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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167/202401-00028  信息分类: 公示公开
 内容分类: 公告,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时间: 2024-01-26 09:28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蕲县镇、栏杆镇)
人: 初审:王宇峰     复审:孙敏建    终审: 吕庆生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蕲县镇、栏杆镇)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发表时间:2024-01-26 09:28 责任编辑: 埇桥农业农村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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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蕲县镇、栏杆镇)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埇桥区蕲县镇上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蕲县镇上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蕲县镇袁小寨村袁大桥养殖场处理粪污还田,因降雨,玉米地的粪污冲进临近沟渠,造成沟渠轻微污染。

二、整改实施主体

蕲县镇党委、蕲县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清理沟渠内粪污。

四、目标任务

沟渠粪污清理干净。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验,蕲县镇上报的养殖问题已按照目标任务进行整改,且已整改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埇桥区农业农村局0557—3920625;

电子邮箱:埇桥区农业农村局szyqnhz@163.com。

2024年1月26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埇桥区栏杆镇上报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栏杆镇大旺村乡村路边堆放秸秆。

二、整改实施主体

栏杆镇党委、栏杆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对散落的秸秆进行清理。

四、目标任务

散落的秸秆清理干净。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验,栏杆镇上报的秸秆问题已按照目标任务进行整改,且已整改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埇桥区农业农村局0557—3920625;

电子邮箱:埇桥区农业农村局szyqnhz@163.com。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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