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2159/202309-00003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内容分类: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时间: 2023-09-01 15:51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主动回应】埇桥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相关问题
人: 初审:许国安     复审:丁丹丹    终审: 张岩

【主动回应】埇桥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相关问题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发表时间:2023-09-01 15:51 责任编辑: 埇桥林业局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主动回应】埇桥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相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因受伤、受困等野生动物需要收容救护的,应当及时报告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埇桥区范围内,发现野生动物需要收容救护,可拨打以下电话。

宿州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负责人:杨经理

  话:18855722022

  址: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宿州市野生动物园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