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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885/202507-00006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内容分类: 其他,工业、交通,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5-07-01  发布时间: 2025-07-01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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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政协提案:关于整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解限速问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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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关于整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解限速问题的建议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发表时间:2025-07-01 17:15 责任编辑: 埇桥交通运输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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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关于整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解限速问题的建议

随着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的加剧以及绿色出行理念的深入人心,电动车凭借其便捷性、经济性、环保性成为广大民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然而,部分电动车用户为追求速度,私自解除限速,这一行为带来诸多安全隐患,也给管理工作带来挑战,值得我们深入探讨与反思。

一、电动车限速现状

 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能超过25公里/小时,当前,许多消费者在购车上牌后,会在销售网点给车辆解除限速,或者通过维修点对电动车进行改装,根据车辆的电机功率不同,解除限速后的电动自行车车速可达30-80公里/小时,这无疑让电动自行车事实上成为了不用考驾照就能上路的“电动摩托车”和机动车。现埇桥区城区甚至乡镇,都出现电动车解除限速,车速超标的情况出现,据观察,此现象多出现在青少年中,不仅对车辆使用人造成危险,也给老人、儿童出行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整个城市公共交通安全。

二、问题分析

电动车限速标准虽旨在保障骑行安全,但对于出行者而言,这一限速延长了出行时间,严格的限速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非法改装市场,导致部分消费者为了提高电动车速度,选择私下对车辆进行改装,这不仅破坏了车辆原有的安全结构与性能平衡,而且由于改装后的车辆未经专业检测与认证,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给道路安全带来严重隐患。电动车解除限速后,车辆速度远超安全设计标准,刹车系统难以在高速下有效制动,易引发追尾、碰撞事故;同时,高速行驶使车辆稳定性变差,尤其在转弯或避让时,侧翻风险显著增加。而且,私自解除限速多通过非正规渠道改装,改装后的电动车可能因为电气系统的不匹配或改动,增加自燃和爆燃的风险威胁骑行者与周围环境安全。

三、意见建议

一是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以及非法改装电动车等违法行为,开展对电动车厂家生产、销售、流通及非法改装等环节严格管控和执法检查针对交通事故中发现电动自行车是改装提速或改装电机的,针对车辆生产厂家及销售门店,开展连带检查,震慑商家为谋取更大利益而提供违法经营项目,损害社会利益的行为;针对消费者自行非法提速改装车辆、更换电池和电机的,对消费者进行严格处罚。

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对电动车骑行者和销售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如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广泛开展电动车安全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海报、利用街角电子屏等,向广大电动车骑行者普及交通安全知识、骑行注意事项以及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等内容,提高骑行者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在维修店或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相关规定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引导消费者及时更换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三是加强交通管理与设施完善。交通管理部门需要进一步优化交通管理措施并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例如,在道路规划方面,合理设置电动车专用车道或分道线,将电动车与机动车、行人进行有效分流,减少混行带来的安全风险;在交通信号控制方面,根据电动车的行驶速度与流量特点,优化信号灯配时方案,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在交通执法方面,加强对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超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综上所述,解除电动车限速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完善法规、加强教育、优化设施等一系列措施,实现电动车出行效率与安全性能的平衡发展,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绿色出行服务。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一届次会议

158号提案的答复

 

陈雪莲委员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整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解限速问题的建议”,经我单位与市交警部门联系,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现状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价格低廉、轻便、快捷等特点,成为人民群众的重要出行方式之一。根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摸底编号掌握,全市现有国标电动自行车27.8万辆,过渡期临牌电动自行车129.43万辆,电动三四轮车108万辆据初步统计,各大销售点售卖车辆有98%以上为外省流入,多是山东潍坊市、江苏徐州市、河南驻马店市、浙江台州市等地生产当前在用电动三四轮车主要用于生产生活、接送孩童,驾乘人员多为老年人,安全意识较为薄弱、身体状况较差,加之电动三四轮车受制于生产技术和生产成本,总体质量较轻,车辆防护能力较差,一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为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近年来,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公安厅部署要求,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积极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取得初步成效

二、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前期开展情况

(一)强化综合治理。市公安局推动市安委会、市联席会议于2024年8月联合印发《宿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夯基固本除患铸安”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将电动自行车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予以推进。提请市政府制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欧冬林任组长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按照“政府主导、协同共治”的原则,以“消减存量、遏制增量、保障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联合宣传、工信、市场、司法、教育、文旅、住建等部门,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提档升格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全市公安系统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

