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1658/202411-00021 | 信息分类: | 新闻发布会 |
|---|---|---|---|
| 内容分类: |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
| 成文日期: | 2024-11-28 | 发布时间: | 2024-11-28 16:50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埇桥区水利局严格水资源管理,守护生命之源 | ||
| 审核人: | 初审:李冲     复审:王鹏鹏    终审: 娄雪剑 | ||
发布人:埇桥区水利局水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王武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2日
发布地点: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大会议室(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汇金广场A座16楼)
发布单位: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区委宣传部
参会媒体:宿州埇桥发布、埇桥新闻网、安徽日报、新安晚报、中安在线、拂晓报等。
内容简介:
坚持民生为上、治水为要,明确“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努力实现从粗放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转变,有效提升了群众节水意识。
答记者问:
问题1:就目前埇桥区水资源状况,您是如何看待水权交易的?
埇桥区水利局水资源服务中心主任王武回答:水权交易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的手段,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一项举措。我区属于水资源缺乏地区,因此在我区实行水权交易制度,有助于促进水资源的再次分配,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资源保护。目前,埇桥区水权交易单数在全省排名第一,下一步我们还会继续创新服务形式,促进水权交易量的增长。
问题2:对于部分违法取水单位,我们是如何处理的?
埇桥区水利局水资源服务中心主任王武回答:埇桥区水资源管理服务执法人员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或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单位,第一时间责令违法取水单位停止违法行为,根据情况限期让其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拒不整改且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吊销其取水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