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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167/202310-00026  信息分类: 公开制度
 内容分类: 公告,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10-10  发布时间: 2023-10-10 16:26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制度
人: 初审:王宇峰     复审:孙敏建    终审: 吕庆生

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制度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发表时间:2023-10-10 16:26 责任编辑: 埇桥农业农村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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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制度

为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促进我局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会评议原则

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应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结果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活动。

二、信息发布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我局制定的政务公开目录规定应公布的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和政务动态等信息;  

(二)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

(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

三、信息发布流程

严格实行信息发布“三审”会签制度。需要发布的信息,应经过本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由发布员统一发布。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水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要对上网信息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内容符合国家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确保信息中的统计数据准确无误,确保上网信息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不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四、信息发布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努力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水平。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并在了解、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自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

1.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归集和上传工作,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进行维护和更新。

3.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按照流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申请。根据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内容及类别,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答复工作。

3.完成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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