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B017/201806-00053 | 信息分类: | 公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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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2 | 发布时间: | 2023-09-12 16:3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 ||
审核人: | 初审:黄琳丹     复审:王鹏鹏    终审: 娄雪剑 |
为准确掌握政务信息发布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公开统计报送制度的组织实施协调和公开统计汇总报送工作。
第二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统计填报。
第三条 收集和报送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党和国家各项政策和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二)本单位对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本单位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其他需报知领导的重要信息。
第四条 政府信息按以下程序报送:
(一)各股室所形成的政府信息,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局办公室。
(二)对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将相关文字材料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五条 各股室应将政务公开事项及相关资料存档。
第六条 各股室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和信息工作总体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