治超站院内依法对黄皖MA373挂货车进行现场勘验测量,经勘验测量该挂车实际车辆外廓尺寸长是:14600MM,宽是:2550MM,高是:3390MM。驾驶员刘全喜当场提供的该车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该车外廓尺寸是长:10910MM,宽 :2550MM, 高 :3390MM。经与驾驶员刘全喜提供的该车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外廓尺寸长度比对,黄皖MA373挂货车外廓尺寸长度加长了:3690MM。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4月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的驾驶员刘全喜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滁州时昇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 《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 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滁州时昇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叁份照片、贰份身份证复印件、贰份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及车辆改型示意图、贰份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贰份行驶证及营运证复印件、贰份授权委托书及电话查询记录、壹份当前违法事项查询记录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217号 滁州时昇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皖MA373挂)
南京掌起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3日 2025年3月09日00时08分51秒,车号为黄苏AE7778/皖F9349挂牌重型货车行驶在宿州市S305宿蒙路卡点处时,经动态称重仪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为96.07吨。车货总限重为49.00吨,超限47.07吨,超限率96.07%。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到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处理。2025年04月1日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陈军12040017277、张霄祥12040017400通过安徽省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查询核实,确定该车为南京掌起物流有限公司所属,2025年4月2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代理人李木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南京掌起物流有限公司所属的苏AE7778/皖F9349挂牌货车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的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询问笔录》、《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南京掌起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的货运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询问笔录、壹份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贰张行驶证及营运证复印件、贰张身份证复印件、壹张资格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壹张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壹张动态磅检定合格证书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212号 南京掌起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的货运车辆案(车船号:黄苏AE7778)
上海安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3日       2025年4月2日13时24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凡球、陈军,执法证号:12040017243、12040017261,在宿州市埇桥区北三环路与港口北路交叉口东300米处依法对黄沪EE6595/沪AT614挂红岩/梁山东岳牌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张凡球,陈军向该车驾驶员张爱华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取证检查发现黄沪AT614挂梁山东岳牌重型中置轴车辆运输挂车实际车辆外廓尺寸长度与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外廓尺寸长度不符。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4月2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张爱华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车主上海安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上海安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勘验笔录、叁张现场照片、勘验照片、改正照片、叁份营运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贰份驾驶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贰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贰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授权书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213号 上海安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沪EE6595)
宿州市华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3日 2025年3月26日11时15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谷宗光、李旭东,执法证号: 12040017424、12040017409,在埇桥区曹村镇闵贤村路口发现宿州市华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皖LB3479/皖LY025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谷宗光、李旭东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 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00吨,实际总重为62.88吨,超限13.88吨,超限率28.32%,运输物为玉米,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 进一 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3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刘柱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宿州市华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 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 单》及现 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 条,足以认定宿州市华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超限检测单、贰份照片、壹份行驶证复印件、贰份身份证复印件、壹份营运证复印件、壹份资格证、驾驶证复印件、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85号 宿州市华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B3479)
宿州市进富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3日 2025年04月01日23时49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晓龙、秦耕,执法证号:12040017394、12040017228,在宿州市宿州大道与马鞍山大道交叉口发现宿州市进富运输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皖LG9580/皖L0S60挂豪沃牌/儒鑫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李晓龙、秦耕依法检查车辆,并引导该车辆在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永安交管站进行称重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货车,车货总限重为49吨,实际总重为72.58吨,超限23.58吨,超限率48.12%,运输物为石子,可以解体。2025年04月0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张心想进行询问,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黄皖LG9580/皖L0S60挂豪沃牌/儒鑫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进富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超限检测单、复检单、贰张照片、贰份法人身份证、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叁份委托授权书、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叁份当事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电话记录、贰份执法人员身份信息、车辆道路运输证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215号 宿州市进富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G9580)
宿州市信成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3日 2025年4月1日19时28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雪雷、苏超,执法证号:12040017344、12040017259,在埇桥区S229与S303交叉口依法检查昌进城驾驶的黄皖LC6251/皖LL380挂解放牌/开乐牌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陈雪雷、苏超依法检查车辆,并引导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00吨,实际车货总重为59.86吨,超限10.86吨,超限率22.16%,运输物为小麦,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4月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昌进城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宿州市信成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信成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肆张电话记录、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委托书、叁张驾驶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驾驶证、贰张道路运输证、行驶证、贰张检测单、贰张照片、壹张执法人员证件、壹份视频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216号 宿州市信成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C6251)
萧县徐雪雪物流服务部 2025年04月03日 2025年3月20日11时50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谷宗光、李旭东,执法证号:12040017424、12040017409,在埇桥区曹村镇桃山村路口发现萧县徐雪雪物流服务部的车牌号为皖LF4620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谷宗光、李旭东依法检查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 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00吨,实际总重为57.92吨,超限26.92吨,超限率86.83%,运输物为小麦,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4月2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王海波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萧县徐雪雪物流服务部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萧县徐雪雪物流服务部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贰份超限检测单、贰份照片、壹份行驶证复印件、贰份身份证复印件、壹份营运证复印件、壹份驾驶证复印件、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214号 萧县徐雪雪物流服务部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F4620)
