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159/202307-00003 | 信息分类: | 主动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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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3-07-13 | 发布时间: | 2023-07-13 09:54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主动回应】全面推行林长制有何重要意义 | ||
审核人: | 初审:许国安     复审:丁丹丹    终审: 张岩 |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行林长制,就是要严格实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边界,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筑牢自然生态安全根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压实地方生态保护责任的关键举措。全面推行林长制,要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将各级林长明确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使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由林草部门提升到党委政府、落实到党政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实现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全面推行林长制,有利于聚集资源和力量推进林草事业发展,使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更有力度、更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