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658/202202-00011 | 信息分类: | 制度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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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15 | 发布时间: | 2022-02-15 16:25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转发:关于印发《埇桥区区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和《埇桥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谢厚学     复审:王子含    终审: 刘景阳 |
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埇桥区委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 》(埇发〔2020〕5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埔桥区区级 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和《埇桥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埇桥区财政局
2022年2月10日
埇桥区区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和《中共埇桥区委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 实施方案》(埇发〔2020〕5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管理的所有财政性资金的绩效管理,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 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
第三条 区级预算绩效管理按管理对象可分为部门整体绩效 管理、政策和项目绩效管理。按管理环节可分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和绩效结果应用管理等
第四条 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是区级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 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
(二)指导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和绩效评估,开展绩效目标审核和批复,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 组织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
(四)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和绩效信息公开。
(五)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六)研究制定共性绩效指标框架。
(七)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
(八)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咨询机制,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开展执业质量监督管理。
第六条 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本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组织实施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指导、督促和检查所属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新出台重大政策、新增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四)按规定编报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和项目绩效 目标。
(五)组织开展本部门和单位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 行进度“双监控”。
(六)组织开展本部门和单位的绩效自评。
(七)建立本部门和单位核心业务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八)负责本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信息公开。
(九)按要求向区财政局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评情况。
第三章 事前绩效评估管理
第七条 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应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 对新出台重大政策、新增重大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 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进行论证评 估,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基建投资绩效评估。
第八条 区财政局应对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的事前 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 绩效评估,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章 绩效目标管理
第九条 绩效目标包括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涵盖目标设定、审核、批复、报告和公开等流程。
第十条 绩效目标设定。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 原则,绩效目标由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设定,设定的绩效目标要能清晰反应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从产出、效益、 满意度等方面设置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
第十一条 绩效目标审核。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 的原则,绩效目标由区财政局或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 绩效目标批复。按照“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 的原则,区财政局或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在批复部门和单位预算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
第十三条 绩效目标报告和公开。区财政局在提交年度预算 草案及其报告时,应将本年度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向区人民代 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应逐步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向社会公开。
第十四条 绩效目标调整。绩效目标确定后,一般不予调整。 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报批。
第五章 绩效运行监控管理
第十五条 绩效运行监控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 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所有项目支出; 主要监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资金执行情况,以及对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绩效延伸监控等。
第十六条 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是实施绩效运行监控的主体,牵头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绩效运行 日常监控,定期对绩效运行监控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填报; 并对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以及巡视、审计、有关监督检查、重点绩效评价和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较多、绩效水平不高、管理薄弱的项目予以重点监控
第十七条 区财政局对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绩效运行监控结 果进行审核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判,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改进管理,并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
第六章 绩效评价管理
第十八条 绩效评价按评价内容分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政策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 按实施主体分为绩效自评和外部评价,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是外部评价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 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跨年度的重 大项目可根据项目或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第二十条 绩效评价可以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 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进行,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以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价。
第二十一条 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应对照年初预算设定的绩 效目标和指标,组织对本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
第二十二条 区财政局或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在部门和单位绩效自评基础上,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对重大政策、项目,以及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重点聚焦覆 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资金规模大、持续时间长,同级人大重点关注、审计发现问题突出的事项等。
第七章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区财政局、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切实加强评价结果的整理、分析和反馈,并将其作为安排预算、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方式主要包括:
(一)反馈整改。区财政局、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应健全 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机制,及时将绩效结果 反馈被评价部门(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部 门(单位) 整改落实。
(二)与预算安排挂钩。区财政局、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 应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部门 (单位) 整体绩效、项目支出绩效与部门(单位) 预算安排挂 钩; 对绩效较好的政策、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绩效一般的政 策和项目要督促整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 整,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
(三)报告和公开。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应将绩效自评结 果报送区财政局,并逐步向社会公开。区财政局在提交上年度决算草案时,应将上年度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和重点项目绩效评 价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并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主动公开。
第八章 工作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五条 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应建立健全部门和单位内 部绩效管理责任约束机制,切实压实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和项目 责任人,以及内部相关处室(单位) 的责任,做到花钱必问效、 无效必问责。
第二十六条 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应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 区财政局依据《中共埇桥区委 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埇发〔2020〕5号)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主要考 核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包括绩效管理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和内部工作运行机制建设情况,以及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管理、 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开展情况。
第二十八条 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由区财政局牵头, 依照相关规定统筹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 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依据《中共埇桥区委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埇发〔2020〕5号)有关规定予以应用。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 定本部门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未纳入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的财政资 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监控是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区财政局、区级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依照职责,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 绩效监控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结果运用、及时纠偏”的原则, 由区财政局统一组织、区级预算部门分级实施。
第二章 绩效监控职责分工
第四条 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制定绩效监控管理制度办法;
(二)组织、指导区级预算部门开展绩效监控工作;
(三)根据工作需要开展重点绩效监控;
(四) 督促绩效监控结果应用;
(五) 应当履行的其他绩效监控职责。
第五条 区级预算部门是实施预算绩效监控的实施主体,主要职责包括: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绩效监控管理制度办法;
(二)牵头负责组织部门本级开展预算绩效监控,对所属单位的绩效监控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绩效监控结果应用等。
(三)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预算执行单位( 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下同) 负责开展预算绩效日常监控,并定期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填报;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并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四)按照要求向区财政局报送绩效监控结果;
(五)应当履行的其他绩效监控职责。
第三章 绩效监控范围、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 区级预算部门绩效监控的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第七条 区级部门绩效监控的对象是区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八条 绩效监控按照实施主体不同,分为区级预算部门绩效监控和财政重点监控。
