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159/202312-00019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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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3-12-01 | 发布时间: | 2023-12-01 15:2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部门解读】防灾减灾股解读《埇桥区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 | ||
审核人: | 初审:许国安     复审:丁丹丹    终审: 张岩 |
《埇桥区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政策解读
通过举报奖励的方式,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惩处在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预防和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火灾发生。鼓励举报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构建“全民防火、全面监督、全方位管控”的工作格局。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全区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提高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效率,及时制止和依法惩处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情火灾行为,根据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林防〔2023〕109号)等有关规定规章,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起草了本《埇桥区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11月,区林业发展中心根据《安徽省森林违规违法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及其他地区做法;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埇桥区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初稿完成后,广泛听取各部门意见建议,中心法制办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埇桥区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
三、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通知明确了举报奖励适用的范围和条件,适用有奖举报的情形及标准,举报奖励受理时限和奖励发放程序,鼓励依法实名举报,防止出现故意虚假举报,严重扰乱举报工作秩序等行为。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的,对有效举报人根据所举报违法行为被发现的难易程度、违法行为对森林的危害程度、违法行为的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奖励100元至500元。
四、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股室:防灾减灾股;联系电话: 0557—369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