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159/202212-00020 | 信息分类: | 工作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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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2-12-20 | 发布时间: | 2022-12-20 17:2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 ||
审核人: | 初审:许国安     复审:丁丹丹    终审: 张岩 |
区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22年,区林业发展中心按照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及时公开基础信息。全面梳理本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开备案和清理情况。2022年度,我单位共发布政务信息377条,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均按时办结。上级政策解读8条。对涉及林业资源领域的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决策等,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决策草案起草说明等并征求意见10条。
二是及时发布决策部署落实信息。定期公布季度总结、工作动态、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2条。
三是加强信息审核,强化管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学习培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四是强化监督保障。及时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等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部分股室主动公开意识不足,对于部分林业领域信息按时更新、定期更新的观念没有形成,存在更新不及时现象。
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和多样化。
三是培训力度不够,政务公开人员适应形势新要求的能力有待提升。
三、2023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中心内部信息化建设。明确要求各股室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是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注重信息时效性,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保证信息发布质量,提高公众对林业工作的了解,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
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多渠道学习,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工作水平,主动进行自查自检,查缺补漏,明晰公开内容和需求,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解决。
三是加强业务对接。为确保信息联系渠道畅通,定期召开业务部门会议,将群众想了解的问题及时传达,将群众的疑惑及时解答,同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制度。
宿州市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