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793512X/202201-00005 | 信息分类: |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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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商贸、海关、旅游,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1-12 17:2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商务局关于拨付2021年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农村电商项目)的公示 | ||
审核人: | 初审:赵亚     复审:杨晓波    终审: 潘玲玲 |
根据《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定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的通报》(皖电商办〔2021〕1号)精神,我区符离镇、城东街道被评为“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示范镇”;夹沟镇夹沟村、桃园镇浍光村、永镇乡关湖村、三八街道九里村、褚兰镇褚兰村被评为“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示范村”。
根据宿州市商务局《关于认定2020年省级农村电商示范的通知》,我区夹沟镇青山村电商服务网点、灰古镇八张村电商服务网点、桃沟乡大秦村电商服务网点、桃沟乡耿家村电商服务网点被评为“农村电商示范点”;宿州市昌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宿州市德之然贸易有限公司、宿州市空宇贸易有限公司、宿州市隆旭商贸有限公司、宿州晶之纯工艺制品有限公司被评为“农村电商网销额超1000万元企业”。
根据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省级农村电商奖补政策的通知》(皖财企〔2019〕395号)精神,对大别山革命老区、贫困县、行蓄洪区给予适当倾斜,按非贫困地区补助标准的20%上浮,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中拨付。现对上述资金拨付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12日起至2022年1月19日止。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上述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向区商务局(办公室、电子商务办公室)反馈。
联系方式:0557-2100808,0557-3319071
电子邮箱:swj0557@163.com
通讯地址:宿州市淮海中路星光珠宝大厦6楼
邮政编码:234000
附:宿州市埇桥区商务局关于拨付省级农村电商奖补资金的公示情况表
宿州市埇桥区商务局
2022年1月12日
2020年度埇桥区农村提质增效示范创建名单
单位 |
荣誉名称 |
项目奖补金额 (万元) |
埇桥区符离镇 |
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示范镇 |
18 |
埇桥区城东街道 |
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示范镇 |
18 |
夹沟镇夹沟村 |
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示范村 |
6 |
桃园镇浍光村 |
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示范村 |
6 |
永镇乡关湖村 |
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示范村 |
6 |
三八街道九里村 |
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示范村 |
6 |
褚兰镇褚兰村 |
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示范村 |
6 |
备注:按照皖财企〔2019〕395号文件精神,对大别山区、贫困县、行蓄洪区予以适当倾斜,按非贫困地区补助标准的20%上浮。
2020年度埇桥区农村电商提质增效示范创建名单
单位 |
荣誉名称 |
项目奖补金额(万元) |
夹沟镇青山村电商服务网点 |
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示范点 |
1 |
灰古镇八张村电商服务网点 |
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示范点 |
1 |
桃沟乡大秦村电商服务网点 |
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示范点 |
1 |
桃沟乡耿家村电商服务网 |
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示范点 |
1 |
宿州市昌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农村电商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企业 |
19.24 |
宿州市德之然贸易有限公司 |
农村电商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企业 |
15.25 |
宿州市空宇贸易有限公司 |
农村电商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企业 |
16.89 |
宿州市隆旭商贸有限公司 |
农村电商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企业 |
19.53 |
宿州晶之纯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农村电商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企业 |
16.13 |