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公示公开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2167/202403-00005  信息分类: 公示公开
 内容分类: 公告,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3-11  发布时间: 2024-03-11 16:46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2024年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人: 初审:王宇峰     复审:孙敏建    终审: 吕庆生

埇桥区2024年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发表时间:2024-03-11 16:46 责任编辑: 埇桥农业农村局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埇桥区2024年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粮食等主要农作物产后干燥机械化水平,确保全区粮食丰产丰收、安全入库。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机械强农向农业生产全过程覆盖的通知》(皖农机[2023]88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2]39号)和《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进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按照“补短板、提能力”的原则,首先在全区26个粮食主产乡镇建设粮食烘干中心,逐步实现烘干中心乡镇全覆盖。通过烘干中心建设,补上我区粮食机械化烘干这块短板,全面提高我区粮食烘干能力

二、实施内容

2024年,利用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24万元(皖财农[2024]132号),在26个粮食主产乡镇建设3个高标准规范化粮食烘干中心。

三、实施主体

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股负责实施,重点支持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专业合作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烘干中心

、奖补办法及补助标准

烘干中心建设项目按照“建前申报、建成验收、先建后补”的原则实施。达到建设标准的烘干中心,经验收合格后,每个烘干中心奖补资金8万元。

五、烘干中心建设标准及运行规范

烘干中心一般分为烘前处理区、烘干作业区和烘后暂存区。烘前处理区包括地磅、露天晒场、原粮处理运输区等;烘干作业区包括循环式烘干机房或连续式烘干塔主体,以及配电房、热力间、燃料库、工具房、除尘间(循环式)等生产服务用房;烘后暂存区包括存放库房等存放库房必须为封闭式砖混、砖木或钢结构(不可为简易工棚),采光、通风条件良好,同时具备防火、除尘功能

循环式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占地面积应在1230㎡以上,其中建筑面积在450㎡以上。循环式烘干机批处理量超过60吨(含)。

以连续式烘干塔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占地面积应在1620㎡以上,其中建筑面积在790㎡以上。连续式烘干塔批处理量超过300吨(含)。

烘干中心建成后,要采取多种方式在当地开展烘干社会化服务,致力于提升所在乡镇的粮食烘干能力。特别是遭遇突发异常气候时,尽全力为周边农户开展应急烘干服务,努力减少损失,确保粮食安全。烘干中心应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范、设备维护保养记录以及收费标准等各项管理制度

六、实施进度安排

一)自主申报阶段(320日前):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凭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及项目申报表到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推广站367办公室申报。联系人:马千里,05573967550。

(二)初审阶段( 321-4月10日):埇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深入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查验综合评审,通过打分确定立项主体的先后顺序,遴选出3个经营主体为2024年埇桥区粮食烘干中心项目建设单位。

(三)公示立项阶段( 420日前):通过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对符合条件的确定立项的3个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不含节假日)。在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将取消立项资格,缺额依次递补。

(四)实施阶段( 421- 1031):确定立项的3个农业经营主体按照粮食烘干中心建设内容投资建设,补缺补差,确保按粮食烘干中心建设标准建设。

(五)验收奖补阶段( 111-11月30日):项目建设主体向埇桥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按照建内容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依照埇桥区财政项目资金拨付流程兑现奖补资金。同时将相关材料归档准备上级检查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埇桥区粮食烘干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长:区农业农村局 局长 赵忠良

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吕庆生

员:赵 张沪宁 马千里康瑞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机管理股,赵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协调推进工作。

(二)强化技术指导。成立技术指导组,马千里任组长,康瑞军、张万山、张淑霞为成员。聘请宿州市农机推广站高级工程师黄鹏为技术指导专家。

三)做好检查验收。在建设工作结束后,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按有关程序兑现奖补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建设资格。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4310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