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658/202403-00011 | 信息分类: | 其他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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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04 | 发布时间: | 2024-03-04 08:54 |
文号: | 埇水征询函〔2024〕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关于征求苏皖豫干线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意见的函》的回函 | ||
审核人: | 初审:王子含     复审:周道兴    终审: 娄雪剑 |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合肥输气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关于征求苏皖豫干线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意见的函》(合肥输气函〔2024〕55 号)及附件已收悉。通过对项目路由方案的审查,你公司拟在埇桥区境内建设输气管道系统。经研究,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在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外进行选址建设。
二、项目选址涉及第三方利益的,你单位应与相关第三方协商。
三、项目应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和涉河建设方案,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此复。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