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2167/202601-00048 | 信息分类: | 意见征集 |
|---|---|---|---|
| 内容分类: | 通知,公告,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1-19 | 发布时间: | 2026-01-19 10:53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公众征集)符离镇、栏杆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 ||
| 审核人: | 初审:周曼玲     复审:张明阳    终审: 陶永锋 | ||
埇桥区符离镇、栏杆镇市县自查上报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符离镇符北村王闸口水源地2#3#取水井附近堆放鸡粪。
2.埇桥区栏杆镇大旺水库南侧,一养殖户养殖粪污收集不到位,粪污直排水库南侧低洼处,无任何防护措施,存在溢流至水库污染风险。
3.埇桥区栏杆星之旺禽业有限公司,恶臭气味难闻,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二、整改实施主体
1.符离镇党委、符离镇人民政府
2.栏杆镇党委、栏杆镇人民政府
3.栏杆镇党委、栏杆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堆放的鸡粪进行清理。
2.对低洼处粪污进行清理,按要求重建化粪池,消除污染风险。
3.增加除臭剂喷洒频率以及粪污暂存区的清理次数;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开展无组织废气检测。
四、目标任务
1.完成堆放点位鸡粪的清理,保持该处场地干净整洁。
2.对低洼处粪污清理干净,按要求重建化粪池,消除污染风险。
3.强化内部环境管理,减少恶臭气体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1.2026年6月底前。
2.2026年12月底前。
3.2026年9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验,以上环保问题已按照目标任务进行整改,且已整改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埇桥区农业农村局0557—3920625;
电子邮箱:埇桥区农业农村局szyqnhz@163.com。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