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658/202110-00002 | 信息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
内容分类: |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时间: | 2021-10-15 15:4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水利局关于印发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李辉伍     复审:黄琳丹    终审: 刘景阳 |
埇水字〔2021〕123号 签发人:谭现亮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对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确保我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结合我局实际,现将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10月8日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印发
埇桥区水利局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对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确保我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具体举措,坚决防范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排查、整治全区破坏河道堤防安全、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
(二)排查经过汛期考验后的涵闸是否存在隐患,要做到尽早排查,尽早发现,尽早维修;
(三)检查埇桥区秦山等5座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奎河治理工程两个在建水利工程的现场安全管理;
(四)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工作;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四、防范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长总体部署安排,分管局长按照各自分管业务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河道所要加大排查范围,做到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河道堤防有无破坏堤防、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三)各涵闸管理所,及时排查经过汛期考验后的涵闸是否存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维修;
(四)埇桥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和项目现场办人员要加强对两个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保证建设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五)人饮中心要切实深入排查农村自来水厂的安全管理,履行行业监管责任,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有限空间作业要求设立公示牌、有限空间作业制度、配备相关安全防护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