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 > 监督保障 > 专项工作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2159/202209-00022  信息分类: 专项工作
 内容分类: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
 成文日期: 2022-09-16  发布时间: 2022-09-16 17:44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关于整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
人: 初审:许国安     复审:丁丹丹    终审: 张岩

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关于整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发表时间:2022-09-16 17:44 责任编辑: 埇桥林业局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关于整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区林业发展中心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增强规范意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

二是完善公开工作机制。

整改完成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排专人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已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定期巡检。

三是清理个人隐私信息。

整改完成情况:安排专人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排查,发现个别错敏词,已进行整改;暂未发现泄露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情况,后续将继续加强防范,加强审查,防止泄露个人隐私信息。

四是报送信息发布三审备案表。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要求报送。

 

宿州市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

2022年9月16日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