  2025年5月7日至5月13日,提请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局等市直单位赴安徽亳州、河南许昌等地开展电动自行车治理考察学习。在充分借鉴安徽亳州、河南许昌等省内外地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市直相关部门着手起草《宿州市电动三四轮车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5月15日形成初稿。5月19日,组织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政策实施评估工作座谈会,广泛征求市直各单位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10余条,经梳理、分析和研究,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现已提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方案》指导思想:按照“遏制增量、消减存量、依法依规、稳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监督、管理全链条治理,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治理范围:主城区(汴河以南、京台高速以东、南二环以北、京沪铁路以西形成的合围区域)和各县区城区。工作措施:一是严格源头监管。依法严查非法生产、改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企业;依法查处“三无”产品、标识标志不规范产品以及违规改装、拼装、虚假宣传、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禁止销售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二是规范登记建档。对电动三四轮车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完善基础台账;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变更、转移、注销等业务流程,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加强路面管控。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好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治理,持续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行为。四是深化宣传教育。多渠道、多领域、多形式开展宣传,发挥党员、公职人员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群众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采取“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活动,提高群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二)加强秩序管控。2025年5月14日,市公安局制定印发《2025年“飙车炸街”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自5月20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开展“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电动车、摩托车非法改装、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追逐竞驶、噪音扰民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精准、全链条打击一批“飙车炸街”违法犯罪团伙、人员,查扣一批非法拼改装车辆,查处一批非法改装窝点,实现非法飙车、非法改装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力遏制,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隐患有效消除,相关警情舆情及举报投诉显著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全市公安系统围绕电动自行车路面通行秩序管控,在城区重点严管路段和医院、学校、商圈、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设点,以点连线、以线带面,精准查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闯红灯、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组织民警有针对性的开展设卡检查和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合理调整警务安排,组织巡逻布控,开展“游击战”,确保工作不留死角,切实起到震慑作用。针对快递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通过通报交通违法情况、约谈责令整改等措施,与企业双管齐下,对快递从业人员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教育,形成严管态势2025年以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统一行动50余次,劝导10余万辆,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3226起,驾驶擅自改变外形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65起,驾驶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25起,逆向行驶5513起,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28.3万余起。

(三)深化安全宣传。交警支队建立“一村一交警”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形成“村委”“两站两员”、交警、派出所等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力量联动新机制,打造村村有警全覆盖、基础信息全掌握、服务群众零距离、消除隐患全方位、交通知识全普及的农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新格局,目前,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均实现一村一交警。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进课堂活动,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知危险 会避险”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00余场次,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引导学生和家长不购买、不乘坐、不使用违规电动自行车。在乡镇社区广场、较大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农民丰收节、民俗节等重要节点开展现场交通安全主题宣传,通过播放警示案例视频、改编传统曲目、讲解出行注意事项等方式,构建“可视、可听、可感”的场景式宣传氛围。2025年以来,推动基层党组织通过“板凳会”“村民大会”“围炉夜话”等形式,开展落实“基层党组织真心为民劝”等宣传活动200余次,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农村务农务工人员“点对点”发放宣传警示教育“一封信”6万余份,通过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短视频、农村“大喇叭”、村组微信群、警民议事厅微信群等渠道推送各类警示宣传案例500余次。

(四)强化督导问责。宿州市制定《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电动车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工作方案》《农村电动三四轮车整治专项攻坚行动四条刚性措施》《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复盘倒查工作规定(试行)》,对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亡人事故,严格落实复盘倒查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一案四查”,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任心不强严格追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县区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将督查情况通过联席会议印发各县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规范管理。主动对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会商界定电动自行车法定职责问题,对相关部门管理职责进行明确,加强生产、销售源头监管。对符合国家机动车标准并已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通过设立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推行网上办理等措施,优化登记上牌环节,限期进行登记上牌;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稳妥落实过渡期要求,确保不合规车辆顺利退出市场;同时综合评估本地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和风险,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提请政府科学设定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及过渡期政策,推动做好不合规车辆淘汰退出工作。

(二)加强路面管控。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两站两员”机制优势,紧盯“一早一晚”、农忙时节等重点时段及学校、集市、穿村过镇的国省道路口等重点部位,及时劝导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强对非法改装、超速等违法行为查处劝导。加强路面显性用警,健全完善“队所协作”机制,依托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路口治理,充分发挥“小兵团、小区域、小专项”以及融合执法作战优势,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超速、酒后驾驶、闯红灯、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查纠劝导力度,对违法驾驶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

(三)突出宣传引导。发挥基层党委政府、村(居)镇(街道)干部、包村干部人熟地熟优势和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机制平台作用,着力推行“精准宣、上门教、当面劝”的宣传劝导模式,工作中重点宣传符合国家机动车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依法登记上牌并具备驾驶资质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违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不得非法改装等。积极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针对老年人、学生的真心劝导活动,拒绝骑乘违规电动自行车的浓厚氛围。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对教职工和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教职工和学生按规定要求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严禁非法改装,鼓励有条件的学生乘坐校车或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

(四)深化协同共治。积极推动平安办安委办文明办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倒逼基层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探索建立违规电动自行车淘汰退出机制,督促违规电动自行车车主限期报废车辆。进一步优化公共交通网络,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公交班线,积极推动定制公交,优化农村居民出行方式,改善农村道路出行环境。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57-390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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