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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167/202601-00048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内容分类: 通知,公告,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6-01-19  发布时间: 2026-01-19 10:53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公众征集)符离镇、栏杆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人: 初审:周曼玲     复审:张明阳    终审: 陶永锋

(公众征集)符离镇、栏杆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发表时间:2026-01-19 10:53 责任编辑: 埇桥农业农村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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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征集)符离镇、栏杆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埇桥区符离镇、栏杆镇市县自查上报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符离镇符北村王闸口水源地2#3#取水井附近堆放鸡粪。

2.埇桥区栏杆镇大旺水库南侧,一养殖户养殖粪污收集不到位,粪污直排水库南侧低洼处,无任何防护措施,存在溢流至水库污染风险。

3.埇桥区栏杆星之旺禽业有限公司,恶臭气味难闻,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二、整改实施主体

1.符离镇党委、符离镇人民政府

2.栏杆镇党委、栏杆镇人民政府

3.栏杆镇党委、栏杆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堆放的鸡粪进行清理。

2.对低洼处粪污进行清理,按要求重建化粪池,消除污染风险。

3.增加除臭剂喷洒频率以及粪污暂存区的清理次数;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开展无组织废气检测。

四、目标任务

1.完成堆放点位鸡粪的清理,保持该处场地干净整洁。

2.对低洼处粪污清理干净,按要求重建化粪池,消除污染风险。

3.强化内部环境管理,减少恶臭气体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1.2026年6月底前。

2.2026年12月底前。

3.2026年9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验,以上环保问题已按照目标任务进行整改,且已整改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埇桥区农业农村局0557—3920625;

电子邮箱:埇桥区农业农村局szyqnhz@163.com。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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