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167/202010-00024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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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时间: | 2020-10-26 14:4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政策解读】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权解读《埇桥区2020年省、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实施方案》 | ||
审核人: | 初审:潘双云     复审:孙敏建    终审: 黄家军 |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权解读
《埇桥区2020年省、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支持农业产业化)实施方案》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按照《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农〔2020〕77号)文件、《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农〔2020〕8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围绕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五个一批”工程,重点扶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招商引资项目、国家级龙头企业晋升、做大做强、企业出口,对家禽屠宰电费进行补贴,支持企业进行广告宣传,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培育农产品品牌,努力提升龙头企业的竞争力和带动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局产业化股人员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并根据埇桥区实际情况,制定《埇桥区2020年省、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出台和落地奖补政策,进一步提高企业积极性,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减少税收,让更多的经费投入于研发项目,助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五、主要任务
1.资金分配:省农业产业发展资金39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80万元,共计470万元。
2.明确实施内容和补助标准。
3.实施区域:埇桥区全域,聚焦农产品加工园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
4.明确申报标准、流程和所需材料。
六、创新举措
申报项目通过基层初审、中介机构审核、专家评审、相关部门会商、现场考察等程序,经区农业农村局会议审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即可兑现奖补。补助到企业的资金按照涉企资金管理规定执行,纳入财政涉企信息管理系统管理。项目操作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廉洁高效。
七、保障措施
一是实行项目绩效评价。项目实施结束后进行绩效评价,评价方法主要通过企业自评、区农业农村局查验核实、综合评估等,各申报单位对提供的自评报告内容和数据真实性负责。
二是严格项目审计。项目审计实行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制,由第三方机构全面开展项目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