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658/202503-00016 | 信息分类: | 招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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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26 | 发布时间: | 2025-03-26 17:05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灵寺采石场院内场地拍租公告 | ||
审核人: | 初审:李冲     复审:王鹏鹏    终审: 娄雪剑 |
现拟将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灵寺采石场院内场地进行公开拍租,现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概况
此次拍租的场地位于埇桥区符离镇灵寺村灵寺采石场院内,面积约10亩。
二、竞租方式和租赁期限
本次拍租实行公开竞价,竞价最低价格为每年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竞拍现场加价幅度为500元/次,或500元整数倍/次。加价不限次数,最终以竞价最高者获得租赁权。参与竞价的单位和个人需在竞价前在竞拍现场以现金的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竞价失败竞价保证金当场无息退还竞价人。租赁期限3年。
三、竞价事项
1.竞拍时是法人的法人代表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授权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是自然人的,需本人带身份证原件。
2.竞拍成功后,双方签订合同(合同期3年)后,承租者需一次性缴纳3年的租金;
四、竞价人条件及责任义务、要求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水电、税收等费用自理。
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未经水利局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改变院内房屋结构。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院内财产及物资因管理不善被盗窃或丢失,一切责任由自己负责。
4、承租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转租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违反本协议,除按违反本协议执行外,水利局同时有权收回场地;若退租,承租方应提前1个月告知甲方。
6、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时,必须无条件将场地归还给水利局方。
7、水利局在协议期间因政策调整等原因确需收回场地的,应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并退还承租方已交未使用期间内的场地租赁费。
8、竞价人在竞价成功后当日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并于次日交清中标价全款到指定账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且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候选人同时顺延;
9、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应注意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否则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有中标人承担,水利局概不负责。
五、竞拍时间、地点、报名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8时至2025年3月31日17时
2.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休息)
3.报名方式:电话报名联系:谢厚学17755778268(身份证正反面拍照发QQ邮箱:838437523@qq.com)
4.联系电话:谢厚学17755778268 吴湧17358015757
5.竞拍时间、地点:2025年4月1日上午9时在埇桥区水利局16楼视频会议室竞拍。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