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167/202411-00008 | 信息分类: | 意见征集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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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公告,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8 | 发布时间: | 2024-11-18 08:4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永安镇、曹村镇、顺河镇、解集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 ||
审核人: | 初审:王宇峰     复审:孙敏建    终审: 吕庆生 |
埇桥区永安镇、曹村镇、顺河镇、解集镇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埇桥区秸秆离田工作落实不到位,暗访抽查埇桥区9个乡镇,永安镇、曹村镇、顺河镇、解集镇农田秸秆依然存在秸秆粉碎还田现象,部分秸秆堆积在田间地头未及时清理。
二、整改实施主体
1、永安镇党委、永安镇人民政府;
2、曹村镇党委、曹村镇人民政府;
3、顺河镇党委、顺河镇人民政府;
4、解集镇党委、解集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及时清理在田间地头乱堆放的秸秆。
四、目标任务
将田间地头乱堆放的秸秆清理干净。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验,以上环保问题已按照目标任务进行整改,且已整改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埇桥区农业农村局0557—3920625;
电子邮箱:埇桥区农业农村局szyqnhz@163.com。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