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1885/202507-00005 | 信息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 内容分类: | 其他,工业、交通,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7-01 | 发布时间: | 2025-07-01 17:11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政协提案:关于调整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工业园区货车通行限制的建议 | ||
| 审核人: | 初审:黄峰     复审:李磊    终审: 荣方方 | ||
为改善园区物流状况,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就当前实施的货车通行限制政策提出几点建议,
一、背景概述
符离镇工业园区作为埇桥区的重要工业发展中心,其日常运营高度依赖高效的物流体系。然而,现行的货车通行限制政策(每日6:00—22:30禁止中、重型货车及挂车通行)已对园区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物流成本造成了显著影响。许多企业在寻找物流合作伙伴时遭遇困难,导致货物流通不畅,严重影响了生产线的正常运作和产品流转速度。
二、具体建议
1. 调整货车通行限制路段:建议将限制通行的拍摄摄像头由新206国道到老303省道符离方向的抓拍摄像头移至老303省道与老206国道交口红绿灯处,取消该路段禁行货车规划,以优化货车通行路线,减少对企业运营的影响。
2. 简化其它禁区通行证办理流程:针对通行证办理时间和程序,建议增设电话办理禁区通行证服务,并在禁行时间内设置全时段值班人员,以便为不熟悉智能手机操作的驾驶员提供帮助。
3. 建立评估与反馈机制:建议定期对货车通行政策进行评估,并根据实施效果进行调整,确保政策既能满足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又能支持工业园区的经济发展。
通过调整和优化货车通行限制政策,期望能够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发展需求,实现双赢局面。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144号提案的答复
王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工业园区货车通行限制的建议 ”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1、市公安交警部门反馈:符离镇工业园区货车通行限制问题是当初由地方政府提出的,交警部门予以配合落实。
2、符离镇政府反馈:经符离镇政府研究初步同意调整货车通行限制路段将限制通行的拍摄摄像头由新206国道到老303省道符离方向的抓拍摄像头移至老303省道与老206国道交口红绿灯处,以优化货车通行路线。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57-3907819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