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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658/202405-00022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内容分类: 公告,农业、林业、水利,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4-05-24  发布时间: 2024-05-24 09:01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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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公众征集】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关于公开征求《推进埇桥区水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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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征集】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关于公开征求《推进埇桥区水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发表时间:2024-05-24 09:01 责任编辑: 埇桥水利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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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征集】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关于公开征求《推进埇桥区水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统筹推进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农村供水保障、河湖管理、水生态修复,切实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结合埇桥区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在科学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埇桥区水利局组织编制了《推进埇桥区水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因工作需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26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2865947864@qq.com

邮寄信件:宿州市汇金广场A座17楼  埇桥区水利局

联系人:陈捷宇

电话:0557—3021015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2024年5月24日




推进埇桥区水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入学习宿州市关于推进宿州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埇桥区水利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坚持人民至上、节水优先、系统治理、改革创新,走好水安全有力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水环境有效治理的新时代水利高质量发展之路,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埇桥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到2025年,埇桥区水网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全区现代水网骨干工程格局基本形成,全面完成埇桥区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到2027年,水网建设有序推进,全区现代水网格局总体形成。水安全保障体系更加牢固,3级堤防达标率及大中型水闸安全达标率均达到90%以上。水资源配置体系更加优化,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8%。民生水利保障体系更加坚实,供水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实现农村24小时稳定供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8。水生态保护体系更加健康,水土保持率不低于99.15%。智慧水利体系更加有效,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

到2035年,基本实现埇桥水利现代化,基本实现河湖安澜、供水可靠、生态宜居、人水和谐。

二、主要任务

(一)着眼于提升能力,构建更加牢固的防洪安全体系

1.系统提升防洪泄洪能力。完善防洪泄洪体系,系统提升河道泄洪能力。持续推进包浍河治理工程(埇桥区段)建设,配合实施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按照系统治理、逐条销号原则,分年度有序实施13条流域面积200~3000km²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提升全区河流防洪排涝能力,防洪能力达 20~50年一遇,除涝能力达5~10 年一遇。研究新汴河扩大工程,减轻干流防洪压力。(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中心)

2.全面提升蓄洪调洪能力。加强河湖库洪水调蓄场所建设,加快推进实施宿县闸(大型闸)除险加固工程,及时开展新增病险水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前期工作,恢复其防洪排涝蓄水功能。配合市级全面实施完成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宿州市),保障老汪湖蓄滞洪区保庄圩等设施安全。推进湖内拖尾河治理工程前期工作,提升老汪湖蓄滞洪能力。(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中心等)

3.持续提升洪涝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对于新建的防洪工程,积极推进水文水位测报、视频监控站点与防洪工程同设计、同建设。持续优化雨水情监测站网建设布局,构建系统完备的雨水情监测网络,扩大监测预警范围。持续完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洪水精准预报水平。建立完善洪水防御和工程调度预案方案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和防洪演练,不断提升洪水应对能力。加密水利、气象、水文、应急等部门互动联动,加强洪水来临前、影响期滚动预报,提高洪水风险管控水平,探索洪水预警与风险识别有机融合,持续完善预警发布机制,规范防汛预警“叫应”,强化以防汛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联动,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防御,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气象局等)

(二)着眼于集约高效,构建更加优化的水资源配置体系

4.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量水而行。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农业生产布局应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优先推广低耗水、耐旱作物种植,因地制宜发展旱改水,大力推进节水灌溉;促进工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协调,深入实施节水改造,坚决遏制盲目上马高耗水项目;推进城镇节水降损,推动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生态景观和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应优先使用再生水。实施节水载体提质扩面,持续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严格落实节水评价制度,加强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公共机构要发挥节水表率作用,积极开展水效领跑者建设。严格落实省级节水载体水资源费征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激发取用水户节水动力。(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城管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5.强化水资源配置管理。依托淮水北调、引江济淮二期等重大引调水工程,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引调水工程效益。强化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水位“双控”,配合推进《宿州市地下水压采置换方案》实施,在引江济淮二期等外调水通水的情况下,除特殊行业外,深层地下水基本实现全面压采。严格取用水监管,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全面提升水资源统筹调配、供水保障、战略储备能力。(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分局等)

6.加快实施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实施跨境调水工程,配合省引江济淮集团加快实施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淮水北调扩大延伸线建设内容,2025年具备通水条件,推动全区群众逐步喝上引调水,同步压采置换地下水。围绕埇桥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布局,加强水源调蓄设施建设,提高全区水源调蓄能力。配合市级推进朱仙庄矿至芦岭矿现状沉陷区综合整治工程前期工作,促进水源调蓄项目尽早落地开工。谋划建设埇桥区五柳-镇头水库群,增强调蓄能力,提升供水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中心等)

7.促进“水网+”多领域协同融合。推进水网与现代农业协同融合,配合推进新汴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在粮食主产区及水土资源条件适宜地区谋划建设中型灌区,提升粮食生产保障能力。推进水网与交通运输协同融合,实施浍河河道疏浚,加快推进新汴河宿县闸除险加固工程,加强水网与水运通道的衔接统筹。(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运输局等)

