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167/202312-00019 | 信息分类: | 公示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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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公告,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5 | 发布时间: | 2023-12-25 16:4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2023年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农产品认证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 ||
审核人: | 初审:王宇峰     复审:孙敏建    终审: 吕庆生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两强一增”行动,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47号)文件要求,2023年下达支持埇桥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奖补资金7万元,结合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实际,制定埇桥区2023年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农产品认证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认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包括新认证和续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二、实施条件
(一)2023年以来新认证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按照要求入驻安徽省农产品智慧监管平台并及时上传相关生产经营信息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二)2023年以来绿色食品续展成功的,有机食品再认证的,按照要求入住安徽省农产品智慧监管平台及时上传相关生产经营信息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三)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无不良诚信记录,近三年未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实施方法
(一)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自愿申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初审,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结果政府网站公示。
(二)奖补标准。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每家补助4000元,绿色食品续展、有机食品再认证奖补每家2500元。获得证书的时间截止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奖补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拨付到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对公账户。
(三)时间要求。受补助资金总量限制,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应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奖补相关资料,预期没有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确保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扎实开展,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申报审核。
(二)公开阳光操作。严禁违规操作,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奖补,严禁虚报、冒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树立认证意识。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主体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增强对农业品牌建设的认知,提高农产品认证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农业标准化。
(四)监督管理。获得补贴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应当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心断提升产品和企业的品牌形象,努力提高产品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
附件:埇桥区2023年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奖补申请表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