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658/202509-00016 | 信息分类: | 意见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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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11 | 发布时间: | 2025-09-11 14:5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埇桥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回收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起草情况 | ||
审核人: | 初审:王子含     复审:王鹏鹏    终审: 娄雪剑 |
一、编制依据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号)和《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水农〔2024〕144号)要求,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区水利局牵头起草了《埇桥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回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充分征求、合理吸纳有关单位意见,经合法合规性审查,进一步完善了《实施方案》内容,形成了提请今天会议审议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送审稿)》主要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5个方面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政府主导,公益属性,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
(二)目标任务。区政府组织各相关单位协助统管主体(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回收,2025年底实现我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建立县级专业化运维服务体系,实施农村供水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
(三)工作原则。
1.回收范围。2020年,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区水利局通过公开拍卖,将全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固定资产和特许经营权转让给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泽公司”),并签订了固定资产转让协议和供水特许经营权协议。本次回收工作主要针对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社会化运营或属地村委会管理的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运行期间产生的私人投资资产。目前,我区现有建成水厂152处。按水厂主体投资类型分,市场主体投资3处:符离镇区水厂、褚兰镇宝光寺水厂(规模较小)、曹村街水厂(规模较小),政府和市场主体投资2处:符离镇黄桥水厂、蕲县街水厂,剩余147处水厂主体均为政府投资。按经营现状分,安泽公司运营93处,村委会、社区管理9处,社会化运营35处,另有15处已停用。按供水现状分,已并网整合49处,已停用15处(规模水厂兼并),正常运行88处。详见《实施方案》附件《埇桥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回收明细表》。
2.合理补偿。根据公平公正和双方自愿原则,依法选定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产评估工作,详细评估水厂、供水管网等供水设施的资产价值及权属等,形成评估报告。按照政府主导、国资统筹、国企实施的原则统一收购。
3.有序推进。坚持用水群众利益优先的原则,在评估及交接过程中,确保供水系统稳定运行和广大农村居民的正常饮水。妥善做好现有人员的分流安置,实现平稳过渡,维护社会稳定。
(四)实施步骤。围绕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目标任务,按照发动宣传、资产确权与价值认定、回收补偿、运营权移交四个步骤开展水厂回收工作。计划2025年1月底前完成宣传工作(目前已完成),2025年8月底前完成资产确权与价值认定,2025年9月底前完成水厂运营权移交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回收补偿资金拨付。
1.发动宣传。区水利局会同安泽公司做好水厂回收宣传工作。
2.资产确权与价值认定。由工作专班和市场主体共同确定在埇桥区国资委备案并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拟回收的市场主体投资资产进行登记与评估工作,由评估公司按相关要求出具评估报告。
3.回收补偿。以评估报告为基础,依法依规确定最终补偿价,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后,安泽公司与市场主体或社会化运营方签订协议,在协议签定后5日内完成资产清点并移交。移交接管后1个月内支付收购款总价的60%,3个月后一次性支付到位。
4.运营权移交。回收协议签定后5日内,原社会投资者退出,水厂移交给安泽公司独立运行管理。对原水厂老员工,安泽公司制定人员安置方案,依法依规进行安置,保障回收水厂工作人员的合法劳动权益。
(五)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区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区水利局和安泽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卫健委、审计局、公安分局、人社局、信访局、安泽公司及相关镇街分管负责同志参与的工作专班,负责埇桥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回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二是健全运管体系。供水单位安泽公司积极推进工程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健全运营管理体系。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对作风漂浮,消极懈怠,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推进,损害群众利益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工作中,弄虚作假,权钱交易的行为将深挖彻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起草过程
区水利局在经过多次调研、认真学习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埇桥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回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随后书面征求了8家相关单位和36个镇街及北杨寨行管区意见,其中区纪委、发改委、财政局提出意见并采纳,其他单位均无意见。2025年3月25日,我局就《埇桥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回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天数为43天,截至2025年5月6日,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并通过了合法性审查。
2025年7月14日已经区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