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实施部门 |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
1 |
组织开展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 |
法规股 |
2 |
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 |
法规股 |
3 |
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行使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4 |
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
法规股 |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全区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
5 |
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 |
人居办 |
6 |
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
农田监管股 |
7 |
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
科技站 |
8 |
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
办公室 |
(三)拟订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
9 |
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改革的相关工作。 |
乡村产业发展股 |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全区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全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
10 |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
乡村产业发展股 |
11 |
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 |
乡村产业发展股 |
12 |
编制全区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 |
科教股 |
13 |
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 |
科教股 |
14 |
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
科教股 |
15 |
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
科教股 |
(五)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 |
16 |
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 |
农技推广中心 |
17 |
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 |
农技推广中心 |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拟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
18 |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
19 |
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
20 |
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
21 |
参与拟定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
(七)指导全区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
22 |
指导农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
能源办 |
23 |
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工作。 |
农技推广中心 |
(八)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
24 |
承担抗灾救灾相关工作。 |
农技推广中心 |
(九)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
25 |
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 |
经管站 |
26 |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 |
计划财务股 |
27 |
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
计划财务股 |
28 |
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 |
计划财务股 |
29 |
指导监督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
计划财务股 |
(十)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
30 |
承担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职称评审、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 |
人事股 |
(十一)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 |
31 |
承担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农业对外贸易和援助有关工作。 |
乡村产业发展股 |
32 |
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工作。 |
乡村产业发展股 |
33 |
承担涉及台湾地区有关农业事务。 |
乡村产业发展股 |
34 |
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 |
科教股 |
(十二)负责机关日常运转。 |
35 |
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应急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 |
办公室 |
(十三)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
36 |
牵头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有关清单制度工作。 |
行政审批服务股 |
37 |
承担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
行政审批服务股 |
(十四)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
38 |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
党建办 |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
39 |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 |
农办秘书股 |
40 |
牵头承担特色种养业等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
扶贫办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