(三)着眼于夯实基础,构建更加坚实的民生水利保障体系

8.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面完成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建设任务。以制定农村供水保障提升三年实施方案,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全面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全面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和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坚持建管并重,全面推进城乡供水统一管理,建立健全长效体制机制,确保农村供水高标准供给、可持续运行,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供水覆盖率100%、供水普及率100%,实现农村24小时稳定供水。(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等)

9.筑牢粮食安全水利基础。围绕建设高质高效的农业强市,实施全区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三深一修”(筑深塘、打深井、挖深沟、修闸坝站),打造从水源到田间完整的灌排工程体系。积极推进新汴河灌区、五柳水库灌区、镇头水库灌区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配套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和用水计量设施。加强灌区与高标准农田协同建设,优先将大中型灌区范围内的农田打造成高标准农田。推进灌区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加快现代化大中型灌区建设步伐。充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气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

(四)着眼于保护防治,构建更加完善的水生态保护体系

10.推进河湖复苏行动。落实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严格取用水总量控制,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积极争取国家级、流域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创建省级河湖长制能效提级县,区域内建成省级幸福河湖7条(个)、市级幸福河湖2条(个),以高质量河湖生态环境助推建设底色更绿的现代化新埇桥。(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区林业中心等)

11.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推动区政府依法划定辖区内禁止开垦陡坡地的范围。推进《宿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年)》实施,按时完成市级下达的年度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任务。以小流域为单元,完善水土保持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实施曹村小流域、谋划符离小流域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因地制宜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美乡村。整合现有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生态治理、监测评价等基础数据,配合完成全市“智慧水土保持项目(宿州市水土保持一张图系统)”建设。(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中心、区农业农村局等)

12.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巩固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组织落实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加强岸线分区管控和用途管制。依法规范河湖管理范围内耕地利用,有序退出位于主河槽内、洪水上滩频繁、水库征地线以下的不稳定耕地。从严涉河建设项目审批,严格按照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加强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每月开展现场检查,规范涉河建设项目专项验收手续。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巩固河湖岸线整治成果。健全河湖治理与管护协同机制,探索建管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多部门多行业跨区域协同治理。(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五)着眼于数字赋能,构建更加有效的智慧水利体系

13.加强智慧水利建设。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突出重点、协同推进”的思路,协调推动智慧水利项目立项和有序实施,先行先试开展奎濉河数字孪生流域建设,积极推进包浍河等骨干河道和主要支流系统治理项目中的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建设。聚焦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等“2+N”项核心业务,整合已建数据资源和业务应用,构建具有埇桥特色的水网联动指挥调度平台,加快水网调度指挥体系建设,逐步实现防洪排涝与水资源管理调配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数据资源局等)

14.强化水利科技创新。强化水利科研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研究,加快解决制约埇桥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技术难题。探索运用水系、水利工程设施等动态监测及数据治理共享技术,夯实筑牢水利数据底板。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学会等资源优势,加强科技合作交流,引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手段,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持续增强水利科技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六)着眼于建管并重,构建更加科学的水利治理体系

15.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完善水行政执法标准规范,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执法案卷和文书标准。健全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推动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着力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强对镇街承接水行政执法事项的业务培训、执法指导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健全与司法行政部门执法监督协调联动机制,对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监督,持续优化水利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

16.提高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平。贯彻执行质量强市建设部署要求,依法依规建设水利工程,增强重大水利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严格遵守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各级政府管护主导责任,着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白蚁防治等工作。将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其他工程多渠道筹集管护经费,积极探索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提升国管水利工程专业化运行管理水平,持续推进管养分离,推动工程维修养护市场化、专业化,提升管养水平。有序推进水库、水闸、堤防等工程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17.做深河湖水文化。讲好水故事,做活水文化,深入排查全区水文化资源。加强大运河、新汴河水文化挖掘、传承和保护。协同推动隋唐大运河(宿州段)运河城市公园。(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城管分局等)

(七)着眼于两手发力,推进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创新

18.拓展水利投融资机制。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深化全市水利投融资改革,建立政府投入、金融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深化“政银企”对接合作,加强常态化对接联系,畅通项目、资金等需求要素信息,合理安排财政投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重大水资源配置、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和现代化灌区建设。推进水经济发展模式创新,盘活水利存量资产等,促进资源资产变资金,推动项目从谋划、建设到运行管理全生命周期市场化运营。充分发挥投融资企业投融资作用,加大区级投融资平台支持水利力度。(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

19.开展水权水价改革。积极培育水权交易市场,推进区域、流域和取用水户等初始水权分配,有序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加强用水权交易监管。取用水达到或超过用水量的地区,原则上应通过用水交易满足新增用水需求。对水资源超载地区,除合理的新增生活用水需求,其他新增用水需求原则上应通过水权交易解决。积极稳妥推进水价改革,健全合理水价形成机制,抓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落实,完善城乡供水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水利抓总、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区委、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定期研究有关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水利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职责,加强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加强行业指导督导,确保水利高质量发展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强资金、土地、政策、生态环境等要素支持保障,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建立健全水利投资保障机制。对重点水利工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用足用好地方专项债券,多渠道筹集所需配套资金,确保项目资金来源可靠、资金充足。依法引导政策性、开发性等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及时申报有关工程用地需求,用足用活国家支持水利建设土地政策,做好工程建设用地等各类要素保障。

(三)注重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媒介、行业组织、群众团体的舆论引导作用,积极宣传水利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加大水情教育和节水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水安全、水忧患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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