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167/202509-00009 | 信息分类: | 意见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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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公告,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08 | 发布时间: | 2025-09-08 15:3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 ||
审核人: | 初审:王心雨     复审:张明阳    终审: 陶永锋 |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埇桥区芦岭镇市区自查上报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埇桥区芦岭镇丁桥村单祖平养殖场化粪池破损,存在外溢风险。
二、整改实施主体
芦岭镇党委、芦岭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拆除老化的化粪池,新建一座化粪池,防止气味挥发,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加强日常巡查,举一反三,确保整改质效,杜绝问题反弹。
四、目标任务
1.新建一座化粪池,防止气味挥发,保持周边环境卫生。
2.加强巡查、督查频率,防止问题反弹。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验,以上环保问题已按照目标任务进行整改,且已整改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埇桥区农业农村局0557—3920625;
电子邮箱:埇桥区农业农村局szyqnhz@163.com。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