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159/202408-00005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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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4-08-23 | 发布时间: | 2024-08-23 10:1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夏季防火工作的建议》办理答复 | ||
审核人: | 初审:许国安     复审:丁丹丹    终审: 张岩 |
耿艳秋代表: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夏季防火工作的建议”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深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行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生产方针,积极宣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全区林业生产工作中。
一、加强责任落实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会议议题,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林业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
二、细化工作措施
印发了《关于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加强重点区域火源管控,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确保森林防火形势整体平稳。
三、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春季天气干燥,加上清明节期间,民间祭祀、上坟用火不断,火源管控难度大,同时四五月份杨絮问题日益突出,不仅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还成为引发火灾的重要隐患,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我中心会同市、区两级应急、林业、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工作,督查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重点检查有林镇的森林防火宣传、队伍的应急反映能力、护林员巡查巡护安排、祭祀场所和坟周杂草清理等情况,从督查情况看,能够履行森林防火责任,对辖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
按照宣传月活动方案部署,我中心会同市林业局联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到栏杆镇、栏杆镇石相村、石相小学、老海寺林场等地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镇、进村、进学校、进林区等,同时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市民森林防火安全素质和避险减灾能力,普及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
五、下步工作打算
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活动,强化扑火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森林防火整体形势平稳,助力埇桥林业高质量发展,为构建生态宜居的美好家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