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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658/202304-00004  信息分类: 河(湖)长制
 内容分类: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04-26  发布时间: 2023-04-26 16:07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宿州市2023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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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23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发表时间:2023-04-26 16:07 责任编辑: 埇桥水利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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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23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

    1月19日,市水利局印发《宿州市2023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水利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部署,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全面清理整治破坏水域岸线的违法违规问题,推进全市河湖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水域岸线空间管控
    1.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运用。在不断完善第一次水利普查河湖名录内的76条河流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基础上,将成果运用到河湖管理、“水利一张图”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有关工作中;全面完成水普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形成可运用的成果;基本完成划界河湖主要节点界桩埋设及公告牌竖立。因地制宜安排河湖管理保护控制带。各地可结合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及河湖自然风貌保护等需求,针对城市、农村、郊野等不同区域特点,根据相关规划,在已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边界的基础上,探索向陆域延伸适当宽度,合理安排河湖管理保护控制地带,加强对河湖周边房地产、工矿企业、化工园区等“贴线”开发管控,让广大人民群众见山见水,共享河湖公共空间。
    2.抓好河湖规划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已批复的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湖泊保护规划,强化河湖水域岸线功能分区管理及用途管制,严格管控开发利用强度和方式,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对已批复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开展“回头看”,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修编,保证重要河湖规划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比例总体达到50%以上。基本完成列入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保护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3.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县(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审批权限,遵循确有必要、无法避让、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审批项目建设方案,并监督落实。利用信息技术加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涉河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清理整治违规审批、越权审批、批建不符等问题。
    二、持续推进河湖问题清理整治
    4.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新一轮清理整治河湖“四乱”突出问题,通过逐河逐湖自查、委托第三方排查、市级抽查、群众举报等方式拓宽问题发现渠道,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坚决遏增量、清存量。持续巩固我市新汴河、新濉河、沱河、萧濉新河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岸线整治成果,将清理整治重点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组织开展“清四乱”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市县认真整改发现的突出问题。
    5.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对有行洪功能的河道,全面排查妨碍行洪的10类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确保5月31日汛前基本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整治,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6.开展河道非法取土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全市打击河道非法取土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巡查执法,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加密巡查频次。对非法取土行为发现一起、立案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三、提升智慧河湖管理水平
    7.提高河湖监管信息化水平。完善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湖泊保护规划、涉河建设项目等矢量数据和相关信息,纳入安徽省河湖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河湖管理信息化、智慧化水平。指导各县区和有关单位增加河湖监管设施装备,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疑似问题进行智能识别、现场复核、跟踪监督,提升河湖管理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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