(一)区级预算部门绩效监控。区级预算部门在全面实行绩 效监控的基础上,应对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以及巡视、审计 、有关监督检查、重点绩效评价和 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较多、 绩效水平不高、管理薄弱的项目予以重点监控。
(二)区财政重点监控。区财政局在区级预算部门绩效监控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选取部分重点监控的政策和项目 ,通过数据信息分析、信息系统预警、综合核查等方式,对相关政策和项目的资金拨付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实施监控。
第九条 绩效监控内容主要包括: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计产出的完成进度及趋 势,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二是预计效果的实现进度及趋势,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三是跟踪服务对象满意度及趋势。
(二)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包括预算资金拨付情况、预算执行单位实际支出情况以及预计结转结余情况。
(三)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绩效延伸监控。必要时,可对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支出具体工作任务开展、发展趋势、实施计划调整等情况进行延伸监控。具体内容包括: 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监理和验收、信息公示、资产管理以及有关预算资金会计核算等。
(四)其他需要实施绩效监控的内容。
第四章 绩效监控方式、方法和流程
第十一条 绩效监控采用目标比较法,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 析相结合的方式,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 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 评判。
第十二条 绩效监控包括及时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监控。及时性监控重点关注上年结转资金较大、当年新增预算且前期准备不充分,以及预算执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预算执行不及 时等情况。合规性监控重点关注相关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挤占挪 用预算资金、超标准配置资产等情况。有效性监控重点关注项目执行是否与绩效目标一致、执行效果能否达到预期等。
第十三条 每年9月,区级预算部门要集中对1-8月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一次绩效监控汇总分析,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收集绩效监控信息。预算执行单位对照批复的绩效目标,以绩效目标执行情况为重点收集绩效监控信息。
(二)分析绩效监控信息。预算执行单位在收集上述绩效信息的基础上,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并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做出说明。
(三)填报绩效监控情况表。预算执行单位在分析绩效监控 信息的基础上填写《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表》(附件1)和《区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附件2),并作为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绩效评价的依据。
(四)撰写绩效监控报告。区级预算部门年度集中绩效监控工作完成后,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措 施,形成本部门绩效监控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
(五)报送监控材料。区级预算部门于每年9月30 日前将部门绩效监控报告、《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表》、《区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等材料,报送区财政局对口业务处和预算绩效管理处。
第五章 绩效监控结果应用
第十四条 绩效监控结果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绩效监 控工作情况作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内容。
第十五条 区级预算部门通过绩效监控信息深入分析预算执 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绩 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应及时采取分类处置措施予以纠 正:
(一)对于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 行进度缓慢或预计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按程序调减预算,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二)对于绩效监控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如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 已经或预计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或风险等情况,应暂停项目实施,相应按照有关程序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及时纠偏止损。 已开始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 区财政局要加强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对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绩效监控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判,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改进管理,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对区财政重点监控发现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绩效目标执行中的偏差,及时通报区级预算部门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
对绩效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财政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报送同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作为行政问责参考依据; 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表
2.区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3.区级部门绩效监控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1
( 年度)
填报部门(单位) : 金额单位: 万元
基本情况 |
部门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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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时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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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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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追加预算数 |
1-8月执行数 |
1-8月执行率 |
全年预计执行 数 |
预计结转 结余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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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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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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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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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完成情况 |
年度预期目标 |
具体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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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 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1-8月执行情况 |
全年预 计完成 情况 |
偏差原因分析 |
完成目标可能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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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保障 |
制度 保障 |
人员 保障 |
硬件条 件保障 |
其他 |
原因 说明 |
确定能 |
有可能 |
完全 不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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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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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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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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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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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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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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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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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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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偏差原因分析: 针对与预期目标产生偏差的指标值,分别从经费保障、制度保障、人员保障、硬件条件保障等方面进行判断和分析,并说明原因。
2.完成目标可能性: 对应所设定的实现绩效目标的路径,分确定能、有可能、完全不可能三级综合判断完成的可能性。
3.备注: 说明预计到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 年度)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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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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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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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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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1-8月执行数 |
1-8月执行率 |
全年预计执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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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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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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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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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总体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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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1-7月执行情况 |
全年预计完成情况 |
偏差原因分析 |
完成目标可能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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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保障 |
制度 保障 |
人员 保障 |
硬件条 件保障 |
其他 |
原因 说明 |
确定能 |
有可能 |
完全 不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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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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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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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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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指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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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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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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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 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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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偏差原因分析: 针对与预期目标产生偏差的指标值,分别从经费保障、制度保障、人员保障、硬件条件保障等方面进行判断和分析,并说明原因。
2.完成目标可能性: 对应所设定的实现绩效目标的路径,分确定能、有可能、完全不可能三级综合判断完成的可能性。
3.备注: 说明预计到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附件 3
区级部门绩效监控报告
(参考提纲)
一、绩效监控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二、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运行情况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及趋势分析
(二) 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及趋势分析;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举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