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793512X/201909-00032 | 信息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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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商贸、海关、旅游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9-09-11 | 发布时间: | 2019-09-11 09:24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政策解读:埇桥区商务局局长武芳芳对《宿州市埇桥区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埇桥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十条意见的通知》进行解读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近日, 宿州市埇桥区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埇桥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十条意见》,现在我进行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目的
2015年3月,市政府出台了《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宿政秘〔2015〕45号)。2015年10月埇桥区政府出台了《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务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埇政发〔2015〕16 号)。在电子商务政策的促进下,近年来埇桥区电子商务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电商主体不断壮大。埇桥区现有限额以上电子商务企业19家,2019上半年累计网销额1.2亿元左右。 二是电商集聚初步形成。全区已建成3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入驻企业110余家,宿州埇桥青年电子商务产业园正在申报2019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三是电商示范不断深化。2017、2018年埇桥区连续两年获得省级农村电商先进县荣誉称号,农村电商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电商企业对电子商务促进政策反响良好,希望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今年4月,安徽省财政厅、商务厅联合发文《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省级农村电商奖补政策的通知》(皖财企〔2019〕395号),根据省市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区商务局对之前出台的《若干政策》进行重新修订,旨在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更好地发挥政策激励导向作用。
二、文件基本内容
第一条 鼓励优质电子商务企业落户
第二条 扶持小微电商企业发展
第三条 引导企业应用电子商务
第四条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
第五条 鼓励电子商务集聚发展
第六条 鼓励第三方服务发展
第七条 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第八条 加强电子商务产业宣传培训
第九条 鼓励限上电子商务企业培育
第十条 着力推动现代物流快递业发展
三、政策适用范围
以上政策适用企业:在埇桥区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应用企业、平台企业以及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服务的单位。企业和经营者要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发生虚假申报、侵权欺诈、商业贿赂、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违法违规事件,三年内不得享受补助奖励。
埇桥区商务局:武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