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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658/202003-00007  信息分类: 机构简介
 内容分类: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09-09  发布时间: 2025-09-09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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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发表时间:2025-09-09 11:2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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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一、机关职能

区水利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河流、湖泊、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承担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贯彻落实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区管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审查、报批。提出区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落实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区内重要河湖、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二)负责水利科技、外事工作。贯彻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

(十三)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加强水资源调配。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加强河湖管理,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加强水利政策研究,加强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査,强化水利信息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财务、人事、宣传等工作。对全区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对各乡镇的水利资金使用进行指导、监督。承担有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二)水利管理股。

贯彻落实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区管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审查、报批。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区内重要河湖、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区内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水利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三)水政法规股。

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河流、湖泊、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落实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工作。贯彻落实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承担河长制有关指导协调、制度制定和督查考核等具体工作

三、办公地点

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与磬云路交叉口西南,汇金广场A座16层。

四、联系方式

0557-3021046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六、网站网址

https://www.szyq.gov.cn/public/column/6623433?type=2&nav=1

七、办公邮箱

yqqslj@163.com

八、邮政编码

234000

九、主要负责人姓名

胡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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