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其他权力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1658/202310-00024  信息分类: 其他权力
 内容分类: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10-18  发布时间: 2023-10-18 10:0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关于申请办理中央储备粮宿州直属库新建项目规划选址的函》的回函
人: 初审:王子含     复审:周道兴    终审: 娄雪剑

关于《关于申请办理中央储备粮宿州直属库新建项目规划选址的函》的回函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发表时间:2023-10-18 10:00 责任编辑: 埇桥水利局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关于《关于申请办理中央储备粮宿州直属库新建项目规划选址的函》的回函

中央储备粮宿州直属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中央储备粮宿州直属库新建项目规划选址的函》(中储粮皖宿〔2023〕45号)已收悉。通过对拟建项目位置图、勘测定界报告的审查,该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李桥村,项目占地面积约242.0055亩。经研究,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在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外进行项目选址建设。

二、项目建设涉及第三方的,你单位应征求相关第三方意见。

三、该项目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此复。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2023年10月17日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