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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167/202411-00008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b
 内容分类: 通知,公告,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11-18  发布时间: 2024-11-18 08:46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永安镇、曹村镇、顺河镇、解集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人: 初审:王宇峰     复审:孙敏建    终审: 吕庆生

关于永安镇、曹村镇、顺河镇、解集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发表时间:2024-11-18 08:46 责任编辑: 埇桥农业农村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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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安镇、曹村镇、顺河镇、解集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埇桥区永安镇、曹村镇、顺河镇、解集镇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埇桥区秸秆离田工作落实不到位,暗访抽查埇桥区9个乡镇,永安镇、曹村镇、顺河镇、解集镇农田秸秆依然存在秸秆粉碎还田现象,部分秸秆堆积在田间地头未及时清理。

二、整改实施主体

1、永安镇党委、永安镇人民政府;

2、曹村镇党委、曹村镇人民政府;

3、顺河镇党委、顺河镇人民政府;

4、解集镇党委、解集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及时清理在田间地头乱堆放的秸秆。

四、目标任务

将田间地头乱堆放的秸秆清理干净。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验,以上环保问题已按照目标任务进行整改,且已整改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埇桥区农业农村局0557—3920625;

电子邮箱:埇桥区农业农村局szyqnhz@163.com。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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