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167/202412-00007 | 信息分类: | 意见征集 |
---|---|---|---|
内容分类: | 通知,公告,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9 | 发布时间: | 2024-12-09 10:1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公众征集)关于蕲县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 ||
审核人: | 初审:王宇峰     复审:孙敏建    终审: 吕庆生 |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埇桥区蕲县镇第二季度市级警示片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埇桥区浍河河道与运粮河交汇处上游1公里处,河心岛上存在一畜禽养殖场,该养殖厂养殖坑塘与浍河基本连通,粪污通过坑塘直接排入浍河。
二、整改实施主体
蕲县镇党委、蕲县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规范养殖,及时清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杜绝粪污直排。
四、目标任务
养殖产生的粪便及时清理,杜绝粪污直排,规范养殖。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验,以上环保问题已按照目标任务进行整改,且已整改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埇桥区农业农村局0557—3920625;
电子邮箱:埇桥区农业农村局szyqnhz@163.com。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