徐州市浩宏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3日 2025年4月1日10时29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胡彦龙、赵永峰,执法证号:12040017430、12040017190,在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S302山闵路栏杆大桥西侧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黄苏CPN600/苏CH9K1挂解放牌/华宇达牌半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胡彦龙、赵永峰依法检查车辆,并将车辆引导至七中队进行称重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六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吨,实际总重为69.84吨,超限20.84吨,超限率42.53%,运输物为玉米,可以解体。检测过程中,该车驾驶员杜文胜一直在场并对检测结果予以签字确认。执法人员告知了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法律救济途径。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4月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杜文胜进行询问。在询问笔录中驾驶员杜文胜对所驾驶的黄苏CPN600/苏CH9K1挂解放牌/华宇达牌半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徐州市浩宏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张超限检测单、壹张卸载检测单、壹张授权委托书、壹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现场照片、贰张营运证复印件、壹张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218号 徐州市浩宏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苏CPN600)
徐州雅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3日 2025年4月1日14时46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胡彦龙、赵永峰,执法证号:12040017430、12040017190,在宿州市埇桥区杨庄镇桃褚路闫庄加油站路口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黄苏C3110S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胡彦龙、赵永峰依法检查车辆,并将车辆引导至七中队进行称重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四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吨,实际总重为48.42吨,超限17.42吨,超限率56.19%,运输物为土,可以解体。检测过程中,该车驾驶员张伟一直在场并对检测结果予以签字确认。执法人员告知了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法律救济途径。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4月2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张伟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驾驶员张伟对所驾驶的黄苏C3110S徐工牌重型自卸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徐州雅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张超限检测单、壹张卸载检测单、壹张授权委托书、壹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壹张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壹张驾驶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208号 徐州雅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苏C3110S)
徐州雅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3日 2025年4月1日14时49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胡彦龙、赵永峰,执法证号:12040017430、12040017190,在宿州市埇桥区杨庄镇桃褚路闫庄加油站路口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黄苏C7980S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胡彦龙、赵永峰依法检查车辆,并将车辆引导至七中队进行称重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四轴车,车货总限重为31吨,实际总重为52.42吨,超限21.42吨,超限率69.09%,运输物为土,可以解体。检测过程中,该车驾驶员邵海柱一直在场并对检测结果予以签字确认。执法人员告知了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法律救济途径。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4月2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邵海柱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驾驶员邵海柱对所驾驶的黄苏C7980S徐工牌重型自卸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徐州雅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张超限检测单、壹张卸载检测单、壹张授权委托书、壹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壹张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壹张驾驶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209号 徐州雅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苏C7980S)
江西太阳升汽车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4日 2025年3月31日9时51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雪雷、苏超,执法证号:12040017344、12040017259,在埇桥区S229与S303交叉口依法对黄赣L26119/赣L5277挂货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陈雪雷、苏超向该车驾驶员张杜森当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经现场拍照测量,检查发现黄赣L5277挂号牌重型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车辆实际外廓尺寸长度与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车辆外廓尺寸长度不符,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4月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代理人张杜森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其对车主江西太阳升汽车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场照片》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江西太阳升汽车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伍张电话记录、法人身份证、委托书、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叁张驾驶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驾驶证、肆张道路运输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叁张照片、壹张执法人员证件、壹份视频、壹份改装示意图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220号 江西太阳升汽车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赣L26119)
宿州市徽运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4日 2025年2月26日05时18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胡彦龙、赵永峰,执法证号:12040017430、12040017190,配合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机动中队联合执法行动中在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S229省道栏杆大桥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黄皖LC1073/苏GKT39挂半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胡彦龙、赵永峰依法检查车辆,并将车辆引导至七中队进行称重检测。检测结果:该车为六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吨,实际总重为131.80吨,超限82.80吨,超限率168.97%,运输物为沙子,可以解体。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3月19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驾驶员王小虎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 在询问笔录中其对所驾驶的黄皖LC1073/苏GTK39挂半挂货车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安徽省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单》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宿州市徽运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张超限检测单、壹张卸载检测单、壹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壹张授权委托书、壹张营运证复印件、壹张行驶证复印件、壹张资格证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145号 宿州市徽运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LC1073)
孙瑞祥 2025年04月04日 2025年4月3日14时57分,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继峰,晋明忠执法证号: 12040017270、12040017310,在宿州市埇桥区学府大道皖北卫生职业学院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绿皖LD73702比亚迪牌小型轿车并依法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车内乘坐2名乘车人,执法人员示证后现场询问得知,这2名乘客与驾驶员孙瑞祥互不相识,是通过滴滴打车软件发布从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往宿州东站,驾驶员孙瑞祥接单后驾车前往皖北卫生职业学接这2名乘车人,此行程单是乘车人到达目的地后根据滴滴打车软件所显示金额线上支付运费。当事人孙瑞祥不能当场提供该车的道路运输证件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证实:2025年4月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孙瑞祥进行询问(详情见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孙瑞祥对他本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查询证明》、个人陈述及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审核后,发现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孙瑞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违法行为有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现场照片、叁份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肆份查询证明、个人陈述、肆张订单复印件等证实。 皖宿埇交罚〔2025〕1000219号 孙瑞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车船号:绿皖LD7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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